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言(3 / 3)

災荒救濟是荒政中最為主要的內容,救濟措施得力與否,是對荒政實施效力進行評估的主要標尺。在這方麵,出現了一大批新的研究成果。楊劍利的《晚清社會災荒救治功能的演變——以“丁戊奇荒”的兩種賑濟方式為例》以“丁戊奇荒”賑災機構和賑災體製的變化為研究對象,論述了災荒救治功能在晚清時期的演變。池子華、李紅英的《晚清直隸災荒及減災措施的探討》對晚清直隸自然災害的時空分布、影響及減災措施進行了全麵探討。陳樺的《清代防災減災的政策與措施》從政府政策措施的角度,對清代糧食儲備、治河修塘、滅蝗捕蝗、信息奏報等方麵進行了綜合性考察,比較清晰地展現了中國末代王朝防災減災活動的概貌及其基本特征。董龍凱在《近代山東黃河泛區的臨災措施及評價》中認為,在近代山東黃泛區的各種救濟手段中,移民是“擺脫或減少災害最徹底的形式之一”;其他措施在當時也曾起到一定作用,但由於生產力水平較低及管理不善等因素,效果並不理想。申學鋒的《晚清救災:政府的作為及其啟示》主要探討了晚清政府在救災上的作為和實際效果以及教訓。張建民的《饑荒與斯文:清代荒政中的生員賑濟》通過對社會特殊階層——生員救濟的史事分析,反映出明清生員群體膨脹,功名出路壅滯以及荒政製度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朱滸的《地方係譜向國家場域的蔓延——1900~1901年的陝西旱災與義賑》一文,通過檢視義賑在1900至1901年陝西旱災期間的活動,認為地方性係譜具有自上而下地向國家場域中蔓延的趨勢,是一篇視角獨特的災荒救濟研究論文。牛淑貞的《18世紀清代中國之工賑工程建築材料相關問題探析》對18世紀清代中國工賑工程所需建築材料的基本類別及其供應來源、工賑建築材料的采買情況以及工賑辦料中存在的弊端等進行分析、研究,從一個側麵揭示了清代荒政衰敗的原因。卜風賢、馮利兵、彭莉的《明清時期減災政策與救災製度》簡要介紹了明清時期的災害預防、減災政策和救荒製度。以上研究成果,基本上展示了有清一代災賑內容與形式、災賑對象與範圍的演變脈絡,從整體上構列出了清代荒政在實踐中的效用與流弊。此外,關於災荒救濟方麵的論文成果尚有:張穎華的《清朝前期湖南賑災初探》,盧經的《乾隆朝捐監冒賑眾貪案》,牛敬忠的《清代同治光緒年間賑災中的捐納》,王葉紅的《光緒三十二年徐淮海災賑中的官義合辦》,蘇全有的《有關近代河南災荒的幾個問題》,徐道穩的《清代社會救濟製度初探》,楊鵬程的《清季湖南救災賑務研究》,王黎明、蔡曉榮的《晚清時期中國對外賑災活動》,張海山、曾湘衡的《陳寶箴賑災興湘述略》,楊鬆水、朱定秀、孫瑋的《從嘉慶甲戌年皖中早災賑濟看清代社會救助的特點》等等。

