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會用權,懂放權,收發自如有尺度(3)(3 / 3)

“小權分散”,是指領導者對一些非重要、非關鍵性的工作宜分給他人承辦,不應事無巨細都親力親為,而應把一些權力授予下屬。授權之後,下屬具體怎樣實施,不應過問太細,而應由他們自己去決定,領導者隻抓一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或效果即可。

領導能否駕馭下屬最關鍵的一環就是有沒有權力。大權在手,就能統率整個團隊;沒有權力,一個人也使喚不了。領導者為了達到上令下達的目的,通常都把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如此方能令行禁止,保證命令和措施得以堅決快速地貫徹執行。

對於權力的分配,領導基本上都采取“大權獨攬,小權分散”的做法。將一切事務的決策權集中在自己的手中,副職及下屬的一切行為措施必須按照自己的指令去辦。這樣的好處在於政令統一、標準一致、力量集中,有利於統籌全局,有利於幹大事。還能讓下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這種既分工又協作的工作局麵,還能讓領導者本人省心省力,騰出精力思考戰略上的大政方針。

領導者畢竟是統攬全局的帥才,不可能親自去衝鋒陷陣,而是要依靠手下人來做具體的事情。名臣魏徵將君臣之間的關係說成是頭腦和四肢之間的關係;四肢絕對要服從於頭腦,但頭腦本身不會幹事,必須依靠四肢來將頭腦的想法變成現實。這個比喻並不完全正確,但有一定的道理。魏徵還說:“做一個君主,每件事情都靠親力親為去做是聞所未聞的。”

蔣介石就是個失敗的例子,他大權獨攬,小權也不放過。抗戰後期,蔣介石身兼”個職務,令人瞠目結舌,有些職務甚至連他本人也說不清。除了比較重要的職務如國民黨總裁、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最高國防會議主席、國民參政會議長、戰地黨政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外,還兼任了航空委員會委員長、三民主義青年團團長、中央大學校長、中央農民銀行理事長、新生活運動委員會董事長等職,甚至還當了童子軍總司令。如此多的兼職,蔣介石縱然有三頭六臂會七十二變,也難一一顧及,工作效率與工作成績就更無從談起了。

兼任職務也就罷了,他還插手下級的具體工作。每逢重大戰役,他都要越級指揮,直接以電話指揮前方師長、團長作戰,以至於部隊被他突然調離了防地,前線最高指揮官還不知其事。長沙三次會戰時,薛嶽本來打得很好,但作戰正緊張時,蔣的一個電話就把軍隊調亂了,薛嶽一時無法補救,被打得大敗,失了長沙。薛嶽一氣之下不聽統帥部撤往湘西的命令,竟把部隊撤到江西去了。後來有人問薛嶽,為何要到江西去。薛說:“跑遠一點兒,委員長電話便打不通了!”這樣的笑話說明了蔣介石作為領導者是不合格的。

領導者的職責是思考全局性、綜合性的問題,作出正確決策,協調內部關係,激發下屬的戰鬥力,最終完成團隊的奮鬥目標。領導者應該是帥才,做好“麵”上的工作;中層幹部是將才,做好“線”上的工作;職員則是士兵,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也就是每一個“點”上的工作。想要點、線、麵的工作都卓有成效,領導者必須要放權。

哪些是“大權”?哪些是“小權”籲對這個問題,不同領導者在實際工作中往往認識不一致,而且掌握起來也不容易。有的人可能把“大權”當成了“小權”,走上放任的道路;有的人則可能把“小權”也看成“大權”,走上了專權的道路。

劃分“大權”和“小權”是一個相對的過程,主要是相對於領導者所處的位置而言。從涉及的範圍來考慮,關係全局的權力,當然是大權,僅僅關係某一個局部的權力,一般不能說是大權。從權力的性質來考慮,一般一個組織的權力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決策權,第二個層次是運行權;第三個層次是執行權。所謂大權實際上主要是指決策權,還有就是運行中的關鍵問題的把關性權力,具有“不可替代性”。人們常說,領導要把握方向,把握大局,這樣的權力是要獨攬的,而其他的權力則要分散。

將權力分散開去

現在很多企業、事業單位中,往往是一把手說了算,按照某些粗俗的說法就是“一把手就是家長”。例如某企業,大到企業生產、轉產、銷售、提幹、加薪,小到廠裏班組長的任免都要一把手簽字確認;按照國家法律,一般工廠的工會主席應該是與廠長平級的,而事實上現在企業的工會主席,成了廠長的傳令兵、通訊員,所有與工會有關的事項,沒有廠長簽字將一律無效。

權力過分集中到一把手之後,單位就出現了一言堂,造成了沒有人敢說話、沒有人敢提不同意見甚至反對意見的局麵,因此養成了一把手的專橫跋扈、獨斷專行。再加上故意重用的、有意提拔的,以及捧臭腳的追隨者,逐漸形成了一把手的集團統治,從而更加助長了一把手的赫赫權勢,整個成為單位的“土皇帝”。從這個意義上講,就要求分散一把手的權力。其實分權也是高超的領導藝術,善分權者,舉重若輕;不善分權者,不堪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