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雨台山楚墓分為六期,相當於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陶器組合有5種:鬲、缽、罐見於第一、二期,鬲、缽、長頸壺見於第二至五期,鼎、簠、壺和鼎、敦、壺並存,見於第三至五期,第六期為鼎、敦、壺和鼎、盒、鈁並存,這一分期大體上代表了南方楚墓的發展序列。長沙楚墓陶器組合與江陵楚墓相似,但普遍無簠。
《周禮·春官》記載,先秦時期有“公墓”、“邦墓”兩種族葬墓地。埋葬貴族的稱“公墓”,由塚人按貴族的爵位等級安排墓穴位置和墳丘大小。上村嶺虢國墓地不同等級的墓葬集於一地,規格最高的5座墓在墓地的中部和西部,南、東、北三麵的一些墓,有的隨葬成套青銅禮器和車馬器,有的主要隨葬陶器,有的隨葬品甚少,但往往都棺槨俱備,並且相當普遍地出土圭、璧、璜、玦等反映一定身份的玉石器,這種墓地無疑應是“公墓”性質的貴族墓地。埋葬平民的稱“邦墓”,由墓大夫負責掌管,不同家族又在墓地中形成各自的“私地域”。江陵雨台山楚墓中500多座墓的形製和器物組合並無太大差別,隨葬品中絕無車馬器和編鍾、編磬,表明墓主身份相近而又地位不高,當為埋葬平民的“邦墓”。而墓葬分布上的疏密不勻,則可能與分屬不同家族的“私地域”有關。東周墓地絕少同期墓葬相疊壓的現象,表明當時確有一定的規劃和管理。
東周列國國君的陵墓,已作勘察或發掘的有秦、趙、魏、中山、燕、齊、越等國陵墓,布局情況有很大的不同。陝西鳳翔秦墓中的秦公陵園是在大的陵區之內,又形成若幹相對獨立的陵園。河北邯鄲、永年境內的5處趙王陵,則在長、寬各200餘米的陵台中部矗立一兩座高大的墳塚,有的陵台附近又發現若幹稍小的墓,河南輝縣固圍村墓群和平山中山王墓也是這種布局形式。山東臨淄東南魯山北麓的“四王塚”和“二王塚”,已被考訂為田齊公陵,是在橫列一排4座或2座大塚的前麵,再分布若幹小塚。河北易縣燕下都的兩個相鄰墓區,則分別排列13座和10座大小不等的墳塚。浙江紹興印山越國王陵位於印山山頂,規模宏大,形製獨特。其東西兩側一字排列的小山包,被認為也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大型墓葬。盡管各處分布有不同,但王室的塚墓大多單獨集中於一地則是它們的共同特點。
各地發現的東周墓葬,絕大多數是沒有墓道的中小型土坑豎穴墓,有1條或2條墓道的大墓不足百座。春秋時期的帶墓道大墓,主要見於鳳翔秦公陵園,目前發現的43座大墓中,有18座中字形大墓,3座甲字形大墓和若幹中小陵墓。中字形大墓中,最大的一座是已發掘的秦公一號大墓。墓全長300米,其中墓室長60米,寬40米,深24.5米,總麵積達5334平方米。印山越國王陵鑿山而成,墓向朝東,是一座由墓道、墓坑組成的平麵呈甲字形的豎穴土坑墓。墓坑為長方形豎穴,坑口長46米,寬14米,深12.4米,四壁陡峭,不設台階。山腳四周挖掘有防禦保護的圍溝。臨淄河崖頭大墓的墓室部分長、寬均20餘米,南麵有墓道。其他墓主身份較高的春秋墓,例如安徽壽縣蔡侯墓、河南淅川下寺楚令尹墓、山東沂水劉家店子莒公墓,墓室均長8~9米或10米以上,都沒有墓道。這說明,在春秋時代,西周以來等級分明的墓葬製度,至少在是否設置墓道的問題上仍很嚴格。
戰國時期雙墓道大墓依然較少,主要有平山中山王墓、固圍村墓群、邯鄲周窯1號墓、淮陽馬鞍塚4號墓、燕下都16號墓等,墓室部分長、寬在10餘米以至20米以上,墓主都是國君或地位相近的人物。單墓道的戰國墓,北方除洛陽金村古墓外,主要有洛陽東周城東北部發現的幾座。單墓道的楚墓已發掘數十座,規模較大的有江陵天星觀1號墓、淮陽馬鞍塚3號墓、長豐楊公廟的9座墓、信陽長台關兩墓及臨澧九裏1號墓等,墓室長、寬均在10米以上,表明墓主身份也較高。戰國時期大墓也有不設墓道的,最明顯的是曾侯乙墓。
許多有墓道的戰國大墓都有夯築而成的高大墳丘。固始侯古堆大墓的墳丘高7米,直徑55米;固圍村的3座並穴合葬墓墓上分別發現有宏偉的“享堂”遺跡。
平山中山王墓則在上百米見方、高15米的封土之上再建“享堂”。
東周時期規模較大的墓,一般都是在墓室正中構築木質槨室,槨內安放2層或3層套棺。山東莒南大店鎮兩墓,墓室分南北兩半,一為槨室一為葬器坑,墓道開在葬器坑一側,是少見的特例。某些大型戰國墓,如平山中山王墓、固圍村墓群、臨淄河崖頭大墓等,木槨周圍又壘砌二三米厚的石牆。封墓時,中原地區常在大墓的墓室部分積石、積炭、積沙以防潮、防盜;南方則填塞木炭和白膏泥,故其密封性能甚好,棺槨常能保存完整。印山越國王陵墓室由加工規整的巨大枋木構築,呈兩麵坡狀。木棺置於中室,由一個巨型圓木製成的獨木棺。坑底鋪木炭,木槨外包140層樹皮,樹皮外夯木炭,墓坑內填青膏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