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秦始皇陵與中國古代墓葬(4)(1 / 3)

長江下遊地區的土墩墓是一種平地掩埋、不設葬具、堆土不夯、封土成墩的墓葬形式。主要分布於今江蘇南部、浙江大部及皖南部分地區,江西東部及福建北部局部地區也有發現。大多位於海拔200米以下的低山山脊及丘陵岡地上,也有分布在水網平原地區高爽平地上的。其涵蓋的曆史時期,最早的可達商代晚期,最晚直至春秋晚期戰國初期。現存土墩墓平麵大多呈圓形或橢圓形,土墩自中間向四周呈弧形降低,部分有石室的土墩頂部相對較平,少數規模較大的土墩也有呈覆鬥形的。按照墓葬的形製結構可將土墩墓分為三個類型:一類是在平地營建石結構墓室再堆土掩埋的石室土墩墓,其主體是用塊石壘砌而成的石室。再一類是無石室土墩墓,和前者一樣,該類墓葬也是平地以上直接堆土掩埋,但土墩底部不見塊石壘成的石室。第三類為土坑型土墩墓,其地麵以上饅首型隆起的墓葬形態與前兩類完全一致,所不同的是,墩內墓葬是挖坑掩埋的。其中平地堆土掩埋的無石室土墩墓,是分布範圍最為廣泛、延續時間最長的一種。土墩墓有的一墩一墓,有的一墩多墓,除個別外,墓內大多沒有發現葬具和屍骨的痕跡。

與商代一樣,諸侯、貴族墓附近設有車馬坑,其規模視墓主人的身份而定。殉人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少者1人,多者數人。中期以後,殉人稍有減少。北京琉璃河的大型墓中沒有發現殉葬人,而在多座中型墓中則發現有殉葬人。說明是否用人殉葬,並不完全取決於墓的大小或墓主人社會地位的高低。在長安縣灃西張家坡已發掘的幾百座中、小型墓葬中,發現有殉葬人的約占7%,都是西周早期墓葬,而這裏的西周晚期墓中卻不見有用人殉葬的現象,這是一個比較明顯的變化。

西周墓葬的隨葬品主要有陶器、青銅禮器、兵器、車馬器、玉石器、原始瓷器和漆器等。諸侯、貴族墓的隨葬品,仍以各種青銅禮器為主,但和商代相比,酒器有所減少,食器增多。器形有鼎、鬲、簋、、觚、爵、觶、尊、卣、壺、盤、匜等。其組合以鼎、簋為核心,用鼎的多寡標誌著墓主人社會地位的高下。周代的禮製規定,天子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簋與鼎配合使用,九鼎配八簋,七鼎配六簋,五鼎配四簋,三鼎配二簋。這在考古發掘中也得到了證明,如在河南陝縣上村嶺虢國墓地中,有一些大型和中型的貴族墓分別隨葬七鼎、五鼎、三鼎或一鼎;墓的規模也依次減小。其中“七鼎墓”已被證實為虢太子墓。長安普渡村發現的穆王時期的墓葬中還發現有3枚一套的編鍾。早期的銅禮器在紋飾上同商代晚期大體相同,西周晚期紋飾有較大的變化。小型墓則多隨葬陶器,器形有鬲、罐、簋、尊、壺、豆、盂等,不過早晚期有較明顯的差別。

出土的玉石裝飾品有璧、琮、圭、璋、柄形飾以及魚、龍、鳥、獸等動物雕像,還有瑪瑙、琉璃串珠等飾物。在琉璃河等地還出土有西周時代的漆器,但大都朽沒,僅存痕跡,可以複原器形的有豆、觚、俎等。

南方土墩墓中的青銅禮器,往往富有地方特征,如鼎的三足外撇呈尖錐狀,器物也往往兩兩成對。此外,還有一些用途不明的器形,如江蘇丹徒煙墩山出土的一對角形器和安徽屯溪出土的一對五柱形器。這一地區的墓中通常隨葬較多的印紋硬陶、原始瓷器,器類、器形變化也較大,但以罐、瓿、碗、豆等日用器皿為多。如江蘇金壇土墩墓出土的器物有罐、瓿、壇、鼎、豆、碗、盅等,浙江湖州弁山土墩墓出土器物有碗、罐、豆、盅、盉、瓿等。中原地區的西周墓中雖也有隨葬原始瓷器的,但數量很少,器形也較單一,多為豆形器。

四、東周墓葬

從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在中國古代史上稱為東周時期。這個時期的墓葬發現很多,總計已發掘近萬座,主要集中在列國都城和其他重要城市的附近。

中原地區的墓葬,根據河南洛陽中州路東周墓的發掘資料,可分為七期:第一、二期相當於春秋早、中期,出鬲、盆、罐;第三期相當於春秋晚期,出鼎、豆、罐;第四至六期相當於戰國早、中期,出鼎、豆、壺;第七期相當於戰國晚期,出鼎、盒、壺。通過以陝西鳳翔秦墓為中心的秦墓分期的初步探討,獲知其春秋時期的隨葬陶器多為鼎、簋、壺、盤、匜等仿銅明器,戰國時期則禮器成分驟然減少,別具特點的鬲、喇叭口罐等逐漸增多,晚期又出現繭形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