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黎元洪暗中指使湖北軍人幹政,更讓這次難有作為。得到黎的指示的湖北軍界聯名通電,說張振武被誅,是湖北軍界同仁再三開軍法會議,依照暫行刑令第57條全體議決,宣告死刑,電請大總統的。湖北軍方還指責、攻擊參議員,給北京參議員施壓:“同人隸屬軍界,嚴守法律,向不敢幹預政治。自起義以來,無論貴議院若何昏暗,若何荒謬,非屬軍事,概不像言。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此次振武本以軍人判決軍法,為民除害,為同人職分應然。同人粗魯武夫,但知有國,不知其他。貴議員如必欲彈劾,請將梗電所駁各款,限於電到二十四點鍾內,逐一答複。同人如有一字之誤,刀鋸斧鉞,悉加同人;貴議員如有一字之誣,刀鋸斧鉞亦必當有受之者!”
這個時候,袁世凱使用了一硬一軟兩手來解決問題,硬的一手,他讓人放出話來,如果彈劾無效,參議院必將解散,這必將引起政治動蕩。確實,民國肇始,人心思定,包括同盟會和共和黨,都不願意因此而致國家重新陷入混亂之中。袁世凱這一招可謂軟中帶硬。軟的一手,袁世凱對民社派進行安撫,他請民社派參議員時功玖、張伯烈、劉成禺等到總統府麵談。袁說:“黎副總統來電,指陳一切,非常厲害,仿佛不即殺之,必足以發生大亂,妨害治安者。故不得已,用快刀斷繩辦法。其所行種種不法事項,多在湖北,諸君均屬鄂人,如不治之,亂將如何?”眾人難對。袁又致歉說:“此間知法律者甚少,殺之手續亦不完全耳。”這一軟中帶硬的話讓處於孤立無援的民社少數派還有什麼好說的呢,隻好走到袁世凱提出“維持大局”的共識上來。所謂的《彈劾國務總理、陸軍總長案》、《提議谘請政府查辦參謀總長黎元洪違法案》,因為參議院不足法定人數不能開議,張振武案就此不了了之。
張振武死後,黎、袁的雙簧戲還在繼續,袁世凱要黎元洪站出來“請予處分,應勿庸議”,這樣也好給天下人一個交代,黎元洪得令,表麵工作也做得相當到位,說什麼“自請大總統量予處分者,實因上負大總統,下負國民,既不能燭照於機先,惟冀補直於事後”。又是發給遺屬恤金一次2000元,又是送去挽聯為張誌祭。但黎最為重要的不在此,而在於將張振武所辦學校改為公立,所辦《震旦民報》由國民黨支部接辦,其掌控的將校團解散。終於,黎將自己一個心腹大患徹底除掉了。
張振武此次應袁世凱之邀,在北京的兩天宴會上,以調和黨見為己任,他說他目睹黨爭,危及大局,因此自己不想結黨,不營私利,但求黨見日消,共維大局,力護共和。大家也都同意他的見解,認為政黨不能強同,黨見萬不可有。不承想,自己卻變成了黨爭的犧牲品,曆史真是太吊詭了。另一個吊詭的是,張振武本是創建共和誌士,結果卻以“破壞共和”的罪名被殺害。
曆史怪圈,民國重演。
張振武的悲劇與他個人的性格不無關係,張振武為人熱情直爽,敢作敢為,但又桀驁不馴,居功自傲,這種性格容易得罪人,使自己無端四麵樹敵,最後落於四麵楚歌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