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先秦鑄幣與中國古代貨幣(4)(2 / 3)

1.半兩錢

半兩錢,有秦半兩和漢半兩兩種類型。

秦國在戰國末期惠文王二年(前336),就在本國境內統一了幣製,推行“秦半兩”圜錢。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於公元前210年頒布了貨幣改革令,以秦法同天下之法,以秦幣同天下之幣,在全國實行統一的幣製。當時規定黃金為上幣,用於大額支付和賞賜,半兩銅錢為下幣,供日常市場買賣流通。對於以前六國的雜亂貨幣,一律禁用。對原來可作為貨幣的珠、玉、龜、貝、銀器飾,不能作貨幣再用。由於黃金使用的範圍較狹,半兩錢使用廣泛,實際上半兩錢在流通中起主要作用。秦始皇的幣製改革,統一了錢幣的形製,明確了中央政府的貨幣鑄造權和發行權。這不僅結束了戰國幣製繁亂的局麵,而且在中國貨幣史上具有裏程碑式的開創意義。

秦半兩造型古樸,開始時為圓孔圓形無郭,後改為外圓內方無郭,幣麵有小篆體“半兩”二字。史書說“重如其文”,即半兩重,但西安、鹹陽和臨潼驪山始皇陵等地出土的半兩看,大小不一,重的1枚可抵輕的3枚以上,多數錢直徑2.7厘米左右,重4克左右。秦漢1兩合今約16克,這說明秦統一後的半兩錢大多較輕小,並不“重如其文”。半兩錢多為泥範所鑄,一範一錢,各不盡同,加之其他原因,故其形製版式極為繁雜。但舊譜所刊直徑4厘米以上特大半兩錢數種,當為後人偽作。

漢承秦製,西漢初年仍鑄行半兩錢。從漢高祖到漢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漢半兩共行使了70餘年。漢半兩的形製與秦半兩基本相同,但重量不斷減輕,名為半兩(即12銖),實際隻重8銖、4銖、3銖不等。漢半兩的減重貶值,一方麵體現了秦末漢初戰爭對經濟的衝擊,另一方麵進一步加劇了漢初的通貨膨脹。

漢高祖劉邦認為秦半兩太重,提出改鑄較輕的半兩錢,並允許民間私鑄,結果所造錢既小且劣。因錢的方孔太大,周邊像4片榆莢合成,被稱為“莢錢”或“榆莢錢”。“莢錢”徑約1.5厘米,最小的不足1厘米,重量僅半克左右。由於貨幣減重,加之物資缺乏和商人囤積居奇,以至物價高昂,米一石貴至萬錢。高後二年(前186)決定加重貨幣來提高幣值,由政府鑄八銖錢。六年,由於與南越及匈奴作戰,軍費開支大增,又重新實行貨幣減重,行五分錢,即半兩的五分之一。民間也稱此為莢錢。文帝五年(前175),“更造四銖錢”,文曰半兩,直徑約2.3厘米,重3克左右。一直到景帝,均鑄造使用這種四銖半兩錢。當時除官府外,像吳王劉濞和文帝寵臣鄧通都可以鑄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下令改半兩為三銖。過4年又罷三銖仍行半兩,直到元狩五年(前118),才罷半兩而行五銖錢,半兩錢使用的曆史到此告終。

漢初除長安外,郡國也可鑄錢,因而現在的西安外,在河南、河北、山東、四川等地都發現有漢鑄造半兩用的範或範母。範以石製者為多,銅製者為次。範母用銅或鉛製成,然後用它複製泥範。泥範的實物今很難見到。在使用四銖半兩期間,有些地方曾鑄過大小和四銖半兩一樣的鐵半兩,近年在湖南衡陽、長沙以及湖北宜昌等地的漢墓中曾有發現。

漢半兩的發行和流通,都不夠穩定。70餘年間進行了6次幣製改革,改革的一個突出問題為是否允許私人鑄錢。漢武帝時大臣們進行了一場經濟政策與貨幣政策大辯論,最後采納了桑弘羊的主張,將冶金、煮鹽、鑄錢大權收歸官營,從而為以後數千年造幣權集中於中央政府奠定了基礎。

2.西漢五銖錢

五銖錢,是漢初經過70餘年的實踐摸索而出現的一種錢幣類型。它的特點是:一是大小輕重適度。秦半兩厚重不方便,漢半兩又太輕小,而五銖錢重量適中,攜帶或計數都較方便,適合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價格水平對貨幣單位的要求,所以曆經多次改朝換代還能持續沿用不廢。二是形製鑄造先進。五銖錢在形製上,繼承了半兩錢外圓內方的基本形態,同時又吸收了戰國時某些刀幣、圜錢在邊緣上突起外郭的鑄法,這樣既可以保護幣麵文字不被磨損,又可增加錢幣的牢度。

這種製作法,一直延續到清末。五銖錢的製作,規定由朝廷的專門機構負責,這就使錢幣的質量有了保證。同時采用銅質母範(澆鑄金屬的模具)的方法,比過去用泥範的工藝技術大為進步,使鑄出的錢幣大小和式樣達到一致。三是確立了鑄幣權集中於中央朝廷的製度。漢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命令上林三官鑄造標準的五銖錢,廢除以前各種錢幣。從此,曆代王朝都把鑄幣權集中於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