倉儲建設和江河治理是清代災荒防備最主要的舉措。張穎華的《論清代前期湖南的倉儲製度》論述了清代前期湖南各地常平倉、社倉和義倉的建置和管理情況,認為各地的倉儲在緩解社會災荒危機中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實際上也是地方封建勢力有效控製社會的一種微觀反映。倪玉平的《試論清朝的常平倉》一文認為,清代的常平倉組織完備,法律嚴密,堪為曆代之集大成者,在清代的社會經濟生活尤其是災荒救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得以良好地運行,但是嘉道以後,“隨著整個國家管理能力的下降,常平倉逐步弱化了它應有的積極功能”。進入新世紀以來,學者們對清代倉儲的研究,更為關注的是地方倉儲建設和管理,其中社倉成為研究的重點。黃鴻山、王衛平的《清代社倉的興廢及其原因——以江南地區為中心的考察》,以清代最為富庶的江南地區為中心,研究了社倉興廢的過程、原因及社會影響。作者認為江南社倉之衰是因為社倉製本身存在缺陷,而清朝後期吏治的腐敗也加速了社倉的衰敗。吳洪琳的《論清代陝西社倉的區域性特征》和《清代陝西社倉的經營管理》,主要分析了清代陝西社倉的運行原則和特點,認為陝西社倉在管理體製上比較健全,其管理製度詳細而且具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以至一度形成民管與官管並行的與他省截然不同的特點。白麗萍的《清代兩湖平原的社倉建設》比較係統地論述了清代兩湖平原地區社倉建設的基本情況,諸如社倉的設置與分布、倉穀來源、倉政管理等方麵的特點和變化等,從一個側麵反映了清代社倉製度的發展演變及在基層社會的具體實踐。在黃河治理方麵,霍有光的《清代綜合治理黃河下遊水患的常用策略與方法》,對清代防汛、搶險、堵決、浚河等方麵“以水治水”的科學治河策略與方法加以鉤稽與總結,認為清代黃河下遊水患雖然嚴重,但不能否定當時在黃河治理上所取得的成就。清人的治河策略對今天的黃河治理仍有一定的借鑒與啟迪作用。王偉在《當代和清代黃河治理比較研究》中,探析了清代人民在二百多年治理黃河的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治河技術,但也有沉痛的教訓值得深思和借鑒。作者還通過對清代黃河治理的思考,提出了當今黃河治理的一些建議。陽光寧、汪誌國的《周馥與直隸河道的治理》論述了周馥治水重視調查研究和兼顧民生,周馥治水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直隸地區經濟的發展。汪誌國、丁曉雷的《周馥與山東黃河的治理》對周馥治理山東黃河過程中的民本思想予以了肯定。

對於荒政之外的救荒形態,諸如在地方社會由紳商發起的義賑、宗族賑濟以及民間互助等救濟方式,在國家救濟衰弱的清代後期於災荒救濟中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因此,研究者較早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並且給民間義賑以很高的評價和定位。如夏明方認為,晚清時期,在中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以後,義賑的出現表明“具有近代文明特征的救災形式和救災意識的產生並發生作用也就勢所必然了”。2000年以來,出現了更多的研究成果。吳滔對清代江南地區的社區賑濟形態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他先後撰寫了《清代江南地區社區賑濟發展簡況》和《清代江南社區賑濟與地方社會》等文,認為乾隆以前,民間以社區為單位的賑濟已廣泛存在,隻是官方介入較多;乾隆以後特別是嘉道時期,隨著國家荒政效率的降低,社區賑濟民間化的傾向越來越明顯;鹹豐以後,社區賑濟呈現多元化趨勢,但仍以民間力量為主導。以此得出結論說,社區賑濟在推動清代江南基層社會結構全麵整合方麵起了巨大作用。衷海燕的《清代江西的家族、鄉紳與義倉——新城縣廣仁莊研究》,對清代江西新城縣的鄉族義倉——廣仁莊進行研究,認為廣仁莊“不僅是社區性的救災機構和糧食儲備係統,而且廣泛資助各種慈善事業、公共事務,對社區生活實行了全麵的幹預,成為社區權力中心”。王衛平、黃鴻山的《清代江南地區的鄉村社會救濟——以市鎮為中心的考察》,論述了政府救濟、宗族救濟、民間慈善在地方市鎮救濟中各自的功能。趙家才的《清代山東民間社會的災害救濟》,主要通過對清代山東地區多次經曆的災害進行研究,進而推論在清代民間社會形成了一套救災係統,形成了非官方製度化傾向。陳瑞《明清時期徽州宗族的內部救濟》主要研究了明清時期徽州宗族內部的救濟機製和方式以及實際效果。吳媛媛、何建木的《晚清徽州社會救濟體係初探——以光緒三十四年水災為例》,主要論述了光緒三十四年水災的空間分布狀況,並通過賑濟機構、賑災款項與賑濟物資的來源與比例,探討了此次水災的賑濟過程和各賑災機構的實際作用。作者認為,在這場義賑中,“以洪廷俊為首的義紳和屯溪的公濟善局擔任了重要的角色”。關於地方社會救濟的研究論文還有王葉紅的《光緒三十二年徐淮海災賑中的官義合辦》、曹愛生的《清代兩淮鹽政中的社會救濟》、烏仁其其格的《清代呼和浩特地區社會救濟事業初探》等。

