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言(2 / 3)

清朝是擁有268年曆史的王朝,目前全麵係統論述有清一代自然災害的論著尚未出現。但是對某一較長時段(如清朝前期或晚清時期)的研究,還是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國著名曆史學家、災荒史研究專家李文海先生在這方麵作出了突出貢獻。20世紀80年代,李文海牽頭成立了“中國近代災荒研究”課題組,開拓了曆史學的新領域。他先後主持編撰了《近代中國災荒紀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災荒與饑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中國近代十大災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版)、《天有凶年:清代災荒與中國社會》(三聯書店2007年版)等書,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由此帶動了國內史學界一批研究者展開對中國近代災荒問題的研究,並培養了多名以中國災荒史為研究方向的專業研究人才。李向軍的《清代荒政研究》(中國農業出版社1995年版)是對清朝前期(鴉片戰爭以前)的荒政進行比較全麵係統研究的第一部著作。作者查閱了清代大量的官書、檔案、方誌和筆記文集,從救荒的基本程序、救荒備荒措施、荒政與財政、荒政與吏治等方麵對清前期的荒政進行了總體論述,該書被譽為“荒政研究中的拓荒之作”。康沛竹的《災荒與晚清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具體論述了晚清政府的防災、救災機製、晚清時期的災荒思想,並從災荒與政治之間的互動關係,探討了晚清災荒頻發的政治原因及災荒對晚清政局產生的重大影響,是學術含量很高的清代災荒史著。餘新忠的《清代江南的瘟疫與社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是國內第一部疾病醫療社會史研究專著。本書以清代江南地區為時空斷限,從疫病災害與社會互動關係的高度著手,通過對清代江南疫情全方位的分析(原因、時空分布、傳播方式、救治措施等),展示出江南社會變遷的另一幅圖景。作者視野開闊,將清代江南瘟疫置於當時的社會背景、生態背景下去考察和研究,探討了中國近世社會的發展脈絡、清代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和清代江南社會的特質等問題。這種新的嚐試,對單災種的自然災害史研究以及人類生命史的研究,都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雖然作者不全是從自然災害的角度論述瘟疫,但本書卻堪稱一部疫病災害史研究專著。王林主編的《山東近代災荒史》(齊魯書社2004年版),以較大的篇幅涉及山東省晚清時期的災荒狀況,如“1855年黃河改道”、“清末山東黃河的治理”、“丁戊奇荒”以及旱澇等災害情況。朱滸的《地方性流動及其超越——晚清義賑與近代中國的新陳代謝》(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全麵、係統地探討了晚清義賑的興起和發展,作者以晚清社會變局為背景,分析了晚清義賑與中國近代工業化進程之間的互動關係,揭示了中國救荒事業近代化的複雜過程,進一步拓展和深化了中國近代救荒史的研究。台灣學者何漢威所著《光緒初年(1876~79)華北的大旱災》(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0年版),是目前中國僅有的一部對清末“丁戊奇荒”進行係統研究的著作。而就清代單次災荒的研究來說,除了數量可觀的論文,至今尚沒有專書出現。這本書的學術領銜意義由此可見一斑。法國學者魏丕信著(徐建青譯)的《十八世紀中國的官僚製度與荒政》(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是一部具有開創性學術地位的專著。本書以方觀承的《賑紀》及其他相關資料為基礎,以1743~1744年直隸賑災活動為切入點,對清代自然災害進行了初步考察,所論涉及清代荒政、國家財政、政府職能、地方民生等多個層麵;對18世紀傳統中國處理災荒事件的“政府幹預”能力給予較高的評價。作者獨特的視角,對災荒史研究者多有啟發。

(三)學術論文

就目前所見,第一篇直接論述清代災荒史的文章是竺可楨先生1928年發表的《清直隸地理的環境與水災》,其後直至20世紀80年代,雖然關於中國古代災荒研究的文章也有出現,但完全以清代為考察對象的則幾至闕如。20世紀80年代以後,清代災荒史研究才真正獲得了長足的發展,90年代以來,更是湧現出不少研究清代災荒的論文成果。據統計,“自1990至2000年間發表的清代災荒史研究論文的數量,就大體上相當於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相關論文的總和”。這一數字表明,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加入到清代災荒史研究隊伍中來。進入新世紀以來,這一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相關成果也日見新篇。下麵對2000年以來有關清代災荒的主要論文進行彙總和簡要評介。

