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政爭亂象,張案不昭 (2)(1 / 3)

因此,我們回看張振武,或可看成單一的反對派,他在與黎元洪、袁世凱的爭權奪利之中,有太多我行我素、不守規則、不講法律的東西,比如賬目不清、擅離職守、私存武裝等,這不僅給執政者以實際的威脅,更是授執政者以柄,待時機成熟的時候就會露出猙獰麵目,行不守法的專製之清算手法。

不管是執政者不守法,還是反對派不守法,也不管誰先不守法,都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區別,都是對憲政、司法的破壞,都不利於中國民主政治的建立。因為,憲政本是一種契約政治,必須建立在各個力量的均衡、和平的和對契約的高度遵守之上,才談得上共同推進民主政治。某一種力量破壞彼此約定的契約,而不被製止和處罰,契約失去了製約作用,其他力量也依葫蘆畫瓢,那契約就更是形同虛設。從張振武到宋教仁,《臨時約法》作為一個國家的基本法律被一再破壞,憑借這部約法來奠定的共和民主也隻能一再被破壞。

當時的很多政治人物並非沒有意識到張振武案的政治重要性,沒有意識到對共和民主走向的惡劣影響,但是不能不承認,像劉成禺、於佑任等這些人超前的認識畢竟隻是少數(參議員也隻是國家精英中的精英),甚至是異數,而像袁世凱、黎元洪這些人才是多數、常數,也就是說,專製思想及專製力量才是民主思想及民主力量湧動之下的主導者,於是中華民國仍然走不出曆史的因襲,走不出鳥盡弓藏的怪圈,中國憲政民主之路注定仍任重道遠。

民初政客是怎樣操縱五毛黨的。

現在很少有人不知道什麼叫五毛黨的了,如果還真有人不懂,在此,我掃一下盲。用百度的解釋,五毛黨就是網絡評論員,是中國大陸特有的一種指稱,指受當局雇用或指導,以在網絡上發表評論為全職或兼職的人員,是網絡時代的一種新型職業。通常他們以普通網人的身份,發表盡可能對官方有利的評論,來試圖達到影響網絡輿論的目的。五毛黨是對網評員的蔑稱,意在譏諷他們發一篇網絡評論能賺5毛錢。

五毛黨一說最初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2008年12月,一篇題為《瑞士媒體汙蔑我國網民為賺5分錢歐元罵法國》的文章在中國一家媒體的網站上登出。該文章稱瑞士一家名為《20分鍾》的報紙將因法國總統薩科奇會見達賴在中國互聯網上引起的反法情緒歸於政府操縱。據此家中國媒體稱,《20分鍾》的報道寫道:“對薩科奇進行批評的網民可能收到中國政府的相應付費。”“中國網民發表的每條批評都能賺取5歐分(05元人民幣)。”有人將這些網民形象地稱為“五毛黨”。中國確實有培訓網絡評論員的事,但最終並沒有證實由中國當局操縱,不能因此詆毀中國政府。

當然,在商業領域早就存在大量的商業五毛黨,他們根據商家的需要發帖,造成一種強大的民意假象,以引導網絡輿論走向,並因此獲得相應的報酬。比如,有報道說,2008年上半年,中國某飲料品牌向地震災區捐出上億元巨款後不久,一則帖子傳遍各大論壇,稱“作為中國民營企業的×××,一下就捐款一個億,真的太狠了!”“……見一罐買一罐,堅決買空×××”這篇網絡帖子,得到了眾多網民的響應,論壇上的轉帖,跟帖數以萬計,一時間,這個品牌成為最受公眾歡迎的飲料。這次網絡事件中洶湧的民意和輿論,卻是一次有導演、編劇和大量演員的開放式戲劇,那些演員就是雇用來吹捧該品牌的五毛黨(又稱水軍)。著名網絡推手“立二拆四”坦承,他的團隊就是這出網絡大戲的導演。有人說,借助大量人力手工發帖,運用廣告植入、話題傳播、偽裝民意等手段的新型網絡營銷策劃行業已經成為中國互聯網行業一道獨特風景。

從以上事例可以看出,五毛黨的主要作用是根據雇主的需要製造“民意”,或支持或反對,或迎合或撇清,或激憤或讚揚,話語滔滔,口水流遍,都是操縱的結果,以利益為目的。作家章立凡寫過一首《竹枝詞》,“齊噴口水競滔滔,暴語叢林日夜嗥。網猿五百分秋色,一塊掰開是五毛”,就是對五毛黨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