另外,傳統慈善事業雖然和災荒救濟沒有必然的聯係,但每當災荒降臨後,地方慈善機構也常常能夠發揮了一定的救荒功能。因此,有關這方麵的研究並未被學者們所忽視。其主要論文成果有:王衛平的《清代江南地區的育嬰事業圈》,曾思平的《清代廣東養濟院初探》,熊秋良的《清代湖南的慈善事業》,雷妮、王日根的《清代寶慶府社會救濟機構建設中的官民合作——以育嬰堂和養濟院為中心》,韓麗的《晚清時期的山東慈善機構》,劉宗誌的《從政府到社會——清代慈善事業救助主體的轉變》,王衛平、黃鴻山的《清代慈善組織中的國家與社會——以蘇州育嬰堂、普濟堂、廣仁堂和豐備義倉為中心》,劉宗誌的《清代慈善機構的地域分布及其原因》,方福祥的《明清杭嘉湖慈善組織的特征分析——兼論公共領域與市民社會》,顏曉紅的《清代浙江地區城鎮發展與慈善組織》等等。這些論文都不同程度地論及地方慈善機構在災荒救濟中的實際功用。

7.清代災害相關研究

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影響是既廣泛而又久遠的,它幾乎和人類社會的方方麵麵都發生或多或少的關係。因此,上述論文評介不可能涵蓋所有清代災害的學術研究成果,而且客觀地說,其分類也不可能十分精密。為了盡可能展示清代災害對當時社會的輻射和滲透,下麵再對與清代災害研究的相關成果作一簡介。

自然災害除了對社會的政治、經濟產生較大的影響,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引起的衝擊也非常明顯和廣泛。比如,災害和民間信仰的關係問題,作為災害文化或者說災異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是始終為研究者所關注的研究課題。這方麵的成果主要有:董龍凱的《黃河災害與近代山東的河神信仰、社會生活習俗》,對黃河災害與近代山東的河神信仰進行了研究,作者認為,銅瓦廂山東改道以後,由於黃河頻繁決溢為害,原來微不足道的祭神驅災活動在山東民間信仰中開始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王振忠的《清代徽州民間的災害、信仰及相關習俗:以婺源縣浙源鄉孝悌裏凰騰村文書〈應酬便覽〉為中心》一文,通過對徽州村落文書的研究,揭示了清代徽州的自然災害與民間信仰及相關風俗之間的關係。作者認為,徽州民間因災害而引起的民眾對生存環境的焦慮與不安,形成了諸多具有徽州地方特色的民間信仰活動。徐心希撰文《明清時期閩南地區自然災害與民間信仰的特點》,對明清時期閩南地區頻發的自然災害及特點、危害後果、賑災措施、官民祈福禳災的行為等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作者另文《明清時期閩台自然災害對媽祖信仰的影響》,認為由於明清時期閩台地區自然災害發生頻繁且破壞嚴重,促使從宋代就開始的媽祖信仰變得更加興盛,並對其屬性產生一定的影響,如多元化、人性化及信仰主體的“分身”等。朱在《晚清關中農業災害與民間信仰風俗》一文中認為,在自然地理環境影響下,關中民眾形成了特殊的農業信仰風俗,尤其是和農業災害有關的各種神靈信仰非常突出,關中民間信仰風俗的形成與發展和農業災害的發生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王守恩、劉安榮的《17~l9世紀西教在山西的傳播》,以獨特的視角審視西教在山西的流布,認為山西近代頻繁的災荒是近代西教得以傳入山西的原因之一。曹新宇的《從災荒曆史到災難隱喻:鄉村社會的曆史記憶及群體認同》,通過在田野調查中所獲地方碑刻資料,對明清時期民間流傳的“韓祖救荒傳說”和“祖師救荒事件”以及群體認同意識進行了評析,對研究災害與基層鄉村社會的關係多有啟發。

