正文 第17章 良渚古玉與中國古代玉器(2)(3 / 3)

玉琮:良渚文化玉器中的代表器,也是良渚玉器中體積最大,製作最精致的一種。大致可分為三式:一為短方柱形,外方內圓,上粗下細,常以一條橫槽將琮分成兩節,上下刻獸麵紋,上簡下繁。如反山出土者多為此式。二為長方柱形,外方內圓,上粗下細,器表除了橫槽,每麵還有直槽。橫槽將器麵分成若幹節,多的可達10餘節。如武進寺墩遺址出土的1件13節玉琮,長33.5厘米。三為短筒形,內外均圓,器麵以一道橫槽分成兩節,刻有簡略獸麵紋,此式也稱鐲式琮。如張陵山4號墓出土過獸麵紋鐲式琮,福泉山9號墓出土過人獸鳥組合紋鐲式琮。在良渚文化玉器中,神人獸麵紋是玉器主要裝飾紋樣,但能自始至終體現神人獸麵紋及其發展的隻有玉琮。玉琮是良渚文化玉器中最具特征的玉器,也是良渚文化玉禮器的核心。

玉璧:良渚文化玉器中的大宗器,有精、粗品之分。扁平圓形,中間有孔,麵上拋光,孔壁往往留有旋紋,大多素麵。大的直徑大於20厘米,小的直徑小於10厘米,厚約1厘米。目前出土玉璧最多的是反山墓地,如23號墓出土玉璧54件,20號墓出土43件,14號墓出土26件。其中少量器形圓整、由中央向邊緣逐漸勻薄的精致玉璧,墓葬中常單獨放置於人骨胸腹上下位置,而製琢粗糙的玉璧,疊放在死者的腿腳部位,其不同的功能與象征意義,有待進一步探討。玉璧的起源可能與紡輪或環形臂飾有關。一些不作臂飾的瑗、環,也可以歸入到玉璧類,且可以視為玉璧的早期形態。與琮追求高度忽略細節的演變趨勢不同,璧自早到晚的嬗變體現出追求圓大和精致並重的趨勢,顯示出璧在良渚文化中的地位有一逐步提升的過程。

玉鐲:良渚文化中玉鐲的數量較多。一般光素無紋,個別玉鐲上刻神像紋。出土位置不盡相同,有手臂部位、頭端上方、腳端部位、墓室中部等。其功用推測應臂飾或腕鐲。據民族學資料,通常男性用臂飾,而腕鐲以女性使用為多。瑤山北列墓葬,可能是女性墓,也確實不出現臂飾。

玉玦:新石器時代出現較早的一類玉器,良渚文化遺址中玉玦的數量不多。除了少量可能作為耳飾外,其餘的玉玦多於缺口相對一邊鑽有係孔,出土時或位於腕部,或位於胸腹,當為腕飾或胸前串掛玉件。瑤山出土的係孔玦,均發現於北列墓葬。

柱形器:外形為圓柱體,中部有一貫穿孔。有帶蓋和不帶蓋兩種,後者還可再分為器形較高和較矮的二式。瑤山出土帶蓋的柱形器有些刻畫紋飾,反山還出土過琮式柱形器。

(2)複合件

複合件指那些與其他器件組合後才具有完整功能的玉部件。依形製與複合形式可分為組裝件、組佩件、穿綴件和鑲嵌件四個小類。凸榫、卯眼、凹槽、銷釘孔、穿孔、鑽眼以及未經拋光的粗糙麵等都是複合件玉器的基本形體特征。

組裝件

組裝件玉器與其他對象的複合主要在立麵上利用榫卯套接或鑲嵌等形式完成,是構成完整器物立體造型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玉鉞、玉梳背、三叉形器、錐形器、柄形器、端飾、紡輪等均屬此類。

玉鉞:良渚文化玉器中的重器。寬梯形,平頂、斜平頂或凸頂,多斜弧形刃,也有正弧形刃,頂下一孔,個別有雙孔。玉鉞是僅限於大墓才有的一種隨葬物,製作精致,刃部不見使用痕跡。少數鉞在柄的兩端安裝有玉帽和玉鐓,柄上鑲嵌玉粒。

反山還出土了一件刻有神人獸麵紋的玉鉞。依端飾的丈量,一般長在70~80厘米左右。從出土情況分析,玉鉞一般不置於身下,而置於身側或身上,且多縱向放置。

在功能上,玉鉞顯然超越了作為實用武器的範疇,可能已成為一種權杖性的法器。

在同時期的史前考古學文化中,沒有像良渚文化玉鉞發展得如此極致的。

玉梳背:原稱冠狀器。依冠頂特征可以分為平頂、半圓形、宮字頭、凸宮字頭4種樣式,以宮字頭為多。早期的平麵成長方形或冠頂切割呈半圓形,晚期的平麵呈狹長形,宮字頭下的鏤空也由橢圓形變為圓形,或幹脆省略。1999年海鹽周家浜遺址出土了此類器和象牙梳狀器組合的梳子,解決了此類器的功用及使用方式問題,並重新定名為玉梳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