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與東方諸省的情況如此,但西方與北方以及內陸卻部族複雜,多少有些野蠻,甚少接觸文明(例如在因特卡西亞,到了600年還不知運用金銀)這些部族互相之間本不和平,跟羅馬也無法相善。他們的一個顯著特征是騎士精神,男人如此,女子至少亦與之相若。母親送孩子上戰場時,便歌頌其祖先的英勇事跡以鼓舞其土氣;而至美的少女會不待追求,即自動將手交給最英勇的男人,個人的決戰係常見之事,以之決定英雄屬誰,而法律爭執亦以此判定;王位的繼承往往亦由王儲之間決鬥決之。某某著名的戰士往往站在一列敵人之前指名挑戰;戰敗者將袍與劍交予對手,甚至與之成為好友。迦太基之戰結束後二十年,坎卜勒伽的一個塞爾特伊比利亞小社團(在塔伽斯河源流附近)派使者見羅馬將軍,謂除非他賠償他們每個陣亡者一匹馬、一件袍衣和一把劍,否則他們就會與之為難。這些人重視軍人榮譽,因此如果被繳械,往往無顏偷生。然而,凡能招募他們從軍的,他們往往亦不加選擇的追隨,而可以為任何與其本身不相十的爭鬥舍命。例如陶狄塔尼人出錢雇用與羅馬人作戰的塞爾特伊比利亞部隊,在一個熟悉當地民情的羅馬將軍來說,他可以派人帶雙倍錢去,叫這夥雇傭兵回家,或加入羅馬軍,不然就指定時間地點一戰。而設若這夥部隊沒有軍官去招募,他們也會自行跟其它部隊結合,去劫掠比較和平的地區,甚至會像坎班尼亞人那樣,攻占城池,自立為統治者。內陸地區的野蠻與不安全,可以以一事證之:凡被羅馬人派往迦太基納以西之內陸的,都視做是嚴厲的懲罰。在任何騷動的時期,羅馬的“遠西班牙”(Further Spain)指揮官出行,都要由六千人護衛。更明顯的例子是,庇裏牛斯山東端的希臘與西班牙雙城恩波利艾中,希臘人與西班牙人維持著一種十分特異的關係。希臘人住在該城的半島上,與該城的西班牙人區以一堵城牆相隔,這堵牆隻有一個門,夜夜由三分之一的民兵守衛該牆,並由最高行政官之一監守該門;西班牙人一個都不許涉足希臘城,而希臘人隻有在人數眾多的精良護衛下始與本地人交易貨物。
這不安與好戰的本地人——充滿席德(Cid)與吉訶德的精神——現在,設若可能,羅馬人要將之馴服與文明化。從軍事觀點言之,這個任務並不艱困。確實,作為戰士,西班牙人是不可輕視的,不僅在漢尼拔的領導下如此,獨自在戰場上亦然;以他們的雙刃短劍——羅馬人後亦采用——和無畏的攻擊陣式,他們甚至常有令羅馬軍團遺撼的時候。設若他們受到軍事訓練,能有政治團結,他們或許會擺脫外國人加之於他們的軛。但他們的士氣是遊擊隊的士氣,至於政治的明智則完全缺乏。因之,在西班牙沒有重大的戰爭,但同樣也沒有真正的和平;西班牙人——日後凱撒說得很正確——和平時不安靜,戰爭時不認真。羅馬將軍要驅散一批叛變份子隻需舉手之勞,但羅馬政治家要想設計一套適當的辦法來平服西班牙人,使他們文明化,卻難於上青天;而事實上,羅馬也隻能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因為惟一適當的辦法就是廣泛的建立拉丁殖民地,但在那個時期,這跟羅馬政治的總目標不合。
在第二次迦太基之戰中,羅馬人在西班牙所獲得的領土一開始就區分為兩個主要部分,即原先屬於迦太基人的省份,包括現代的安達露西亞,葛拉納達,穆爾西亞和瓦倫西亞;另一個是艾布羅省,即現代的阿拉岡和卡塔羅尼亞,這是在這次戰爭中羅馬軍的司令部;這兩部分分別構成了羅馬的兩個行省,即“遠西班牙”與“近西班牙” (Hither Spain)。羅馬人想要把內陸的土著逐漸降服;這些土著,他們統名之為“塞爾特伊比利亞人”,而其占據的地區大約與兩個卡斯提爾相雷同。至於西方各省,尤其是現代化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艾斯屈蘭馬杜拉之間的魯西塔坦尼亞人,羅馬人則隻想製止他們,不要侵入羅馬領土而已;北方海岸的伽拉西亞人、阿斯杜裏亞人和坎塔布裏亞人,他們則全未接觸。然而,羅馬人在西班牙因戰爭所得的土地,卻是沒有常備軍便不能保持的,因為近西班牙年年為了驅逐賽爾特伊比利亞人都麻煩重重,而遠西班牙為了驅逐魯西塔尼亞人亦複如是。因之,在西班牙必須年年保持住四萬人的常備軍,也就是四個加強軍團。除此之外,羅馬占領區還得進行一般性的征兵。這有兩個重要原因:羅馬人長期軍事占領海外之地,以西班牙為第一次,至少是大幅度的第一次;因之,這裏的軍役也變成了長久性的。羅馬的舊有習慣總是何處有緊急狀況,便將部隊派往何處,而除了非常危急的情況,服兵役者均不超過一年;但這種老習慣卻無法適用於騷亂而遙遠的西班牙;要把軍隊從那裏撤除,是絕對不可能的,甚至大量換防都相當危險。於是,羅馬人開始察覺到,要統治一個別的國家,不但是被統治者苦惱,統治者尤感嚴重;他們開始怨恨這種可惡的西班牙兵役。新上任的將軍們很有理由不讓現存的部隊集體換防,但怕他們軍變,聲言如果不能獲準,他們就自動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