1.水旱災害研究

水旱災害一直是中國傳統社會最主要的災害類型,曆來是學者們研究的重點。關於清代水旱災害的研究,既有全國範圍內的綜合研究,也有以自然區域或者以省屬、城市為單位的個別研究;既有側重於探討災害發生原因的研究,也有傾向於分析災害危害後果的研究。而且,和之前的研究相比,把水旱災害和社會政治、經濟、生態等方麵互動關係的研究放在了突出的位置,研究的視野進一步開闊。比如,倪玉平的《水旱災害與清代政府行為》一文,認為清政府為了預防水旱災害的發生,不僅製訂了極為嚴密的規章製度,而且在河防、倉儲等方麵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作者同時認為,皇帝在對付水旱災害的過程中也曾扮演過重要角色、發揮過積極的作用。但是,到了清代後期,隨著吏治的腐敗,治河防患走入了窮途。作者在另文《清代水旱災害原因初探》中,對清代水旱災害頻繁發生的原因,水旱災害造成的嚴重後果進行了分析探討,認為清代水旱災害之頻繁,究其原因,既有地理條件本身不利的影響,又有人為因素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更有漕運政策及吏治方麵的原因。而“人為因素所引發的水旱災害及其所造成的損失,較之地理條件本身的影響,有過之而不及之處”。高升榮的《清代淮河流域旱澇災害的人為因素分析》,主要從人為活動因素即人類的不當行為入手,對清代淮河流域旱澇災害發生的原因進行考察。作者認為,各種人為活動如盲目的濫墾導致了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進而引致了旱澇災害的發生;並指出“整個清代淮河流域經曆了從初期災害較多到中期災害相對較少到末期災害複又增多的過程,也是人為活動的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馬雪芹的《明清黃河水患與下遊地區的生態環境變遷》,探討了明清黃河水患產生的原因及由此帶給下流地區自然環境的嚴重破壞,極大地影響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同時,作者對現代黃河出現的斷流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思考。張崇旺的《試論明清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的變遷》,以災害社會經濟史的視角,對明清時期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關係作了較為深入地探討。馮賢亮的《清代江南沿海的潮災與鄉村社會》,主要分析了在潮汐和潮災影響下,清代江南沿海鄉村生態環境發生了重要的變遷,民眾生活也隨之產生諸多的變化;作者另文《旱魃為虐:清代江南的災害與社會》,通過江南發生過的主要旱災事例,重點考察了災荒期間的地方民生與政府活動以及相關的社會問題,彌補了以往在這方麵研究的不足。楊鵬程的《清朝後期湖南水災研究》主要探討了清朝後期湖南水災的時空分布與特點、旱災造成的影響與損失等;作者另文《晚清湖南旱災研究》,對清朝後期湖南旱災的時空分布與特點、旱災造成的影響與損失等進行了分析討論。行龍的《明清以來晉水流域的環境與災害——以“峪水為災”為中心的田野考察與研究》通過對晉水流域環境要素的曆史考察,重點論述了明清以來“峪水為災”的自然生態因素。日本學者堀地明所撰(張永江譯)《光緒三十二年江北大水與救荒活動》,利用豐富的官府檔案資料,對光緒三十二年江北大水發生的原因、災情以及災後官方和民間的救助活動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論述。

關於清代水旱災害研究的論文還有王金香的《近代北中國旱災的特點》和《近代北中國旱災成因探析》,張建民的《明清時期的洪澇災害與江漢平原農村生活》,張修桂、左鵬的《明清時期的洪澇災害與江漢社會》,尹玲玲的《社會經濟結構的轉換與洪澇災害——以明清時期兩湖平原為中心》,蘇鳳格的《康熙時期黃淮水災成因探析》,於德源的《清朝後期北京兩次特大水災的啟示》,張潁華的《清朝前期湖南旱災研究》,曹才瑞、曹麗芳的《近500年來山西中部地區旱澇的階段性準周期演變規律初探》,伍海平、曾素華的《黃淮水災與泗州城湮沒》,岑鬆的《清代岷江流域洪災成因略論》,蘇新留的《晚清以來黃河災害對河南鄉村環境的影響》,和衛國的《災民流動與基層訴求的政府應對——以嘉慶六年京師、直隸水災為中心》等。

