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張愛玲(2)(2 / 3)

愛玲知道他已婚的身份,胡背著發妻與她幽會,她反倒並不顧忌這些,連炎櫻聽來都很感詫異。她的世故在這裏真是害死她了,從小的所見所聞,使她容易相信男女之間結合也可以拋卻原有的家庭和責任。她隻要現世安穩,和這個男人在亂世裏做對平凡的夫妻,抵消過去的種種不幸,她也就被救贖了。

與胡結婚之前,胡在報紙上登了兩則離婚啟事,這事即便到了今天也是驚聞。一個是沒結過婚的姑娘,一個是大她15歲又連離兩次婚的“前輩”,婚姻的不對等從一開始就埋下了火線。

結婚那天,胡問她有沒有筆硯,去買張婚書來。她獨自出門去四馬路(現在的福州路,書香一條街,當時是香豔之地),因為和炎櫻逛街看中過櫥窗裏大紅龍鳳婚書,揀裝裱與金色圖案最古色古香的買了一張,最大張。

胡一看:“怎麼隻有一張?”

人情世故沒派上用場,仿佛初涉文壇時期她寫愛情小說,而當時她根本沒有戀愛經曆。

舊式的生意人厚道,即便心裏詫異也不好當麵讓人尷尬。她根本沒想到婚書是需要“各執一份”的證書。

兩人簽字,婚書由她收著,壓在箱底,從不拿給人看。當天晚上,胡就對她說起小周的事,說他走時,小周哭得很凶,一直躺在床上哭。愛玲則猜測著是躺在誰的床上?要麼是小周病了,隻能躺在床上見客,要麼住宿地實在小,沒有沙發就在床上會客?還有種可能,隻有是在胡的床上了。

照常理推測隻有第三種可能,他動身要走,自然是在他的房間他的床上。胡隻差沒直言他和小周的關係階段了。

張也不是十七八歲女孩的對手,小周是庶出,哪裏肯接受胡的提議做妾,碰到張愛玲這樣不會撒潑還給錢的正室,她大約是沒想到過的。這機會絕沒有放過的道理,把男人留在身邊,對一些女人來說是天性,而另一些女人始終學不會。

這場“保衛戰”,張以不抵抗完敗。

蘇青和胡的一段,張一直都知道,《小團圓》裏有段蘇和胡互相質問對方有沒有性病。小說發行前,讀者都已知道這段故事,詫異皆然。

那麼蘇和張的關係真的像看起來的那麼好嗎?蘇是將胡介紹給愛玲的人,麵對潘柳黛嘲笑張因相貌平常而執迷奇裝異服地招搖過市引人注目,因為張是李鴻章的外重孫女,這關係就好像太平洋裏淹死一隻老母雞,上海人吃黃浦江的自來水,自說自話是喝雞湯的距離一樣,八竿子打不著一點親戚關係,如果以之證明身世,根本沒有什麼道理。

對長相平庸的潘,蘇曾當眾玩笑她:“你眉既不黛,腰又不柳,為何叫柳黛呢?”出身旗人世家的潘,卻得不著似胡這樣的才子仰慕者。參加蘇青的沙龍聚會時,當時到場的才女中,交談都用英語,這讓潘深感窘困和羞愧。

張愛玲即便沒有遇見胡蘭成,也會遇見張蘭成、趙蘭成,她到了戀愛的季節,她在最燦爛的年華收獲了最美的。

傅雷借用朋友的話,對愛玲寫道:

奇跡在中國不算稀奇,可是都沒有好收場。但願這兩句話永遠扯不到張愛玲女士身上!

為愛凋零的女子

“雖非豪宅巨邸,但其屋宇建構極為雅致”,胡蘭成侄子的同學秦家紅晚年回憶:“第一次進入胡宅,正巧遇見他們打球方歇……那位男士四十來歲,氣宇軒昂;女士年齡略輕,麵容娟秀,顯露出一股青春鍾靈的活力。”——胡宅棲過孤零燕,張愛玲來南京時,不論去胡蘭成居住的石婆婆巷20號,三條巷李鴻章祠堂或者黃翼升的祠堂,還是去雞鳴寺求簽,去遊覽莫愁湖、明孝陵、中山陵,或者去南京城西龍蟠裏的國學圖書館、城南的古舊書店……她都是單身一人坐著黃包車,經過高大的梧桐樹影,穿梭在民國首都的流光碎影裏。

張子靜有一次來找姐姐,這是他唯一一次在她這裏碰見男性,而且還是男明星,很是好奇,但也識相地走了。

她告訴過桑弧他像她弟弟小的時候。桑弧對他自是十分注意,他走後,桑弧很刺激地笑道:“這個人真是生有異相。”

她怔了怔,都沒想起來分辯說“他小時候不是這樣。”她第一次用外人的目光看她弟弟,發現他變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本來是十幾歲的人發育不均衡的形狀,像是隨時可以漂亮起來,但是這時期終於過去了,還是頸項太細,顯得頭太大,太沉重,鼻子太高,孤峰獨起。如果鼻子是鳥喙,整個就是一隻高大的小雞。還是像外國人,不過稍帶點怪人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