關於清代災荒與法律的關係,在以往的研究中基本上無人問津,僅有個別學者、個別文章在對清代行政法研究中零散涉及會典、則例中關於災賑的規定。2000年以來,出現了至少兩篇這方麵的論文成果。方瀟的《清代救災法律製度述評》,論述了清代救災的具體法律措施、基本操作程序,並對清代救災製度作了另麵反思,認為清代法律製度的完善並不能“解救黎民百姓於災荒之中”,清代之所以天災較多,除自然原因外,更多的是由於政治腐敗、苛政剝削、人口增長等社會因素造成或助成的。趙曉華的《清代的因災恤刑製度》,從對清代因災恤刑製度的分析入手,對清代災荒與法律的關係做了嚐試性探討,重點論述了清代因災恤刑概況、因災恤刑製度的主要內容、因災恤刑製度的社會效果及矛盾等問題,認為因災恤刑製度在運作中的諸種矛盾,事實上反映了製度本身的缺陷,“在君權絕對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清代”,“因災恤刑製度在減災救災的實際過程中發揮著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這種作用又是有限的”。

關於清代災荒與流民、移民之間的關係問題,也引起了一些學者的關注。如池子華繼1999年發表《近代農業生產條件的惡化與流民現象——以淮北為例》一文後,又與李紅英合作撰文《災荒與流民——以19、20世紀之交的直隸為中心》,作者在文中對19、20世紀之交直隸的流民現象進行了考察,認為頻歲災荒造成的生存狀況的持續惡化,是當地產生大批流民的重要原因之一;直隸流民的流向呈現出複雜多元化特征,概括起來主要表現為“向心流動”、“乞丐與盜匪”、“在教民與拳民之間”三種形式;作者進而從社會變遷的角度對災荒、流民與義和團的關係進行了分析。牛淑萍在《清代山東移民東北述論》一文中認為,清代早期山東人民移民東北與山東頻發的自然災害存在一定關係。王肇磊、賀新枝在《論清代移民墾植對鄂西北地區環境的影響——以十堰市為例》一文中則反向論述了災荒與流民之間的關係,作者認為,鄂西北移民對當地的掠奪式開發,造成了自然生態環境的惡化,從而導致了水旱等災害發生幾率增高。陳麗萍在《近代兩湖地區災荒流民問題的政府調控》一文中認為,近代兩湖地區災荒流民的影響,波及政治、經濟、社會乃至思想文化各個領域,政府對流民的政策與舉措,“既不乏拯民於水火之良策,也頗多殘害流民之法”。

從上述評介的論文成果來看,進入新世紀以來,關於清代災害的研究又跨入一個新的台階,其主要表現為:第一,成果層出不窮。據不完全統計,從2000年至2007年的7年之中,有關清代災荒的論文有將近200篇,論文數量超過了2000年以前相關論文的總和。第二,研究的領域進一步擴大。研究成果涵蓋了災害與清代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等多角度、多層次的探討。第三,和以前相比,跨學科的綜合性研究成果逐漸增多。這些都是清代災荒史呈現出的可喜的地方。

但是,也應該看到,在研究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比如,就研究的時間範圍而言,偏重於晚清災荒的研究,對清代中前期的研究關注不夠。就單災種的研究來說,偏重於水災、旱災、瘟疫等災種的研究,對地震、風雹、霜雪等災種的研究關注不夠,甚至沒有一篇單獨探討清代風災、雹災、霜災、雪災的文章。就個別文章的質量來看,存在重複性勞動現象,有的文章甚至就是拿來幾篇文章進行簡單地組合和拚湊。就材料的搜集與利用看,手段仍比較單一。清代大量的官書、檔案、地方史誌等資料固然是最重要的第一手資料,但是,碑刻等實物資料以及口述資料對清代災荒的研究也有著非常重要的利用價值,目前對這方麵資料的挖掘顯然不夠;清代自然災害於當時的詩詞、文集中也多有反映,但就現有成果來看,這些特殊的史料卻很少被使用。

上述研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因素,雖然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根本性解決,但是,隻要研究者朝此方向努力,相信這些問題最終都會得到解決。2005年,李文海先生撰文指出,加深和拓展災荒史研究要重視五個“結合”:一是社會科學工作者同自然科學工作者的結合;二是學術研究的開拓創新同曆史資料的發掘整理的結合;三是基礎研究同應用研究的結合;四是中外學者的結合;五是學術工作者同實際工作者的結合。李文海先生所提出的這些建議,是從事災荒史研究應該注意的方法問題,也是清代災荒史研究以後所必需加強的問題。