關於清代最嚴重的災荒之一、光緒初年大旱荒“丁戊奇荒”的研究,2000年以後出現了不少新的成果。而且一些學者在研究中,開始有意識地對“丁戊奇荒”進行係統的探討。比如郝平的《山西“丁戊奇荒”的人口亡失情況》一文,通過對山西各種地方誌資料的梳理、分析、統計,估計“山西省區在這次大災中人口的平均亡失率約在50%~60%,亡失數約在800~1000萬之間”,得出了和以往學者不同的研究結論;作者另文《也談山西“丁戊奇荒”之原因》,主要從自然和社會兩個方麵的因素,對此次災荒的原因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作者再文《山西“丁戊奇荒”的受災強度》,從受災的自然和社會反映兩個方麵,探討了山西省區遭受災害的強度,尤其是對社會反映方麵以重點剖析,為當今的防災減災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在《山西“丁戊奇荒”的時限和地域》一文中,郝平利用大量方誌資料考證了此次大旱在山西的時限和地域,認為山西“丁戊奇荒”發生時間早,受災州縣幾乎遍及全省,進而說明了山西受災之重。郭春梅的《河東“丁戊奇荒”探研——以河東碑刻為主》和《河東碑刻中的光緒旱災》兩文,利用碑刻這種獨特的曆史文獻,對河東大災發生的時間、範圍、災情,以及災後地方政府在救災中的作用和此次大災的社會影響進行了探討;作者還撰寫了《光緒初年山西旱災初探》,對光緒初年山西旱災的災情和形成原因及其嚴重的社會影響進行了分析討論,認為災荒之所以造成了嚴重後果,人為的主觀因素不可忽視;作者並在《光緒年間河東“丁戊奇荒”及啟示》一文中,通過對河東災荒前因後果的綜合概述,討論了光緒年間的大災荒帶來的現實指導意義,呼籲今人“重視曆史遺產,借鑒曆史教訓”。安特利雅·揚庫著、邱誌紅等譯《為華北饑荒作證——解讀〈襄陵縣誌〉“賑務”卷》一文,以《襄陵縣誌》為例,用解讀文本的方法對“丁戊奇荒”進行個案研究;艾誌端著、丁蕊等譯《晚清中國的災荒與意識形態——“丁戊奇荒”期間關於災荒成因和防荒問題的對立性闡釋》一文,從英國《北華捷報》對“丁戊奇荒”的報道,以及晚清時期洋務派、頑固派觀點的兩種對立性闡述,來探析災荒與晚清意識形態問題。由國外學者撰寫的這兩篇文章,不論是他們所采用的資料,還是論點表述方式,均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對於我們從事曆史研究多有啟發。此外,關於“丁戊奇荒”的研究成果還有劉仁團的《“丁戊奇荒”對山西人口的影響》、滿誌敏的《光緒三年北方大旱的氣候背景》、袁瀅瀅的《光緒初年山東的旱災與賑濟》、劉靜的《山西“丁戊奇荒”的應對措施》、趙英霞的《“丁戊奇荒”與教會救災——以山西為中心》、張豔麗的《“丁戊奇荒”之際晉南地方官員的善後措施——以解州知州馬丕瑤為例》等等。

2.蝗蟲災害研究

在清代農業自然災害中,蝗蟲災害的危害僅次於水旱災害,因此,也是學者們關注較多的一種災害類型。2000年以來,出現一些研究成果,但總的來看,數量不多。主要有:王建革的《清代華北的蝗災與社會控製》,該文詳細論述了清代治蝗過程中政府控製體係的運作程序,國家與鄉村在滅蝗過程中的職能分配,治蝗的變遷與集權政治之間的關係等,並認為清代已經建立起由地方官逐級向上彙報、由皇帝監控下的總督、巡撫具體負責的捕蝗體製。這種體製在雍乾年間使得治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至清代後期,因吏治腐敗,治蝗中欺瞞現象嚴重,控製力度相應地減弱,督報監察係統失效,蝗災危害隨之加重。馬萬明的《明清時期防治蝗災的對策》,對明清時期蝗災的空間分布情態進行了描述,並重點論述了明清時期的治蝗對策。閔宗殿在《清代蘇、浙、皖蝗災研究》中,根據蘇、浙、皖三省198種方誌資料,研究了清代蘇、浙、皖地區蝗災發生的情況、空間分布特征以及三省的治蝗措施等問題。魯克亮的《清代廣西蝗災研究》,根據廣西多種方誌資料,研究了廣西清代蝗災的發生情況,彌補了正史中記載的不足,考察了清代廣西兩次蝗災多發期、蝗災區域分布和成因以及廣西的治蝗措施等問題,對一些問題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陳業新在《近五百年來淮河中遊地區蝗災初探》一文中,以淮河流域中遊皖北地區近20個州縣為考察對象,對明代至民國時期計500餘年的蝗災發生次數、時空分布、成災原因等基本情況進行了探討,認為該地區蝗災的發生,與黃河長期奪淮造成的水文變遷、水旱災害疊發等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規模、方式等社會經濟的負向變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徐新創、劉成武的《湖北省明清時期蝗蟲災害統計特征分析》一文,對湖北省明清時期蝗蟲災害發生的統計特征及其與其他災害耦合的關係進行了分析,認為湖北省明清時期的蝗蟲災害頻繁,具有“夏秋多,冬春少”、“丘陵山地發生少,沿江平原及崗地發生多”、蝗災與旱災幾乎相伴而行等特征。

