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的諸葛亮,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大至軍國事務,小至校對文書、檢查賬目、處罰士兵等,都親自裁決、親自處理、親自過問。諸葛亮大可不必“事必躬親”,蜀國前中期,劉備手下可謂是人才雲集,隻不過是未能合理授權,才導致了積勞成疾、過早謝世,確實令人惋惜。諸葛亮秉政,本應充分發揮好李嚴等人的作用,然而仍是“事無巨細”,惹得李嚴不高興,兩人矛盾日益加深。後諸葛亮以第五次北伐為借口,削了李嚴的兵權,調其至漢中負責後勤工作。因運糧事件,諸葛亮抓住了李嚴的把柄,“乃廢嚴為民,徙梓潼郡”。廢了李嚴,諸葛亮又親自抓起了運糧事宜,耗費了無數精力,搞出了“木牛流馬”。不善授權,“事必躬親”,終將累及自我。五丈原對峙,曠日持久,士兵有些鬆懈,確需整頓軍紀,本應授權眾將管理部屬,可諸葛亮卻是罰二十以上,皆親自處理,忙得沒日沒夜。丞相府主簿楊頤對諸葛亮事必躬親的做法曾進行過規勸,在《諫言》中說:“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並從治家治國的正反事例說明分工分權的必要性,然而諸葛亮對楊頤的勸諫沒有采納,終因“出師未捷身先死”,累死於五丈原,年僅54歲。
相反,周恩來對各種事務應對自如。曾經有個外國總統問周恩來:“我們國家小人口少,我當總統整天都忙不過來,你是幾億人口的大國的總理,你這個總理是怎麼當的?”周總理笑嘻嘻地說:“我還有幾個副總理啊。”
領導者要明白:事不躬親不是放手不管,拱手讓權。明代萬曆皇帝朱翊鈞就是拱手讓權,他在位48年,親政38年,竟有25午時間躲在深宮之內不見外人的麵,完全不理國事,連內閣首輔也見不到他,不知他在幹什麼。他這不是事不躬親,而是放棄“領導”的責任,任屬下胡搞,這是走極端的一種表現。另一位明朝皇帝熹宗朱由校,終日在自己的嗜好上下工夫,要當一個優秀的木工和漆匠,沉浸在蓋房子、造家具、塗油漆之中,“不厭倦也”,達到“自操斧鋸鑿削,即巧工也不能及也”的水平,這更不是一個統禦者所為。
領導幹部要善於抓綱舉目,要緊抓大事。對不同領導者隻有抓住這不同的大事,才能作到綱舉目張。“兵聖”孫武就提出過:身為高級指揮官的人,切不可事必躬親於細節問題的幹預。他自己的作風是在靜悄悄的氣氛中“踱方步”,消磨很長時間於重大問題的深思熟慮。他認為,在激戰進行中的指揮官,一定要隨時冷靜思考,這樣才能擊敗敵人。假如他太過於斤斤計較細節問題,必將會“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之譏”。對於真正有關戰局的要務,將會視而不見;對於影響戰局不大的末節瑣事,反倒事必躬親。這樣本末倒置的作風,必將使幕僚們無所適從,進退失據。
領導二字,顧名思義是率領、引導,就是抓工作時把握方向、把握全局。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進步,有效率的領導應該是下正確的決心、做正確的決策,善於發掘人才,把用人和科學決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其實,一個單位的領導,就像一艘船的船長一樣,他的職責就是隻要能從宏觀上把握船的航向就行了,根本用不著事必躬親到搬個凳子坐在旁邊看水手怎樣操作的地步。對領導來講,事無巨細地事必躬親,說到底就是事務主義。魯迅說過一句話:“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會被生活所累。”一個人的精力終歸有限,雞毛蒜皮的事務把時間都占完了,哪裏還有精力去高瞻遠矚為單位造規劃謀發展呢?再退一步說,你事必躬親到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別人何不落個袖手旁觀的悠閑自在呢?
領導更多的是要具備帥才而不是將才,能事必躬親認真負責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一味地事必躬親,卻未必能把工作做得更好。這樣看來,我們有些領導是應該把自己從雞毛蒜皮的事必躬親的事務中解放出來了,不然,說不定哪一天你就會在領導崗位上被淘汰。
大權集中、小權分散
作為領導者,正確認識權力,合理‘哈當地利用及分配權力至關重要。領導者分配權力過程中的首要問題,並不在於究竟是多分一點兒好,還是多留一點兒好;而是要首先搞清楚具體應該分什麼權力,留什麼權力。從原則上講,“大權集中,小權分散”無疑是很好的策略。這樣可以很好地做到權限與權能相適應,權力與責任密切結合。
權力是把雙刃劍,如果權力過於集中,容易形成領導者的獨裁專製,這樣整個組織的決策受該領導人的影響就會特別大。一個人收集的信息以及決策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一個人決策所蘊涵的風險性比群體性的風險性大得多。相反,如果權力過於分散,也難以形成統一的決策,同時組織內部相互之間的協作也可能會存在很大的問題。“大權集中,小權分散”可以很好地解決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控權與授權的關係問題。
“大權集中”,就是指領導集中抓好重要工作,抓好全局性、關鍵性問題,把主要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