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秦始皇陵與中國古代墓葬(4)(3 / 3)

西周已經有了合葬製度,其方式為夫妻分別葬在兩個互相緊靠的墓坑中,即所謂“異穴合葬”。陝西寶雞茹家莊西周中期的伯及其夫人井姬墓的發現提供了這方麵的證據。這種製度到了東周更為普遍,如在山西長治分水嶺的晉、韓墓地中,凡屬大、中型的貴族墓,都是兩兩成對,並列在一起,一葬男性,一葬女性,當為夫妻無疑。再如河南淅川下寺楚墓中的2號墓及兩側三墓,固圍村魏國墓地的3座大墓以及中山王陵兆域圖銅版所示的墓地布局,也是夫婦並穴合葬。

墓主身份較高者,隨葬成套的青銅禮器,春秋晚期以後有的墓用製作甚精的陶禮器。銅或陶質禮器的器類主要有鼎、鬲、甗、簠、壺、鑒、盤、匜,南方的楚、蔡等國墓常有小口盥鼎及盥缶、尊缶等器。墓主身份較低者,春秋時隨葬鬲、盆、罐等日用陶器,戰國時期多用製作不精的鼎、豆(或簠、敦)、壺等陶禮器,偶爾也有兼用一兩件銅禮器的。成套的青銅禮器(或陶禮器)體現著明顯的等級差別,大體說來,隨葬三鼎的墓一般有車馬器,五鼎以上的墓常有車馬坑,七鼎以上和部分五鼎墓有編鍾、編磬。曾侯乙墓有編鍾一架,共64件;編磬一架,共32件,顯示了諸侯行禮作樂的大排場。青銅禮器中,鼎一組共9件,簋一組共8件,正符合墓主的國君身份。

目前所知身份明確、器物又較齊全的高級貴族墓,例如壽縣蔡侯墓、平山中山王墓、燕下都16號墓、固始侯古堆大墓,都隨葬九鼎。身份稍低的上村嶺虢太子墓、下寺楚令尹墓及侯馬上馬村13號墓、長治分水嶺14號墓、陝縣後川2040號墓、莒南大店鎮兩墓均隨葬七鼎。楚墓隨葬器物的組合情況與中原有所不同,貴族墓除身份特高者外,鼎一般采用偶數(或4、或6、或8),雨台山等地中小型墓的隨葬陶器也是兩兩成對者為多。某些規模不大的楚墓,隨葬品中有較好的漆木器、青銅器,也有兵器和車馬器,並且經常發現瑟、鼓等樂器,卻絕無編鍾、編磬。這說明“金石之樂”不能任意享用,因為它是區分高級貴族身份的重要標準。

東周高中級貴族墓附屬的車馬坑,所埋車馬的數目也有差別。例如,上村嶺虢國墓有10車20馬和5車10馬兩種,邯鄲百家村墓地有26馬、14馬、8馬、4馬、2馬的不同,鳳翔八旗屯墓地有3車6馬和1車2馬兩種。臨淄河崖頭大墓的東、北、西三麵,環繞凹形馬坑,坑寬4.8米左右,全長約213米,據部分發掘推算,全部殉馬達600匹以上。

第三節 秦漢以後的墓葬製度

秦漢墓葬製度對以後各代墓葬製度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墓葬製度,大體上承襲秦漢,唐宋時期墓葬又與魏晉南北朝墓葬一脈相承。不過在代代相承過程中,各時期的墓葬製度也有不少創新和變化。

一、魏晉南北朝墓葬

魏晉南北朝墓葬從曹魏到隋統一以前,時間前後延續達3個半世紀。其墓葬製度,大體上承襲漢代,但經過漢末的戰亂,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的破壞,厚葬之風有所改變。考古調查發掘證明,自魏晉以降,規模宏大、雕刻精致的畫像石墓已很少見了。貴族、官吏的大墓,一般都是磚室墓,和漢墓相比,墓室的平麵布局簡化,麵積減小。但是,在墓室的細部結構和設施方麵卻有一些新的發展。

魏晉南北朝墓葬,是從漢代墓葬到隋唐墓葬的一個較長的過渡階段,它反映出在漢代物質文化的基礎上,融會了許多原在邊陲地區的少數民族的文化特點,並從中外文化交流中汲取了養分。此時的墓葬按地域分布,大致可分為北方地區的魏晉北朝墓葬和南方地區的吳晉南朝墓葬兩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