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藥物封閉治療三叉神經痛(一)(2 / 3)

在行酒精封閉後,立即或待患區出現感覺異常時.開始應用小劑量卡馬西平(每日0.2-0.4克),並持續1-2個月,然後每隔4-6個月再重複應用。

在行酒精封閉後,可每隔4-6個月或在患區出現感覺異常時,進行預防性酒精注射,即於原封閉處注入酒精0.2-0.3毫升。

如遇上呼吸道感染等情況時,除及時開始抗感染等治療外,宜應用卡馬西平克每日3次,1-2周,以預防疼痛複發。

酒精濃度:文獻上多認為的“酒精即足以造成神經壞死,倘若濃度太大,則易引起周圍組織壞死。另有人竟主張在注射酒精之前本施局麻,以免酒精被稀釋而影響其作用。其實,若事先不施局麻,則病者對劇烈的燒灼痛很難忍受。對此,我們在刺中神經後,先以29普魯卡因0.3-1毫升作局麻,待痛區麻木後再緩[慢注射或無水酒精0.5-1.5毫升,從而可使酒精不致被稀釋到80以下。

3.眶上神經酒精封閉

適應證:三叉神經第I支痛者,其疼痛發作於眶上孔區及同額部。本封閉係於眶上切跡(或孔)處封閉三叉神經第I支的眶上神經,同時緊靠其內側的額神經和滑車上神經也往往受到阻滯。

操作方法:病者取坐位或仰臥位。先在眼眶上緣中間偏內側部摸出切跡,或以棉簽或火柴頭觸壓眶緣以找到放射性痛點的位置。皮膚消毒及局麻後,用短細針頭自切壓痛點處刺入皮膚而直達眶緣的骨麵。倘無傳電感發生,則應改變針頭的方向在附近尋找,直至出現放射痛為止。如遇有骨孔,可將針頭插入少許。回抽無血,先注入2普魯卡因0.5-1毫升,得麻醉後再緩慢(1分鍾內)注射95%或無水酒精0.5毫升。在注射酒精的同時,宜用左手指壓迫周圍軟組織,以減少酒精擴散,從而使神經阻滯更加充分。

在三叉神經第I支較深部位的酒精封閉(特別是眶上裂),是很危險的,故很少采用。因為其附近還有視神經和眼球的運動神經,若這些神經受阻,將有損於患者的病側眼球。

患者取坐位或仰臥位。局部皮膚消毒後,在眶下孔標誌的內下方,約於鼻翼旁1厘米處以眼科球後針頭刺入皮膚。

合並症:通常有上眼瞼水腫,但不需做特殊處理,數日可自行消退。

4.眶下神經酒精封閉

適用證:封閉於眶下孔處進行,以阻滯眶下神經及前、中上齒槽神經。故適用於三叉神經第2支痛,其“扳機點”及痛區局限在下眼瞼、鼻旁、上唇、上頜門齒及犬齒等部位者。

操作方法:先摸出眶下緣有小的隆起或粗糙處是顴頜縫,在其正下方1厘米並距鼻中線3厘米處即為眶下孔,其周圍當有淺凹。另一種定位方法,乃由眼內角外1厘米處向同側口角連一線,再自眼外角到上唇中點連另一線,兩線的交叉點即為眶下孔的表麵位置。時宜用左手食指壓住眶下緣,以防針尖滑脫而傷及眼球。直達眶下孔附近的骨麵,憑觸覺輕輕在周圍試探,當針尖滑入骨孔時當有脫空感,病者也隨即出現放射痛。然後使針尖向外、上、後方形成40度-45度角,沿眶下孔緩緩深入8-10毫米,回抽試驗無血,先注入2%普魯卡因0.5-1毫升,待眶下神經分布區麻木後,再緩慢注射95%或無水酒精0.5-1毫升,並宜不斷轉動針頭以利阻滯充分。

注意事項:

穿刺時針尖進入眶下孔之深度不要趙過10毫米,注入的酒精量不要超過1毫井,以防針尖刺入及酒精滴入眶內而損傷眼球,發生眼肌麻痹等副損傷。此種情況雖然罕見,但必須注意預防。

探尋眶下孔時,不得強行穿刺,以免刺入上頜竇(我們曾發生過2例穿刺誤入上頜竇)6如果誤入上頜竇,注射酒精時,則患者在鼻腔內有劇烈的燒灼樣疼痛。

合並症:操作過程中,能嚴格掌握上述注意事項,則可完全避免發生相應的合並症。

術後必然發生局部水腫。但不必作特殊處理術後1天起,可行局部熱敷,5-7天後即可自行消退。如有皮下血腫,拔針後可用酒精棉球壓迫穿刺點3-5分鍾。

5.後上齒槽神經酒精封閉

適應證:封閉於上頜結節的成上齒槽孔處進行。適用於三叉神經第I支疼痛,其“扳機點”及痛區局限於上臼齒及其外側粘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