三、本書研究的主要內容和範圍

中國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國家,清代是中國古代災害多發期,其受災的頻率、廣度和深度都遠遠超過以前任何朝代。清代自然災害的致災因子、成災機製、孕災環境、災害特征、變動規律都有著自己的特點,比如生態環境問題、人為因素的凸顯、明清災害群發期(宇宙期)、發達的荒政等等,都顯示出與以前朝代所不同的地方。結合清代自然災害自身的特點,本書的研究內容主要分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關於清代災害群發期(宇宙期)的介紹與考察。當代中國從事災害學研究的自然科學工作者,通過研究發現,在中國曆史上存在4個重大災害群發期,即4大“宇宙期”:“夏禹宇宙期”(約4000年前)、“兩漢宇宙期”(公元前200~公元200)、“明清宇宙期”(1500~1700)、“清末宇宙期”(19世紀中葉以後),清代一首一尾占據其中的兩個。本書第一章簡要介紹這一問題,並將其作為理論用於實際的研究,以助於探討清代自然災害的成因機製及當時社會變局的自然生態因素。

第二,對清代自然災害基本情況的分析和研究。主要是對水災、旱災、蟲災、地震、風災、雹災、霜凍、疫病、火災九種基本災害類型進行分析和列表統計,描繪出每一種災害的時間分布、空間分布特點及危害後果;然後把各種自然災害放在一起分析,從宏觀上構列清代的災害場景,從而得出清代自然災害發生發展的某些規律性認識。同時,以自然生態的變化以及人類活動和自然的互動關係為依托,對清代自然災害頻發的深層原因進行嚐試性探究。這部分內容是本書研究的重點,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

第三,關於清代救災與防災措施的研究。救災與防災是荒政中最主要的內容,中國古代荒政,發展至清代達到頂峰,堪稱曆代荒政之集大成。荒政是一個內容豐富的概念,除了災荒救濟過程中的法令、製度與措施,另外諸如救災的基本程序,防災、備災措施等,也屬於荒政的內容。關於這部分內容,本書主要是從清代災荒救濟的基本程序、救災措施、備荒措施等方麵進行論述,從宏觀上對清代荒政作出總體評價。

第四,關於自然災害和清代社會的研究。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對清代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領域都產生了持久而深遠的影響。本書第五章從“災害與清代君主政治”、“災害與清代經濟”、“災害與清代人口”、“清代災異文化”等方麵,對災害和清代社會的互動關係進行考察。

第五,《清代災害年表》的製作。本表以《清史稿》所載災荒史料為中心,將有清一代水災、旱災、蟲災、地震、風災、雹災、霜凍、疫病、火災等九種災害的災況、相應的古今災發地址、史料的具體出處等,按年代先後分條排列,以作為對清代自然災害統計和分析的基本依據。同時表中“備注”一欄,把每年的饑荒史料備注於該年的災害史料之後,以便於考察和了解“災”和“荒”之間的相互關係。

清朝作為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個王朝,從順治帝立國(1644)至宣統皇帝退位(1911),計268年、曆10帝。本書研究的對象是清代的自然災害,時間範圍從公元1644年至公元1911年,空間範圍包括整個大清版圖。也就是盡可能地對有清一代268年的自然災害情況做係統的考察和研究。

四、研究的理論、方法和學術價值

(一)理論與方法

自然災害本身具有兩種屬性: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災害的自然屬性是指自然災害的客觀存在性或客觀必然性,表現為災害的動力或原因;社會屬性是指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的危害性,體現在自然災害的作用對象和結果上。災害的社會屬性同時還包括災害並不全都是自然力的肆虐,災害還有人為因素的影響。自然災害的二重性決定了災害史的研究對象,既有自然的,又有社會的,特別是要從自然與社會的相互關係、相互作用中,揭示問題的本質,發現事物的規律。