3.疫病災害研究

疫病災害是清代最為嚴重的災害之一,有清一代多次發生大的瘟疫,因此,引起了學者們的廣泛關注。2000年以來,在清代單災種的研究中,關於疫災的研究成果最多,在這方麵做出突出貢獻的是李玉尚、曹樹基、餘新忠等人。

曹樹基在1997年撰寫《鼠疫流行與華北社會變遷(1580~1644)》一文後,又與李玉尚合作完成《鼠疫流行對近代中國社會的影響》一文,該文對清代中期至民國年間鼠疫的流行區域、發生原因以及每次鼠疫所造成的死亡人口等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指出戰爭、水災、旱災和瘟疫四大環境災害的交替發生、相互影響,“成為影響近代中國社會變遷與發展的主要線索之一”,認為“近代中國的變遷,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的變遷”。在《18~19世紀的鼠疫流行與雲南社會變遷》一文中,他們從生態關係、民風民俗角度就鼠疫傳染病對雲南農村社會的影響進行研究,指出“18~19世紀雲南的社會變遷,實際上是雲南乃至一個更大範圍內生物圈變化的一部分”,認為社會轉型不僅僅是一個社會概念,而且是一個生態概念。兩人合作另文《鹹同年間的鼠疫流行與雲南人口的死亡》,以鹹同年間的雲南為例,利用20世紀50年代鼠疫專業人員所作的調查報告,估算出戰爭期間的鼠疫死亡人口數以及在整個戰爭人口損失中所占的比例,進而對戰爭期間鼠疫導致大量人口死亡的原因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戰爭也是一場“生態災難”。此外,李玉尚另撰有《近代中國的鼠疫應對機製——以雲南、廣東和福建為例》、《近代民眾和醫生對鼠疫的觀察和命名》、《清代中後期江南地區的傳染病》等文,曹樹基另撰有《光緒年間雲南鼠疫的流行模式——以市鎮和村莊為基礎的研究》、《1894年鼠疫大流行中的廣州、香港和上海——以〈申報〉為中心》等文。

餘新忠則把清代江南地區的瘟疫流行作為自己考察和研究的領域,相繼發表了多篇係列性研究論文。在《嘉道之際江南大疫的前前後後——基於近世社會變遷的考察》一文中,他將嘉道之際的江南大疫置於中國近世社會變遷的大背景中,對疫情及前前後後的眾多相關問題作了具體考察,並結合現代社會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在《清代江南瘟疫對人口之影響初探》一文中,通過對發生在清代江南的一些瘟疫個案的考察,認為盡管江南瘟疫發生的頻率較高,但對人口發展的影響並非舉足輕重,至少不會產生結構性的影響。另文《清代江南疫病救療事業探析——論清代國家與社會對瘟疫的反應》則主要研究了清代江南的疫病救療機構、機製以及救災力量的變化發展,並探討了其社會影響。作者認為,嘉道以降,江南日常救療設施數量激增,並由純粹的慈善機構逐步向經常、普遍地以診治疫病為主要目的的設施演進,在此過程中,國家和官府同社會力量出現了更廣泛的合作。在《鹹同之際江南瘟疫探略——兼論戰爭與瘟疫之關係》一文中,餘新忠論述了鹹同之際江南瘟疫的時空分布和瘟疫種類、瘟疫發生的原因及影響等,對瘟疫造成的人口死亡作了估算,並且認為戰爭是導致這場特大瘟疫流行蔓延的重要原因。在《清代江南種痘事業探論》中,餘新忠以清代疫病預防為切入點,研究了種痘技術在中國江南的傳播發展,認為種痘對清代江南人口的增長雖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宜估計過高。餘新忠還撰有《清代江南的衛生觀念與行為及其近代變遷初探》,該文雖然不是疫病研究專文,但是作者從衛生防疫的角度著手,以清代江南為中心,討論了中國傳統的衛生行為體係以及近代變遷過程,認為清末以來,中國衛生醫療事業的發展,和西方文明的影響以及中國自身近代化程度的加深有很大的關係。

