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伏羲氏發明八卦談起(2 / 2)

《說文解字》中又說,《易》是由日月兩個字組成。因而,日代表陽,月代表陰,以象征《易》的陰陽二元論的哲學。

後漢的鄭玄,在他的《易讚》中,更將“易”的定義高度發揮為:“易”這個字,有“簡易”“變易”“不易”三種意義。

宇宙萬物,時刻變化,人事也是如此——所以說“變易”。然而,變化不息的大宇宙,卻具備法則性,整然有序,循環不已,有一定的規律可循,小宇宙的人的運命,也同樣地具有法則性——所以說“不易”。由於這一“不易”的法則性,就能了解大宇宙的天地法則,可以遵循,同樣的,小宇宙的人的動向,也能夠預知,可以規範——所以說“簡易”。

因而,《易》這部書,就能以簡單的象征符號與數字,表示出這種“簡易”“變易”“不易”的現象變化,產生占卜的作用。所以,由這一思維方法去探索,宇宙包羅萬象的變化,無不有一定的規律及因果關係,可以追尋,而占卜能夠預測吉凶,也就沒有什麼不可思議了。

伏羲所作的八卦,又由八卦深化為六十四卦,其基本點,隻有“陰--”“陽—”兩種符號而已。

傳說伏羲是人麵牛身的文化神。他在作八卦時,首先是依“--”“—”畫出三畫的八卦,即:乾坤震巽坎離艮兌這八種卦,是《易》最原始的形式,以象征宇宙萬物。但隻用八卦,仍難以象征宇宙包羅萬象錯綜複雜的變化。於是,伏羲再將八卦重疊,推演成了六十四卦。

六十四卦,是由“—”與“--”兩種稱作“爻”的符號,由下而上,按順序以六畫構成。

“—”與“--”的屬性相反。“—”代表陽、剛、男、君、強、奇數等,象征積極的事物;“--”代表陰、柔、女、臣、弱、偶數等象征消極的事物。通常,我們將“—”稱為“陽爻”,而將“--”稱作“陰爻”。

“—”具有陽剛、積極、獨立的性格,用奇數一、三、五、七、九中最大的九來代表。“--”具有陰柔、消極、依附的性格,用偶數二、四、六、八、十中間的六來代表。

“卦”的構成,是由下而上,最下方的位置,稱作“初”,順序而上,為二、三、四、五,最上方的位置,稱作“上”。

在六十四卦的後麵,附有解說全卦的“卦辭”,也稱為“彖辭”。“彖”是一種有利牙的獸名,是斷的意思。傳說,伏羲演八卦之後,“卦辭”是周文王撰寫的。周文王是在被殷紂王囚禁裏的期間,推演六十四卦,發奮著作出“卦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