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周璿(1)(1 / 3)

她唱出了一段玫瑰人生

我和李香蘭共同喜歡一個人的歌聲,她就是周璿。我知道,李香蘭是因為崇拜周璿而走上了歌唱道路。

——張愛玲

常德路,位於市中心的靜安區,是上海標準的上之角,文藝氣息從20世紀初逐漸綻放。20世紀三四十年代時,在這條幽靜的馬路上,一對文藝雙姝同年誕生,先後璀璨:一個是周璿,她是明月歌舞社的小演員,另一個是居住在常德路常德公寓裏的張愛玲,就在明月歌舞社的隔壁。

周璿的名字和愛玲一樣,代表著老上海的海派情調。虹口區的文化街多倫路上,至今能找到周璿的大海報,她對著鏡頭淺淺而笑。走幾步轉個彎是山陰路,魯迅曾住在那排紅磚紅瓦磚木結構的三層新式裏弄樓房裏。

民國那些年,女人比男人更有吸引力,女明星更是如此,尤其身世飄零的單身女明星。不是這個世界見不得好,而是尤其喜歡的卻偏偏感情上慘敗,古今中外皆是如此,即便奧斯卡影後也難逃離婚的下場。

周璿,本名蘇璞,出生常州,後來被抽大煙的娘舅賣到金壇縣,改名王小紅。王家夫婦婚變,她被送到上海周家,改名周小紅。七八歲時家裏境況十分窘迫,養母去外國人家裏做保姆,這段記憶周璿回憶說:“養母被迫去幫傭度日,那個被鴉片熏黑了肚腸的養父竟喪心病狂要把我賣去妓院當妓女,幸虧養母及時搭救,才免去我一場更大的災難……那時,日子越來越苦,往往餓著肚子呆呆地坐著,口水直往肚裏咽……”

養父周文鼎吸毒被捕後,工部局炒了盤魷魚給他。失業後,養父更是變本加厲,每到月底便去找住在虹口區的大老婆要錢,一年後長子周履平突然自殺,次子周履安不想念書,想當明星。

二哥周履安非但踏入電影圈,還是默片時代的大明星,周履安負擔了一大家人的生活,根據當時報紙介紹:“胡蝶隻不過是一個配角的時候,周履安和四大明星之一的張織雲已是銀幕上的一對情侶,他的瀟灑風流、聰明和努力,使每個導演都非常願意導他的戲。”

和電視劇《周璿》不同,周璿的這個哥哥不是天生的傻子,他對妹妹之後進入影壇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當年周璿寫給《萬象》雜誌的文章記載:

我有個哥哥叫周履安,他是我養父母所生,曾演過話劇,在明星公司拍過戲,和袁牧之是朋友。袁牧之在明星公司導演《馬路天使》時,他提議向藝華借我客串演出,這是因為劇中人適合我的個性,他估計我能勝任這個角色。當時明星和藝華說好條件,由明星借白楊給藝華拍一部戲。藝華答應我在明星客串一部戲作為交換。

有個這麼了解妹妹的哥哥,周璿的童年雖說充滿顛沛、不幸,至少還有個喜歡、愛護她的人。周履安之後淡出了電影圈,他拍戲時從馬上摔下來,腦神經受到壓迫,記憶出了問題,周璿結婚前周履安抖摟了這個秘密。

周璿在一篇名為《我為什麼出走》的文章中寫下:

6歲以前我是誰家的女孩子,我不知道,這已經成為永遠不能知道的渺茫的事了!

12歲進入黎錦暉創辦的明月歌舞團成為藝人,由她主唱的《民族之光》中有句歌詞“與敵人周旋在沙場上”,黎錦暉提議她改名為“周璿”。

1912年出生的嚴華與周璿年齡相差8歲,相隔一年在歌舞社裏初相見,緣分將他們拉近。周璿剛進入歌舞社時,隻是個不起眼的小丫頭,嚴華已然是歌舞社裏的大哥哥,他生長在北京,說一口好聽的國語,穿一身西服,高大、白淨,眼眸溫柔。

嚴華的出現,滿足了小女孩對白馬王子的詮釋,他處處照顧她,為她打抱不平,父愛缺失的周璿,把他當作自己的保護神。嚴華在《難以淡忘的回憶》中寫道:

周璿剛進明月社時,既不會講普通話,更遑論音樂的哆咪和彈鋼琴了。但她的求藝欲和進取心很強,開始跟黎錦光學基礎音樂,跟章錦文學彈鋼琴,還跟我學普通話。

周璿則寫道:

幾年來枯燥乏味的日子漸漸在我眼前泯滅,感到心靈上有了點滋潤,生活上有了著落,也因為這層關係,我對嚴華的好感逐漸增加起來。

少女時期,女孩喜歡第一個對自己好的人,她跟著嚴華兄妹一塊逛街,看中一條非常漂亮的領帶買了送給嚴華。嚴華是才子,會作曲、唱歌,與周璿對唱一首《桃花江》,使他在當時小有名氣。

兩人多年的感情,隻換來三年的婚姻生活,周璿除了一段破碎的婚姻,連帶丟失了自己的孩子。1937年一部《馬路天使》,將她推向了事業的最高峰,此後她出演的電影都有她演唱的歌,觀眾紛紛衝進電影院,就是為了聽她的歌,她在電影中演唱過的歌很快就會風靡大街小巷。

人們總是說,女孩事業心不要太強。言外之意是事業心讓女人最終失去幸福的家庭,但到底有多少女人從開始就奔著事業而去的?讓她依靠嚴華,也不過三年,即便她不當女明星,她養父母的家還要靠她贍養,嚴華能負擔起她背後的一家子人嗎?她成名後依然和養母住在一起,她很孝順自己的母親,登報尋找親生父母親,花了很多錢找線索,每次那些跑來說她就是自己女兒的人,一說到驗血認親後都消失得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