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元蒙學的發展
宋元時期是中國古代蒙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不僅在數量上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而且在教育內容、教學方法以及教材方麵,都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對後世的蒙學教育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宋元時期有官辦的蒙學,如設在京城宮廷內的貴胄小學,設在地方上的庶民小學等。宋代《京兆府小學規》還具體規定了當時地方官辦小學的教學計劃,如規定了教師每日教授的內容——儒經經書二三頁,教學生誦讀,並分析解釋文旬、音義,還要給學生講詩賦、屬對及故事等。而且將學生分為三等,根據其程度,規定每日的功課。第一等學生每日完成的功課:回答經義問題三道,念書200字,書寫字10行,吟誦詩一首,三天試賦一首,看史傳書3一頁。第二等學生每日念書100字,書寫字10行,吟詩一首,屬對一聯,念賦二韻,記故事一件。第三等學生每日念書五七字,學書10行,念詩一首。這反映了當時官辦的蒙學十分發達,有製度保證,辦得頗有成效。
元朝還下令全國各地農村每50家組成一社,每社設立l所學校,利用農閑時節,對農家子弟進行蒙學性質的教育,所以說元代的社學亦是屬於官辦的小學性質。
宋元時期另一類蒙學是民間設立的私學。有的稱為“小學”。如蘇軾自稱,他八歲人小學,以道士張易簡為師,一起受業的學童有幾百人。在農村地區農家子弟利用冬閑時節讀書的蒙學,則稱為“冬學”。此外,還有稱作“鄉校”、“家塾”、“私塾”、“蒙館”等。由於官方設立的小學數量有限,而辦理蒙學所需經費不多,所以在中小城鎮和廣大農村,這一類私人設立的蒙學則沿向基層,普遍設置,甚至“三家村”、“四家店”都有規模不大的私學。
蒙學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宋元時期蒙學的主要內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為訓練和基礎的文化知識的學習。因此,蒙學每日功課主要是教兒童識字、習字、讀書、背書、屬對、作文等,同時也向他們進行基本的道德規範的教育和道德行為習慣的培養。
蒙學教育是基礎教育,所以這時期的蒙學強調嚴格要求,打好基礎。例如,在生活禮節方麵,要求少年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堂室必潔等等。在讀書方麵,要求少年兒童讀書時認真專注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並要求熟讀背誦。在寫字方麵,要求少年兒童寫字時必須“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潦草”。在學習習慣的訓練方麵,要求少年兒童學習時“須整頓幾案,令潔淨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書,仔細分明讀之”,“凡書冊,須要愛護,不可損汙皺折”,“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等。良好的生活、學習、讀書、寫字習慣要在少年兒童時期培養、訓練,這不僅有利於兒童的成長,而且還會使他們終身受益。
宋元時期的教育家還製定了各種形式的《須知》、《學則》等,以此作為規範蒙學時期少年兒童行為的準則。如朱熹專為蒙童編寫的《童蒙須知》,對少年兒童的衣服冠履、言語步趨、灑掃涓流、讀書寫字以及雜細事宜等都作了細致的規定。程端蒙、董銖的《學則》,也對兒童生活、學習的各個方麵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這些規定和要求雖有些繁瑣,且容易造成對少年兒童個性發展發生壓抑的弊端,但是讓少年兒童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對於培養他們的行為習慣,也還是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的。的自覺性,達到“習與智長,化與心成”的境界。他又根據兒童記憶力強,理解力弱的特點,強調對學習內容要塾讀牢記。總之,宋元教育家注意少年兒童的心理特點,因勢利導,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這些經驗值得我們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