閔宗殿的《明清時期東南地區疫情研究》是一篇對清代東南區域性疫病進行研究的論文,該文就東南地區的疫情、疫病的種類、疫病爆發的相關因素及疫病的社會影響等問題作了初步考察、分析和探討。關於清代疫病災害的相關研究論文還有:郭英之等人的《1840年以來我國鼠疫的時空分布規律》,謝琦的《清代廣東地區瘟疫的初步考察》,彭海雄的《1894年省港疫災研究》,唐振柱等人的《清代廣西疫病流行病學初步考證分析》,林汀水的《明清福建的疫癘》,賴文、李永宸的《清代嶺南地區烈性傳染病防治專著》,楊鵬程的《清季湖南疫災與防治》,魏珂、劉正剛的《清代台灣疫災及社會對策》,賴文、張濤的《清代四川兩次霍亂嚴重流行》,馮磊、張金鍾的《清代鄉村疫病救助中道德資源的積極作用》,董傳嶺的《晚清山東的疫災及其防治》,林富士的《中國疾病史研究芻議》,龔勝生的《中國疫災的時空分布變遷規律》等等。其中馮磊、張金鍾《清代鄉村疫病救助中道德資源的積極作用》一文,通過對清代鄉村疫病救助的考察,認為清代圍繞和諧人際與團結鄉民的道德目的,鄉村地區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疫病救助機製,道德資源在清代的鄉村疫病救助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疾病史研究芻議》、《中國疫災的時空分布變遷規律》兩文,雖然不是專論清代,但均將清代作為考察的重點。

4.其他災害研究

其他災害是指除上述水災、旱災、蟲災、疫病災害之外的災害,如地震、雹災、火災等,有關這些災害類型的研究成果不多,單獨以清代作為考察對象的成果更少。有關論文主要有:趙蘭亮著《清至民國時期山東震災的初步數量分析》,對清代至民國時期山東地震進行了統計研究,並與同期水旱災害作了比較分析,認為震災雖然數量較少,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容忽視。同時,本文以震災危害性的函數關係解讀了兩次強震對社會造成的衝擊。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輯《乾隆三年寧夏府地震史料》,主要以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甘肅寧夏府發生八級地震為主,將部分宮中朱批奏折、軍機處錄副奏折及上諭檔予以公布,以供研究清代災荒史參考。在其影響下,出現了幾篇研究乾隆三年寧夏府地震的論文。趙令誌的《乾隆三年寧夏府地震考》依據滿、漢文資料,從災情、賑濟、重建、獎懲等方麵,對乾隆三年發生的寧夏府地震及清朝對此次地震的處理情況進行了詳細考證;王曙明的《試論乾隆三年寧夏府大地震的荒政實施》以清乾隆三年寧夏府大地震為例,進一步探究清乾隆時期荒政的特點與功效;徐愛信的《乾隆皇帝與地震救災》主要研究了乾隆皇帝在地震發生後對救災官員的整飭及所采取的救災措施等。

倪根金、謝萍在《曆史時期(1797~1958)西藏地區的雹災及其應對考述——以西藏地方曆史檔案資料研究為中心》一文中,對1797年至1958年間有關西藏曆史上雹災發生的情況及其應對措施進行了考述。張家玉、劉正剛的《晚清火災及防禦機製探討:以廣州為例》,以晚清廣州為例,對火災的危害和發生原因以及當時的防火意識和救火技術等方麵進行了論述,同時闡明了晚清時期對火災的善後處理已逐漸呈現多元化的趨勢。另有黃蘭田的《清代漢口的火災與迷信》、唐黎標的《明清皇宮突發的幾場火災》兩篇文章,均為知識性介紹或文史隨筆一類的小文。劉正剛的《明清閩粵贛地區虎災考述》,著重探討了明清時期閩粵贛三省虎災的成因、危害及其分布和演變趨勢。

