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3 / 3)

可以說,凡佯狂者,皆是世俗社會及其政治鬥爭與思維主體直接衝突的結果。他們戴著狂者的假麵具,掩藏起真實的自我,以其狂亂的行為,掩蓋著真實的目的。

隱逸之狂,按孔孟的定義應該稱之為“狷”。劉寶楠《論語正義》曰:“狷者慎守一節,雖不能進取,亦自不為不善。”焦循《孟子正義》引《國語》韋昭注曰:“狷者守分,有所不為也。”所謂“慎守一節”、“守分”,乃在於保持自身高潔而不與世俗相並論。狷者不是直接與社會相衝突,而是使自己遠遠地避開世俗社會,不參與外部的政治活動和社會事務,靜心寡欲,棄名絕利,以求得與天地為一的思想境界,在內心深處體驗自然與我合一後的愉悅情感,以自己的行為向世俗社會提出抗議,具有明顯的反社會性。因其行為隱秘,不與世人來往而又超逸不俗,居山林處幽雅之境而被稱為“逸民”或“隱逸者”。

隱逸的狂人最大的特點是鄙棄名利,蔑視權貴,不與政治同流,不與世俗交往,對於現行社會的價值觀念和倫理規範拒不接受。他們追求一種超社會超物質的純自我理想型的思想境界,表麵看來是使自我與自然合一,實際上正是在這種合一之中使自我人格得到了充分體現。他們對自我人格的熱烈追求,使得他們生活恬淡虛靜,從而實現了無為和自由、真情與真我的合一。這成為他們對現實政治和現有倫理規範進行抗爭的特殊鬥爭形式。“誌意修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或隱居以求其誌,或回避以全其道,或靜己以鎮其躁,或去危以圖其安,或垢俗以動其槩,或疵物以激其情”,“甘心畎畝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後漢書·逸民傳序》)。總之,他們以不仕為高標,以遠俗為手段,以適情為追尚,以全生為目的,內心恬淡,行為超逸,使自己遠離社會,脫離政治,潔身獨處,以世外人的身份冷眼觀世事的變化。許由聽堯讓位而臨河洗耳,莊子“寧其生而曳尾於途中”而不願“死為留骨而貴”(《莊子·秋水》),楊朱“捐一毫利天下而不為,悉天下奉一身而不取”(《列子·楊朱》),他們無不“立乎損益之外,遊乎形骸之表”。由此看來,隱逸之狂的真正狂處,在於他們將自身與社會相對立,不將社會普遍的道德觀念和價值觀念加於自己身上,而是對此進行逃避和消極的對抗。他們雖與世俗社會無麵對麵的衝突,以無為對有為,而且也不把自己對社會的反對強加於他人身上,但它確實構成了一種反抗,即一種消極的反社會行為,因此,對社會心理和民族心態的影響,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