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精神的諸種構因(上)
中國藝術精神的構因很多,不粗不細,選擇一些最基本的構成因素,予以分析。這些因素,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即藝術層次,包括藝術品、藝術實踐和藝術批評;文化層次,主要指儒學文化、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社會層次,包括以生產為主幹的社會實踐,科學技術、英雄人物的楷模作用,社會習俗與外來文明。這些內容與共鳴說介紹的內容,大致相近,但又有不同。為著易於說明,可列圖式如下:
圖表中一共列舉十一項因素,儒、道、佛地位特殊,另當別論。這裏討論其餘八個構因。
一、藝術品
藝術品當然是構成藝術精神的最主要最關鍵最直接的內容。但藝術品不但種類繁多,而且數量極多。對藝術精神產生極大的作用,首先是那些經過曆史驗證成為國寶,成為絕品的那一部分。這種級別的藝術品,雖然數量極少,但影響卻極大。正如古典小說中的《紅樓夢》,盡管這是一部沒有完成的小說,但它的曆史地位是空前的,其藝術價值也是不可多得的。有了《紅樓夢》,中國古典小說屬於一種水平,沒有《紅樓夢》,將是另外一種樣子。《紅樓夢》對於中國文學精神而言,自然是無可低估也絕不能低估的。藝術作品中,如王羲之的《蘭亭序》,盡管自唐以降,沒有一個中國人能親眼得見的,但看它對晉、唐書法界產生的那種巨大的影響,可以知道,這雖然隻是一篇書法作品,其價值卻非同一般。可以這樣說,正是那些能夠反映時代,代表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藝術最高成就的藝術品,才真正以物化的形式體現了該國該民族的特有的藝術精神。即使我們不能在理論上闡明和概括其藝術精神究竟是什麼,但我們也可以從這些藝術品中感受和領悟到它內中蘊含著的巨大的精神力量。
但是,有一點要說明,就是偉大的藝術品雖然終究會被曆史所承認,但不一定能即時被世人所接受。甲骨文的曆史價值與藝術價值,應該是很高很高的了,處在春秋戰國時代的人們,看到甲骨文的數量一定很多,甚至應該說,在那個時代,區區甲骨,並非難得之物,然而,它卻遺失在茫茫曆史過程之中,直到為近代人發現,一直沉默了2000餘年。又如明清家具,其中有許多精品妙品,甚至國寶級文物,其曆史價值與藝術價值同樣很高很高,但它們在自己的時代,似乎並未得到應有的待遇。彼時彼地,什麼精品妙品,不過生活物件罷了。更有一些書畫作品,生不逢其時,其作者活著的時候,它隻得到一少部分人的認同,直到數十年後,才大發光華。這一切都說明,藝術品的價值,是需要用時間來證明的,而其中蘊含的藝術精神,或者尚未被曆史所領悟,或者暫時被某種曆史的偏差所掩蓋。這些藝術品,常常以某種時間差方式向人們展示它們所固有的藝術品質與藝術精神。
藝術品中還有更多的二流、三流作品。這些作品的價值自然不能與那些國寶級的藝術品相提並論。然而,正如一個軍隊的精神,不但在於主帥而已,更多的情況下,還是那些兵士的風貌反映了這支軍隊的戰鬥力。雖然那些國寶級藝術品往往成為特定藝術精神的最好的代表,但它們很難獨立於世,它們還需要更多的藝術品作為它生存的基礎和品評的依據。
或許可以這麼說,最偉大的藝術品代表了藝術精神的指向,而眾多的藝術品則反映了藝術精神的博大。
二、藝術實踐
藝術實踐包括大藝術家的創作實踐,包括一般藝術家的創作實踐,也包括一般從藝者的藝術實踐。
傑出人物的藝術實踐,常常帶有傳奇色彩。所謂“夫非常之人必行非常之事”是也。他們以超常的創作姿態、創作精神,為人類的藝術活動寫下一篇又一篇絢麗多彩的樂章。但大藝術家的創作行為不是孤立的,他們除去本身的努力之外,還需要理解和支持,需要知音的幫助,需要認真聽取批評家的意見,還需要眾多的藝術創造者為他們打下深厚的藝術基礎。在這個意義上講,一般藝術家的作品雖然往往不如那些傑出人物的作品更獨特,更有魅力,卻並非因此而顯得不重要。一位西方大科學家說得好,成功者的幸運是他們常常是站在前輩巨人的肩膀之上。
還有更多的一般藝術從業者的勞動同樣不可輕視。比如中國傳統上有畫家又有畫匠,畫匠幹的是“活兒”,畫家從的是“藝”。二者的追求,本有不同,但是,從曆史發展的程序上看,畫匠或在先,畫家或在後。沒有畫匠,難有畫師。從相互的影響看,越是那些畫匠雲集的地方,才越容易為繪畫藝術家提供良好的藝術環境,由匠而家,即使不是一條捷徑,也是一條比較平坦的路。
當然,一般從藝者的行為,往往不那麼耀眼,而他們的製作,在某種程度上說,也不免失敗者多,而成功者少。但即使這些失敗,也不是全然沒有意義的。失敗的實踐,也是實踐,正如曆史上絕少常勝將軍。即使那些常勝將軍,也不能沒有更多的為他的戰略而犧牲的軍人作支撐。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藝術的路數,雖然不能等同於戰爭之路,而其中所耗費的從藝者的心血,確是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