5.各種災害的綜合研究

2000年以來,對清代各種災害進行綜合研究的論文比較多。在這些成果中,既有以自然地理區域為單位的研究,也有以行政省區為單位的研究,同時也有為數不多的以城市為單位的研究;研究內容,或側重於探討災害發生的原因,或側重於探究災害造成的後果,或側重於分析災害的時空分布情態,或者將以上內容結合起來進行研究。而且此項研究還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即學者們開始更多地關注邊疆和沿海省份,關於內蒙古、廣西、福建、台灣等地災害的研究成果明顯增多。下麵把主要成果介紹如下:

閔宗殿的《關於清代農業自然災害的一些統計——以〈清實錄〉記載為根據》,主要依據《清實錄》資料,對清代各種自然災害進行了統計,通過量化的研究結果以昭示清代農業自然災害的危害性。卞利的《論清初淮河流域的自然災害及其治理對策》,對清初淮河流域自然災害的類型、特點、清王朝的治災對策,以及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比較全麵的分析和總結。魏章柱的《清代台灣自然災害對社會發展的影響》,主要記錄分析了台灣主要自然災害風災、水災、旱災、震災的基本情況,防災救災的措施以及災害帶給台灣社會的危害和影響。徐心希的《清代閩台地區自然災害及其救治辦法研究》,對清代閩台兩地自然災害發生的原因、種類及其所造成的破壞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和分析,並對兩岸民眾抗災賑濟中的互動等作了初步探討。楊鵬程對清代湖南的災害給予更多的關注,除了前麵介紹的水、旱災害兩文,他還撰寫了《清代後期湖南的蟲災、風災、雹災和冰凍雪災》一文,對清代後期除水旱災害之外,危害較大的災種蟲災、風災、雹災、冰凍雪等災害進行了統計分析。後又撰文《清朝前期(1644~1839)湖南災荒頻仍的社會原因探析》,對清朝前期(1644~1839)尤其是康乾時代湖南災荒頻仍的原因進行了探討。作者認為,除了湖南本身的自然和地理條件外,隨著人地矛盾的激化,對山地和洞庭湖的過度圍墾,降低了洞庭湖對洪水的調蓄作用,加之吏治腐敗、清初的戰亂及奸商囤積居奇、操縱糧價等社會原因,遂致湖南地區災荒頻仍,民不聊生。包紅梅的《清代內蒙古地區災荒成因分析》主要以《清實錄》史料為基礎,從自然環境及人類活動的視角,對清代內蒙古地區災荒成因進行了剖析。於誌勇的《清代內蒙古西部地區的自然災害淺析》一文,對清代內蒙古西部地區所發生的自然災害進行了統計,並對其發生的原因、災害類型、特點及影響進行了分析。該文是對清代內蒙古地區自然災害進行統計的為數不多的論文之一,但作者統計結論謂“內蒙古西部地區的災害數量竟占清代總災害數的18.20%,次間隔1.31年”,這一研究結論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高升榮的《清中期黃泛平原地區環境與農業災害研究——以乾隆朝為例》主要分析了清代乾隆年間黃泛平原地區的生態環境和自然災害之間的關係,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影響。吳媛媛的《明清徽州災害初探》利用有關史料對明清徽州社會的災害情況進行了概括,對當地所見的十餘種災害從危害形式、易發季節、災害原因、當地的應對措施等方麵進行了分析。賴莉雲的《晚清廣西的自然災害及賑災政策》探究了晚清廣西自然災害的特點、成因及其賑災措施。

除了上述評介的成果,對清代各種災害進行綜合研究的論文還有王建革的《清代華北的災害與鄉村社會:一種周期性調控係統的作用》,李自華的《清代婺源的自然災害與地方社會自救》,徐國利的《清代中葉安徽省淮河流域的自然災害及其危害》,劉海岩的《近代華北自然災害與天津邊緣化的貧民階層》,徐國利的《清朝中期安徽淮河流域的自然災害、成因及其危害》,楊增強等人的《明清商洛:戰亂與災害對農業的影響》,劉樹友、王文濤的《清末民國時期秦東地區自然災害的預防及救治》,王文濤、劉樹友的《清末民國時期秦東地區自然災害的嚴重後果》,趙崔莉的《清代皖江圩區自然災害論略》,郝平的《近代太原縣的災害與基層社會——以〈退想齋日記〉為中心》等。

