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權既得,進而“求法律上之名義,即國民普通投票之選舉是也。彼篡奪者既已於實際掌握國權,必盡全力以求得選。而當此全社會渴望救濟之頃,萬眾之視線,鹹集於彼之一身。故常以可驚之大多數,歡迎此篡奪者。而芸芸億眾不惜舉其血淚易得之自由,一旦而委諸其手也”。其結果,“此篡奪者之名,無論為大統領,為帝王,而其實必出於專製”。此時,盡管在形式上,民主專製也可以有議院,當然也可以叫別的名字,比如國大、人大;但比較之下,“此等議院,其權能遠在立憲君主國議院之下”。因為“民主專製政體之議院,伴食之議院也。其議院之自由,則貓口之鼠之自由也”。這是梁任公1905年發出的聲音,我們可以掂量一下這種聲音的曆史穿透力。
就20世紀的曆史經驗看,革命從來沒有解決也無以解決專製問題。伴隨一起起革命的,是一起起的專製。武昌起事是百年革命的肇始,因為立憲派的讚助,它本身倒沒流多少血(除了漢口和南京),幾乎就是一場顏色革命。但,不幸在於,它打開了20世紀潘多拉的魔盒,伴隨革命放飛出來的是持續的內戰、禍患、災難和無數平民的死亡以及最後形成的新的專製,唯獨憲政被留在了盒底。當然,當時的革命派並非不要憲政,但,他們的持論是“論支那立憲必先以革命”。這是1905和1906年間,他們和立憲派爭論的一個標題。同樣,立憲派也並非不要共和,他們的路徑是先立憲後共和,而且是在君主的框架下。於是,“走向共和”還是“走向立憲”,更具體化為立憲與共和之間的價值排序。那麼,對於當時的中國來說,到底是共和優先,還是立憲優先,百年過後,曆史雖然定局;但,作為後人,回審那段故實,我不得不說,君主立憲易,共和立憲難。
當政權握在君主之手時,共和或民主,即意味奪權。一邊誌在必奪,一邊絕不會揖讓,革命於是發生。那麼,當革命蘸著血滴成功後,是否可以立憲呢?請看,由同盟會/國民黨自己推出的時間表:軍政→訓政→憲政,原來憲政是用來壓箱底的。既然憲政之前要訓政,那麼,當年梁啟超他們的開明專製,不就是訓政嗎?君主立憲本身不也就是共和之前的訓政嗎?清末訓政的成績,在哪一方麵又比後來的國民黨差。可見,別的都在其次,革命就是要奪權,共和民主雲雲,名義而已。然而,奪權容易限權難,這是普世規律。在政治學的範疇內,共和(民主)如果是一個權力概念,憲政則是一個限製權力的概念(正如劉軍寧先生說:憲政即限政)。革命的訴求既然是權力本身,等到它獲得權力,讓它反過來限製自己,真也戛戛乎其難哉。清末立憲從民間到朝廷,走到1910,十年生聚,十年蓄勢,遂形成高潮。
但,民初以後這個高潮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原因何在,畢竟對付袁世凱要比對付宣統,難度大得多。此中有一問題,就是“勢”,勢即力。1900年後,清廷已經不可避免地走下坡路,皇權低落,紳權漸長,雙方逐漸往均勢靠。這是立憲的最佳時機,事實上,清末立憲那些年,基本上是士紳出身的立憲派帶著清廷往前走。民初不然,同盟會勢力不敵袁世凱,不得已把政權交了出去。但袁是一個梟雄,立憲派能對付清廷的辦法,到袁那裏就不管用,雙方勢不均衡。一個很顯然的例子,清廷已經沒有能力解散資政院,但袁世凱卻能一手取締國會。國會不在,還有什麼分權意義上的憲政可言?由此可見,一個政權,其勢力是上坡路還是下坡路,對立憲來說,命運大不一樣。當這個體製衰落時,與其革命,不如立憲。看起來是妥協,其實是智慧。等到革命後,另一個政權起來,並且正在往上走,這時立憲的難度就很大,以至無能。
1905年年底,為革命與立憲,梁啟超與同盟會激辯,他越來越意識到,同盟會在共和革命的口號下,推行的其實是以漢覆滿的“種族革命”,而且帶有狹隘的複仇主義色彩。事實上,這正是當時同盟會吸引大批留日學生的地方。因此梁任公結撰長文《申論種族革命與政治革命之得失》。他認為“種族革命者,民間以武力而顛覆異族的中央政府之謂也”。但,“人民以武力顛覆中央政府,其與共和立憲製,無一毫因果之關係”。立憲派要解決的,不是滿人,而是專製;因此他們推崇非種族意義上的政治革命。在梁任公看來,“政治革命者,革專製而成立憲之謂也。無論為君主立憲、為共和立憲,皆謂之政治革命。苟不能得立憲,無論其朝廷及政府之基礎,生若何變動,而或因仍君主專製或變為共和專製,皆不得謂之政治革命”。雖然民初共和,立憲也在進行,但這場政治革命注定遠難成功,事實上也沒有成功。問題不在別處,恰恰就在“共和”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