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代的中央官學
從順治元年(公元l644年)到道光二十年(公元l840年)的鴉片戰爭為止的近200年間,清代在進入近代之前的學校教育製度基本上沿襲明代舊製,亦分為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兩大類。業習號和貝生君圖32傅山讀書處歲貢。拔貢生不限於府州縣學的廩膳生,而於科試一二等生員中選拔,故謂拔貢。初不定期,雍正五年(公元l727年)定每六年選拔一次,乾隆七年(公元l742年)改定為每十二年一次。優貢為每三年選送“文行兼優者”入監,初不拘廩、增、附生,雍正年問,始定僅限於廩生和增生,正取之外,亦另設陪優。副貢即選取鄉試中列名副榜的生員入監。例貢為生員捐納資財入監。其中,歲貢、恩貢、拔貢、優貢、副貢,時稱“五貢”,被認為是正途,以區別於例貢。監生有四種:恩監、蔭監、優監和例監。恩監為八旗官學生考取者。滿漢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送一子入監,為蔭監生。優監為優秀附生入監學習者。例監則是庶民通過捐納資財入監者,與例貢一樣,被認為是雜流。
國子監的教學內容,主要是“四書”、“五經”、《性理》、《通鑒》等書,有的學生兼通“十三經”、“二十一史”的,也可攻讀。此外,還要學習清朝有關的詔、誥、表、策論、判,每天臨摹晉、唐名帖數百字。乾隆時,國子監祭酒趙國麟奏準將《欽定四書文》頒布於六堂,令諸生誦習,這本書是乾隆皇帝命方苞所編,彙輯了明清時期的所謂“優秀”時文,孽醣爵一作為科舉考試的作文“指南”。可見清代國子監的教學仍受到科舉製度的嚴重影響。
關於教學方法,直接擔任教課的有博士、助教、學正、學錄等教官,每月初一、十五,各監生到國子監隨祭酒、司業行釋奠,然後聽六堂官講“四書”、《性理》、《通鑒》等,聽博士講“五經”等。聽講後,各監生讀講章、複講、上書、複背諸課。如有未能通曉明白者,即到講官處再請講解,或到西廂質問教官。平日則由助教、學正、學錄課以製義——八股文及策論,由此可見,教學方法既重教師傳授,又重學生自學和質疑問難。
監生在國子監學習的時間開始不統一,恩貢6個月,歲貢8個月,副貢原為廩膳生的6個月,原為增廣、附學生的8個月,拔零厚為廩膳生的l4個月,原為增廣、附學生者l6個月。雍正五年(公元l727年)規定各類監生學習時間皆以三年為期,這才把學習修業年限統一起來。
考試分月考與季考兩種;月考每月舉行,由司業主試;季考每三個月舉等的給半分。雖作文不及格名額每年不得部曆滿考職後仍願留監者,國子監實據刑部尚書兼“經義、治事分齋遺法”,實施分齋教學製度。經義以《禦纂經說》的《欽定四書》為主要教材,兼及各家學說;治事教兵刑、天官、河渠、樂律、算法之類,專治一事,或兼治數事。當時名賢分掌六堂,各專一經,進行教授。由於乾隆皇帝重視國子監,孫嘉淦則“嚴立課程,獎誘備至”,各堂教師又都是挑選當時比較優秀的人才,所謂“極一時之選”,因此國子監在這時達到全盛。
清王朝對國子監師生的管理極嚴,曾製定“監規”二十八條。要求國子監的主要負責人和教師明確自己的職責,起“表率”和“模範”作用,“用心講解”。一旦學生違犯學規或“課業不精”,則連教師也一同懲治。對學生的規定,也是相當嚴格的。康熙二十四年(公元l685年)清廷曾下令對國子監進行了一次嚴格的大檢查。
清國子監還接受外國留學生。當時有琉球、俄羅斯等國經常派遣學生來國子監學習。外國留學生也同樣月給銀米器物“待遇很好”,學成後則回到自己的國家。中行尊年長的充任。再下又設教習若幹人,擔任教課。課程分三種:一為滿文書,每學有滿人教官教習2人;二為漢文書,每學l0人有漢人教官教習l人;三為騎射,每學設騎射教習2人。雍正十一年(公元l733年)又以翰林官2人分教宗學,講解經義,指授文法,每月給以公費及米糧衣服。考試分月考、季考兩種。月考分別等第,申報注冊;季考於春秋二季由宗人府派人主持。修學以三年為期,期滿及格,分別錄用。
覺羅學是專為清覺羅氏子弟設立的學校。始設於雍正七年(公元l729年)規定於八旗衙署旁設立滿、漢學各一所,“八旗覺羅內自8歲以上l8歲以下子弟,俱令入學”。設總管1人,由王公大臣充任。每學設副管2人,由覺羅氏中選老成練達、品行端方者充任。滿書教習l人,以滿族進士、舉貢生員充補;騎射教習1人,以本旗善射者充補;漢文書教習每lO個學生設l人,以舉貢充補。學生在學期間的待遇,與宗學同,每月“給與公費銀米紙筆墨冰炭等物”。學成之後,與旗人同應歲、科試及鄉、會試。覺羅學屬於宗學性質,隻是其學1728年)每旗各置一學。設滿、漢、蒙、騎射教習。教學內容為滿文、漢文、蒙古文及騎射等。乾隆三年(公元l738年)欽派大臣主持考試,選拔漢文明通者升人國子監學習,學習期滿,擇優保薦,考選錄用。八旗官學在學製上與國子監相銜接。學生學成後還可參加歲、科試及鄉、會試。但自嘉慶、道光之後,學校積漸廢弛。清末改為八旗學堂。
景山官學創立於康熙二十五年(公元l686年),設在京師北上門兩旁官房內,滿、漢文各三房。每房滿文3人,漢文4人。招收內府三旗佐領、管領下幼童366人人學,分習滿文和漢文。乾隆四十四年(公元l779年)又準許在回族佐領下選補學生4名。學生學習修業年限為3年,學成選充筆帖式、庫使、庫守。
鹹安宮官學創立於雍正七年(公元l729年)。設立的直接原因是由於“景山官學生功課未專”,所以於鹹安宮內另設讀書房3所,從景山管學生及佐領、管領下招得l3q3歲俊秀青少年90名入學讀書,每所30名。於翰林院內挑選翰林9習,每所各3人,“勤加督課”。另於鳥拉人及原滿9人(每所各3人),在學生讀書之暇,教授滿語,。學成後選充翻譯、中書、筆帖式、庫使等。設立的旗學,還有盛京官學、八旗蒙古官學、八旗義教場官學等。重視對族人子弟的教育,廣泛設立旗清代中央官學製度的一個重要特點。算學、俄羅斯文館康熙九年(公元l670年)即在八旗官學中挑選學生算學,至康熙五十二年(公元l713年)始設算學館,選八旗子弟入學學習算法。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又增設八旗官學算學教習16人,挑選資質聰明的八旗官學生30人,向他們學習算學。至乾隆四年(公元l739年)以算學館隸屬國子監,稱國子監算學。招滿洲l2名,蒙古、漢軍(清製以八旗遼東人號為漢軍)各6名,漢人l2名,又欽天監附學生24名,共60名。凡滿洲、蒙古、漢軍算學生,俱於八旗官學生中考取。漢人算學生,無論舉人、貢生、生員、童生、由國子監會同算學館考取。分線、麵、體三部分,各部分限於一年內通曉;七政則限兩年,有季考、歲考。五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者,滿、蒙、漢軍學生送禮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