6.災荒應對問題研究

清代是中國古代荒政最為發達的時期,所以,關於荒政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是災荒應對問題研究的重點。繼上世紀末葉依能撰寫《清代荒政述論》,以學術論文的形式對清代荒政作了總體評價之後,2002年,倪玉平又撰《試論清代的荒政》一文,該文比較詳細地論述了清代的救災防災措施、災後重建措施以及政府對災荒的巨大投資等問題。作者認為清代國力與荒政之間,存在著天然的作用與反作用關係,“清朝的國力,決定荒政;清代荒政,亦反映清朝國力”。在荒政運作中,政府行為對荒政實施的效果有很大的影響作用,在這方麵,劉永剛、胡鵬的《淺論清代災荒與政府行為》一文,對清政府的備災救災思想、救災政策、製度運行、吏治情況等政府行為進行了分析,認為清代是中國古代災荒最頻最烈、荒政最發達的時期,“前期與後期災荒頻度無大的差別,但災荒的危害程度明顯加深”。張豔麗的《嘉道時期的災荒與社會》,認為在清代特大災害頻發的嘉道時期,政府之所以在荒政上主要采取工賑並鼓勵民間賑濟的措施,這“是特定時期社會運轉狀況的一個重要表征”。澳大利亞的鄧海倫(Helen Dunstan)在《試論留養資送製度在乾隆朝的一時廢除》一文中,對“留養資送”製度的利弊進行了分析,並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探討了乾隆帝兩次廢除“留養資送”製度的原因。

一些學者將晚清荒政的實施和近代化結合起來考察,把研究的視角投向社會的變遷,進一步深化了荒政研究的層次。如夏明方撰文《洋務思潮中的荒政近代化構想及其曆史地位——災荒與洋務運動研究之三》,指出洋務思潮中出現了發展近代工商業和近代農業減災備荒的趨向,試圖建立一種官、商、民多種力量相結合的多元化、社會化的救災備荒體係,使得中國救荒理論發生了革命性轉變,但是其實施還存有問題。魯克亮、劉力撰文《略論近代中國的荒政及其近代化》,認為清末民初正處於我國曆史上第四個災害群發期——清末宇宙期,在此特殊時期,社會經濟、政治發生極大變動,同樣中國荒政也處於大轉折大發展時期。作者以此為背景,對近代嚴重的自然災害進行了概括性分析,同時對近代兩種不同的荒政措施及其近代化作了初步的探討。

關於地方荒政探討,於誌勇撰寫了《清代內蒙古西部地區的荒政初探》,該文主要研究了清代內蒙古西部地區荒政實施的程序、措施、特點以及實際社會效果。倪根金、陳誌國在《清代西藏地方政府救災製度探析——以西藏地方曆史檔案資料為中心考察》中,對清代西藏地方政府的救災管理機製、救災程序、救災措施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分析討論。王日根所撰《清代蘇北水災民間救助機製及其效果》,主要論述了清代蘇北水災民間救助的典型實例、救助的物資來源以及民間救災組織的經常化等,作者認為,“民間紳商在救災中多能發揮積極作用”。孫華瑩在《徽商與明清徽州荒政》中認為,明清時期,徽商積極參與徽州的荒政事務,徽州荒政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徽商參與徽州荒政事務有助於緩和徽州的社會矛盾,協調徽州的商民、官民關係,從而促進了徽州的和諧發展。周榮的《中國傳統荒政程序:理論與實踐——基於明清救荒書和兩湖地區賑濟實例的考察》,以兩湖地區的賑濟實例為考察對象,對明清時期的災荒程序和理論,以及救災實踐進行了探討。

地方官是地方荒政的直接執行者,因此一些地方官如左宗棠、林則徐等人的荒政思想也受到了部分學者的關注。高中華的《試論左宗棠的荒政思想及其邊疆救荒實踐》主要探討了清代名臣左宗棠的荒政思想、形成背景與其邊疆救災活動及特點。王衛平、顧國梅的《林則徐的荒政思想與實踐——以江蘇省為中心的考察》主要對林則徐在江蘇任上的救災賑災措施進行了考察,並研究其形成背景和社會影響。關於林則徐荒政思想與實踐的研究論文還有陸玉芹的《林則徐江蘇災賑述論》、曾傑麗的《林則徐在荒政實踐中的選才用人思想》、王娟的《“民本”與救荒——林則徐的救荒思想與實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