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玲沒這打算,稿子該怎麼寫不會動搖,對於文字她用上了所有的熱情和執著,她是忠於自己的人,容不下沙。胡在她麵前感到招架不住時,體會到愛玲不是他庸俗、嘮叨相伴到老的妻,她生性微涼,他縱使將所有的人都拽在身邊不放過,並不能真正控製她。她最終是會發覺自己的內心的。
《小團圓》在初稿完成後,張將底稿給宋淇夫婦過目,當時就說免不得往她身上潑汙水。書中的人物當時大都健在,以她的獨來獨往,畢竟勢單力薄。讀者隻記得文壇上一段段佳話、美譽,誰真的渴望知道些齷齪、砸自己招牌的事?
就算愛玲性格、寫文的各種不足是致命的,但論坦率,無出其右。為什麼半個多世紀前她的那些三寸金蓮小說,人們至今喜歡追究,除了魯迅,隻有她不惜交出自己知道的真相。她並不偉大,這絕不是她心向往之的,她獨創了一派風格,後來者則極力效仿她。
低落塵埃
胡蘭成在《民國女子》一篇裏描述到她當時居住的環境:“她的房間竟華貴倒使我不安,那陳設與家具簡單,亦不見得很值錢,但竟是無價的,一種現代的新鮮明亮斷乎是帶刺激性的。陽台外是全上海在天際雲影日色裏,底下電車當當地來去。”
胡筆下描述的愛玲,被她嗤之以鼻,看似情真意切,實則全然沒心沒肺,如晚明的冒辟疆回憶董小宛。這是要給誰看呢?胡下筆老辣,到底曾是《中華日報》的主筆,在《南華日報》發表政論文章,運筆老而彌堅,是汪偽政權裏的一個大筆杆子,頗有名士風範,在上海灘也算得上一個人物。
這裏有段胡蘭成侄女胡青芸的采訪,青芸描述說:“張愛玲第一次到美麗園,是到三樓胡蘭成房間談的話——朝南的一間,其他給別人做辦公室。
“張愛玲長得很高,不漂亮,看上去比我叔叔(胡蘭成)還高了點。服裝跟別人家兩樣的——奇裝異服。她是自己做的鞋子,半隻鞋子黃,半隻鞋子黑的,這種鞋子人家全沒有穿的;衣裳是做的古老衣裳,穿旗袍,短旗袍,跟別人家兩樣的,總歸突出的;這個時候大家做的短頭發,她偏做長頭發,跟人家突出的;後來兩家熟了,叔叔帶我去常德路,帶我去認門兒,這樣認得了。她跟我很客氣,我比她大,喊她‘張小姐’,她喊我名字,叫我‘青芸’。”
善於作文的,讀者看到的並非就是作者的內心世界,正因運筆自如,作文者更趨向於表現出其希望讀者看到的那一麵,跟這件事本身的真假沒什麼太大關係。這種真與假的思辨,需考量讀者的內心與經曆。
愛玲寫有《小團圓》,書中對胡的描述僅僅是片麵的,看過她後來的著作,胡是不滿意的,竟然和他無關?“這怎麼可以?”那是胡對愛玲身高的意外,也是對她涼薄至此的驚訝。
《半生緣》中的世鈞,並不讓人聯想到是胡的身影,不過世鈞倒是常常回南京,這點有些隱約透露出胡與愛玲戀愛時期他時常往返南京的情形,也不過是順帶提提罷了。拍成電影後,隻把黎明飾演的沈世鈞更以為貼近小說人物,胡的外表儒雅、實則深蘊勾欄瓦肆之事在這裏比對不上。
胡待到很晚才走出公寓。次日再來,她端了茶來,坐在他沙發椅旁邊的地毯上。
他有點詫異地說:“你其實很溫柔,像日本女人。大概本來是煙視媚行的,都給升華升掉了。”
這麼近的距離端詳和審視,張也就給過他機會,23歲,正是青春大好無限。
胡經常來公寓裏坐,一待時間就晚了,有次還與開電梯的門警動了手,兩個門警都是山東大漢,不知從什麼雜牌軍隊裏退伍下來,胡的外形並不高大,力氣很大,把看門的打得臉上青了一塊。
胡解釋說他練太極拳,也常給他們錢,尤其是開電梯的那個,那晚的起因是那人嫌晚,嘴裏罵著髒話。胡一生氣,打了他。
這件事後,張對他的感覺不同了。怎麼個不同,張沒說,大抵是覺得他血氣方剛。比以往姑姑的初戀情人、黃逸梵那個一笑起來被自己聲音吞沒的外國男友、她抽大煙的父親和沒誌氣的弟弟,她見識到了一個男性的力量。
“我愛上了那邵先生,他要想法子離婚”,她竟告訴比比,揀他們一隻手吊在頭上公共汽車的皮圈上的時候輕快地說,不給她機會發作。
比比也繼續微笑,不過是她那種露出三分恐懼的笑容。後來才氣憤地說:“第一個突破你的防禦的人!你一點女性本能的手腕也沒有!”隨又笑道,“我要是個男人就好了,給你省多少事。”
胡張戀愛之初,炎櫻看在眼裏,她恐怕早就看出了這段戀愛關係的危險,以張對心外之人處處提防,對心內之人繳械投降,一派小女人作風。胡這樣的高手,時間久了便容易起膩,每段愛情開場都是美的,若是旗鼓相當,或許是能纏綿悱惻多年,甚至百年好合。張等到胡的出現,找對了開頭,猜錯了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