把自然災害史作為曆史學科的分支來看,其主要的研究方法是曆史文獻研究法。清代有關自然災害方麵的文獻資料異常豐富,除了官書檔案之外,方誌文集多不勝收。因此,從史料的收集、甄別,到後來的梳理和使用,都有很大的難度。本書的災害統計和分析,雖然是以《清史稿》所載資料為基本依據,但在行文論述上,則旁征博引,特別是盡量利用官書中所難以看到的方誌資料,以充實和完善自己的分析論證,以求得到比較科學的結論。另一方麵,自然災害史又屬於交叉學科,自然災害史的研究是一個跨學科的綜合性研究,災害學涉及曆史學、考古學、社會學、民俗學、人類學、農學、地理學、生態學、醫學、細菌學、流行病學、統計學等一係列學科。因此,掌握和了解相關學科的理論與方法,是十分必要的。結合清代自然災害自身的特點,在運用曆史文獻研究法的基礎上,本書還采用了以下幾種研究方法:

1.文字與圖表相結合

書中運用了大量表格和圖示,采用分類、統計等方法對各種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和比照,將靜止的災害史料動態化、立體化,以期在清代災害史的研究中,尋找各種災害之間的聯係和某種規律性。

2.個案分析與整體考察相結合

個案分析主要是對各災種的計量分析,包括災發次數、災發頻度、時間分布、空間分布等,以及對每一災種的危害程度、危害特點的分析。然後彙總個案分析的資料,從宏觀上勾勒出清代自然災害的基本框架,從而對清代自然災害狀況作一個相對清晰的描述。本書第二章“清代自然災害分論”,對水災、旱災、蟲災、地震、風災、雹災、霜凍、疫病、火災九種基本災害類型進行了分析探討,屬於個案分析;而第三章“清代自然災害總論”,則從總體上探討清代自然災害的基本特征、成因機理及社會影響等,屬於宏觀考察。

3.充分吸收相關科學的研究成果

對交叉學科來講,每個學科各有優勢,研究者之間應該互相配合、互相吸取,取他人之長補自己之短。在災害史的研究中,自然科學工作者無論是在研究的理論方法上,還是在研究成果上都要超過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而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史學工作者的研究盡管已經出現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麵,但和其他學科相比,優勢亦不太明顯。就清代的情況來看,依然如此。因此,我們在研究中,不避己短,充分借鑒自然科學和其他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在理論上和方法上的相關成果,諸如“明清自然災害群發期”(明清宇宙期)的理論以及生態災害學、環境災害學、災害天文學、災害信息學等學科的研究方法。

(二)學術價值

1.自然災害研究的學術生命力

自然災害已成為人類麵臨的一大威脅,世界各國政府都十分重視防災、抗災、救災工作。但由於受到自然變異增強、人口迅速增長及生態環境惡化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致使新的災害種類不斷出現,災害發生頻率日益增高,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居高不下,這嚴重製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並成為社會發展的不安定因素。1987年11月,聯合國舉行第42屆大會,決定從1990年開始,開展世界範圍的“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把20世紀最後十年定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並成立了“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1989年第44屆聯合國大會又通過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決議案》及《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行動綱領》,希望通過國際社會的倡導,引起世界各國對防災、抗災工作的進一步重視;希望通過國際社會的一致努力,充分利用現代高科技手段,把災害給人類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此為始,世界範圍的災害研究與減災合作拉開了帷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自然災害研究在原有的基礎上散發出勃勃生機。近20年來,有關災害研究的成果不勝枚舉、日見新篇,斷代的災害史研究專著也開始不斷湧現。就清代而言,這一時期,先後有《災荒與饑饉:1840~1919》、《近代中國災荒紀年》、《中國近代十大災荒》、《清代荒政研究》、《災荒與晚清政治》、《清代江南的瘟疫與社會》等著作問世。但從世界範圍看,中國的自然災害研究仍處在較低的水平,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第一,缺少橫向協作,跨學科的交叉研究還沒有形成完善的機製。災害研究作為綜合性的交叉學科,毫無疑問,各學科的研究者早已意識到相互之間合作的重要性,但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合作目前仍處於初級階段。自聯合國發起“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之後,我國的自然科學工作者迅速行動起來,成立了由國家地震局、國家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原地礦部、水利部、農業部、原林業部等七個部委組成的“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開展綜合自然災害的研究工作,至今已經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在國家災害科學與減災對策研究方麵起到了帶頭作用。相比較而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史學工作者,除了在研究上充分發揮其“史學功力”的專長,因為自身的局限性,難以形成和自然科學工作者之間的有效溝通,還未能尋找到科學合理的跨學科交叉滲透切入點,這應是史學工作者以後長期努力的方向。第二,災害研究的實用性還沒能體現出來。災害研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對人類的影響,災害史的研究就是為此提供借鑒。目前和國外的研究相比,我們的研究,涉及以防、抗、救災係統規劃為主的高層次災害研究較少,災害的係統、綜合研究也比較少,更少開展不同災種災害的綜合成因機理研究,還沒有形成可持續發展的係統災害科學體係。災害史研究,基本上還是側重對災害本身的研究、災荒思想的研究以及災害和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間相互關係的研究。這不是哪一方的責任,而是需要自然科學工作者和社會科學工作者共同承擔的任務。正如有的學者所說:“加強對災害的綜合研究,揭示災害形成過程的機理與機製,建立將災害形成機理與過程耦合的災害動力學模型,完善災害科學體係,使災害研究在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過程中發揮其重要的作用,仍需災害研究同行努力。”

