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良渚古玉與中國古代玉器(6)(3 / 3)

先秦時期玉器無論是器形、器類,還是功能、用途,抑或是雕琢技法、技藝,可以說都是直接承繼史前玉器而來。當然先秦玉器在繼承中也有創新,並逐漸把中國玉雕技藝推向了又一個高峰。

在時代和地域上與傳統說中的夏代與夏人活動區域大體一致的河南偃師二裏頭文化遺址和墓葬中,出土過一些玉器。有玉琮、玉圭、玉璜、玉刀、玉戈、玉璋、玉鉞、玉戚、玉鏟以及獸麵紋柄形器等,其中玉圭、玉璋、玉戈為此時新出現的器形。

有不少器物的器形雖類似實用器,但器體極薄,也無使用痕跡,應是禮儀類用器。

如琢有陰線紋飾的七孔玉刀,長65厘米,寬9.6厘米,但厚不過0.1~0.4厘米,顯然不堪實用。製造這種長而薄的玉器首先要從大塊原生璞玉上鋸片開料,此種做工尚不見於紅山文化玉器,與良渚文化玉琮之開剝成方柱形玉坯的做法也不相同。

較大的柄形玉器,長17.1厘米,寬1.8厘米,通體分為10節,其中兩節琢有獸麵紋飾,精細光亮,以陽線表現目、口,似有良渚玉器的裝飾遺風,又為殷墟獸麵紋玉器之先聲。

商代前期玉器以河南鄭州二裏崗文化的出土物為代表。同期的鄭州銘功路、白家莊,湖北黃陂盤龍城,河北槁城台西,北京平穀劉家河等商代遺址和墓葬中也出土了玉璋、玉戈、玉璜、玉柄形器和小件裝飾品。二裏崗文化玉器很大程度上是承繼了二裏頭文化的玉器傳統,而且這種繼承不僅僅是玉器種類的繼承,而是一種傳統和觀念的全麵吸收。當然,兩者的差別還是有的,如二裏頭文化的戚、刀、圭、鉞等在二裏崗文化中基本不見或少見,而二裏崗文化發現的各種裝飾品卻遠比二裏頭文化豐富。這是二裏崗文化玉器還吸收了其他文化因素的緣故。這時的玉器在工藝上未產生重大變化,隻是有些器形更大,陰線紋飾更精。黃陂盤龍城出土的長達93厘米的玉戈,是目前所知最長的一件玉戈。

商代晚期玉器以殷墟的出土物為代表。殷墟王陵區的11座大墓均被盜,但仍有一些諸如玉戈、玉戚、玉刀、鴞形玉佩、水牛形玉佩等劫餘幸存。1976年發掘的婦好墓雖然規模不大,但未被盜掘,因此出土了大量遺物,其中有玉器755件。目前發掘出土的商代晚期玉器已有數千件,主要器形、器類有璧、環、瑗、玦、璜、圭、琮、簋、盤等禮器,有刀、戈、矛、戚、鉞等儀仗器,有斧、鑿、鋸、刀、鏟、鐮、紡輪等工具(其中大部分無使用痕跡,故也可能用於裝飾或隨葬),有臼、杵、盤、梳、耳勺、匕、觿等日常用具,有笄、釧、串珠、管、墜以及各種動物形象的佩飾品,還出現了塊狀或蟬形的玉琀,另有功能不明者如器座形器、拐尺形器、匕首形器、柱狀或長條柄形器。

殷墟出土的玉器中有多種玉材,其中部分屬新疆和田玉,說明和田玉料在此時已較多地進入到中原。殷墟出土的兩件玉簋有著較大的內膛。其掏膛工藝與良渚玉琮從兩頭對鑽不同,它隻能從上部鏇起,逐步磨磋成深腹。因此需要按照同心圓的規律,旋轉簋坯,帶動蘸水的解玉砂進行琢磨。但也可能是用小管鑽多次取心後經琢磨而成。此時玉器上的重要細部多琢刻出陽線或雙勾陰線,這大概是由二裏頭文化時期柄形玉器上的陽線獸麵紋發展起來的,它須經勾、徹、擠、壓多道工序才能完成。紅山文化、良渚文化玉器中有少量玉動物,但其形體均較扁平,不是真正的圓雕。殷墟出土玉器中則有一批立體的玉雕動物,如人物、熊、虎、龍等。此時還出現了巧作玉器。俏色玉器的出現時間可能很早,成功之作應是小屯北帝乙、帝辛時代房子遺址內出土的玉鱉,背甲呈黑色,頭頸和腹部均呈灰白色。同出的俏色石鱉更為成功。

西周早期玉器有戈、鉞、戚、玦、璜、珩以及人、虎、兔、牛、獸麵、鳥、魚等,器型雖簡單,但勾勒清晰,在保留商代晚期玉器的遺韻和形跡的同時,也呈現出一些新的氣象。洛陽東郊西周早期墓出土的玉立人,大頭細身,“臣”字眼,幾乎完全沿襲了商後期玉人的形式。而甘肅靈台白草坡西周墓中出土的2件玉人,則較商後期玉人多了一點現實氣息。西周玉鳥類似殷墟玉鳥,但張家坡西周墓出土的一石鳥,與眾不同,可作為研究玉鳥形式變化的一個例證。

西周中期玉器有戈、鉞、戚、匕、虎、牛、兔、鹿、龍、獸麵、鳥、魚以及柄形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