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從漢尼拔和約到第三時期結束的西方世界(3)(2 / 2)

羅馬人在西班牙所從事的戰爭本身,卻隻是次要的。這戰爭從西比奧離開之後便已開始,直延續到漢尼拔戰爭結束。在同伽太基締約(553年)之後,西班牙半島短期停戰。557年,遠近兩省均起叛亂;遠西班牙省的指揮官處境急迫,近西班牙的指揮官則完全潰敗,以身殉國。因此,羅馬必須慎重從事;幹練的軍事執政官昆塔斯·敏紐西阿斯暫時壓住危局,元老院於559年決定派執政官馬卡斯·伽圖親赴西班牙處理。他在愚波利艾登陸,發現近西班牙實已完全落在叛軍手裏,海港和一兩處內陸要塞隻在極艱困的情況下守住。叛軍與執政官的軍隊發生了一場對陣戰,在頑強的抗衡之後,羅馬的軍事技巧終於取勝了。整個的近西班牙都同意臣服;但其誠意顯然十分單薄,因為一旦傳說執政官已回羅馬,叛變立起。但這傳言是假造的;伽圖迅即將二度叛變的社團製服,把他們集體賣做奴隸。於是,下令從庇裏牛斯山至瓜達奎瓦河,所有土著均須在同一天將城牆拆除。沒人知道這個命令實施的範圍有多遠,因為誰都來不及打聽清楚。大部分社團從命了,少數則頑固不從,但他們不久就發現羅馬軍已兵臨城下,而敢於接受攻城的少之又少。

這些積極的措施當然並非沒有長期的效果。然而,在“和平的行省”裏,羅馬入卻幾乎年年都要征服某個山穀或要塞,而魯西塔尼亞人對遠西班牙省的不斷侵襲有時則使羅馬人遭到嚴重的挫敗。譬如,在562年,一支羅馬部隊在嚴重傷亡後,被迫放棄營地,以強行軍的方式撤至比較和平的區域。到了565年,軍事執政官魯西阿斯·艾米利阿斯·保拉斯打了一次勝仗,569年,英勇的軍事執政官蓋阿斯·卡波尼葛拉丘阿斯在塔伽斯河以南戰勝,平靜的時間才比較長久一些。573年,昆塔斯·弗爾維阿斯·弗拉卡斯大勝塞爾特伊比利亞人,逼使其鄰近地區降服,使羅馬人對遠西班牙統治從徒具其名的情況下具有了實質;到了他的繼任將軍台比留·葛拉丘(575,576年),才算獲得了長久性的結果。葛拉丘不僅以兵力降服了三百個西班牙城鎮,而且在治理上也有獨特的方式;他將他的治理辦法與這單純而驕傲的民族觀念與習慣相融合。他使塞爾特伊比利亞人的傑出份子加入羅馬部隊,因之形成了一個依從的階級;對遊蕩的部族,他給予土地,又把他們集中在城鎮中——西班牙的葛拉克利斯城便是以他為名——因之十分有效的限製了他們自由搶劫的習慣。他以公正而睿智的條約調整了好幾個部族跟羅馬人的關係,因而盡可能地防止了未來的叛變。西班牙人感謝他,自此以後,雖然塞爾特伊比利亞人仍時時想擺脫枷鎖,該地卻保持了和平。

西班牙兩個行省的治理和西西裏——薩丁尼亞省的治理類似,但並不相同。兩者的督察權都交與助理執政官,也同於557年指派,邊界的規劃與組織形態也於這一年完成。拜比亞律(562年)——西班牙軍事執政官任期常為兩年——則未能認真執行,因為對於最高行政官的爭取越來越激烈,也更因為元老院對行政官員權力的防範。除非情況特殊,總督也年年更換,在西班牙這種偏遠的地方,這些措施,實屬不智,因為不但來去困難,到任之後熟悉民情環境尤為不易。依從的社團一般均繳納貢稅;但西班牙不像西西裏或薩丁尼亞繳什一稅和關稅,而是由羅馬人對若幹城鎮和部族課定金錢或其它貢物,這情況和迦太基人統治時一樣。583年由元老院明令禁止這種軍事稅收法,因為西班牙社團群起控訴。除了賠償以外,羅馬人不征穀物,而即使賠償之用,羅馬省長也不得課征二十分之一以上;再者,省長在課征穀物時,必須合於前述最高當局所發布的命令,出以公平的態度。另一方麵,西班牙屬民要供應羅馬部隊兵源,這一點是跟西西裏完全不同的,並由好幾個條約加以嚴格限製。鑄造羅馬銀幣權也常向西班牙城鎮讓步,在錢幣的專斷上,羅馬政府對西班牙似乎遠比對西西裏寬大。羅馬太需要西班牙歸屬,因此必須盡量小心,盡量懷柔。有些社團特別受羅馬寵恩,其中包括大城撒岡騰、伽底斯和塔拉哥。這幾座大城形成羅馬統治西班牙的幾個自然巨柱,因之獲允加入羅馬同盟。整個說來,不論從軍事上還是從經濟上,西班牙都寧是羅馬共和國的一個負擔,那麼,為什麼它又不幹脆把它甩掉呢?因為在那個時期,羅馬政府的政策顯然還不想獲取海外之地。西班牙與羅馬的通商是原因之一,其豐富的鐵礦,更豐富的、自古以來即遠近馳名的銀礦是原因之二!——羅馬人像迦太基人一樣,接掌其礦冶工程,馬卡斯·伽圖(559年)更曾加以妥善規劃——但最主要的原因卻是,在西班牙半島,沒有類如塞爾特人地區的馬西利歐特共和國或利比亞的紐米底亞人王國,因此,如果羅馬人放下西班牙,則必會有人把它再度變成巴西底斯帝國之類的地方,成為羅馬的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