災害史研究一向被認為是曆史學研究中最具有現實意義的研究領域,它雖然不是一個新的研究領域,但這個領域內還有許多新的研究內容和前沿性東西需要我們去探索。災害史研究是個恒久的研究課題,災害史研究的諸多不足和它所擁有的無限開闊的前景,決定了其學術生命力將長盛不衰。

2.研究清代自然災害的現實意義

災荒史是中國曆史研究中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領域。作為史學工作者,我們研究曆史上的自然災害,把各個時期的自然災害史料充分挖掘出來,把自然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展示出來,再現自然災害肆虐人類的驚心動魄的曆史場景,不斷提高人們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這隻是最基本的任務。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要根據曆史發展具有連續性的特點,探索和總結自然災害在曆史發展長河中發生、發展的基本規律,從而為今天的防災、抗災鬥爭提供借鑒,這是史學經世致用——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必然要求。就斷代的災害史研究而言,研究清代自然災害,其經世致用功能則更為明顯。

清朝是我國封建社會最後一個王朝,近代社會是在清王朝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而當代中國經濟和政治的諸多方麵都是由此逐步演化、延伸而來。所以,研究清代的自然災害,對今天有著最直接的借鑒意義。李文海認為,研究中國近代災荒史,應該是中國近代史研究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領域。它一方麵有助於人們更深入、更具體地去觀察近代社會,從災荒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以及社會生活各方麵的相互關係中,揭示出有關社會曆史發展的許多本質內容;另一方麵,也可以從對近代災荒狀況的總體了解中,得到許多有益於今天加強災害對策研究的借鑒和啟示。戴逸認為,“近代災荒史的研究不僅對理解過去的曆史十分重要,而且對今天的建設和未來生活也很有意義”。清朝正值近代社會的前夜,晚清時期(1840年以後)是中國近代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李文海、戴逸針對中國近代災荒史研究的論見,同樣適用於清代災荒史研究。

實際上,通過對清代災荒的研究,我們業已從中受益。比如,我們隻要經過簡單的比較就不難發現,清代許多災害頻發的地域,和現在並無太大的變化,甚至古今一例,這就便於我們尋找某些規律,從而直接服務於今天抗災備災的實踐。清代距我們很近,有關清代自然災害的史料異常豐富,清代災害問題應該是中國古代災害史研究的重點,清代災害史研究者應該走到最前列。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2005年8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與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在北京聯合舉辦了“清代災荒與中國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來自美、德、英、法、澳、日等國以及國內的50多位專家、學者出席了會議。與會的專家、學者對各自的研究成果做了交流,從不同視角、全麵深入地探討了清代災荒與中國社會的複雜關係,對開創清代災荒史研究的新局麵,邁出了可貴的一步。

這次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召開,是中國災害史研究中國內外學者進行廣泛交流合作的典範,把中國災害史研究特別是清代災害史研究推向一個新的高度,同時也是一個新的起點。

清代災害史研究正在麵臨著無比良好的機遇,《中國災害通史·清代卷》這本小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孕育而成。盡管它還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卻是清代災害研究的一項小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