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與正統思想的衝突。中國自漢獨尊儒術之後,儒家思想便成為曆代的正統思想。曆代統治者總是以實際上被改變了的儒家思想為治國治民之本。而放蕩的狂人大多所接受的是道家思想,以道家思想為指導處世行事,因而與正統的儒家思想發生矛盾,“讬好《老》《莊》”(嵇康《憂憤詩》),“不涉經學”(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不但言論上要“非湯武而薄周孔”,在行為上也蔑視儒家規範,對那些“惟法是修,惟禮是克,手執圭璧,足履繩墨,行欲為目前檢,言欲為無窮則”(《晉書·阮籍傳》)的“正人君子”給予極大的嘲諷,罵之為“處褌中,逃乎深縫,匿乎壞絮,自以為吉宅”(同上)的虱子。這些衝突,一方麵使他們在思想上與正統思想更加格格不入,另一方麵又使他們在行為上更增其狂放。
三是與傳統倫理規範的衝突。這是曆代狂人的共同特征,在放蕩的狂人中尤為突出。放蕩的狂人反社會要求尤為強烈,對社會倫理規範的破壞尤為堅決。他們以行為癲狂著稱,不考慮任何社會後果,隻要感到盡興,什麼行為都可以做出。不僅“任寵自放,抗心希古,任其所尚”(嵇康《憂憤詩》),而且大膽提出“禮豈為我設”(《晉書·阮籍傳》),因而能夠“輕肆直言,遇事便發”(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放誕有傲世情”(劉孝標《世說新語注》),甚至“脫衣裸形於屋中。人見譏之,則答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何為入我褌中?’”(《世說新語·任誕》)這種勇於衝破世俗倫理常規,將真實的自我人格作為表現內容的大膽行為,是他們真性真情的真實表露。這些看起來癲狂放蕩的行為,實際上包含著行為主體的內心痛苦,是他們與社會直接衝突的最明確的表白。放蕩的狂人在“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指導下,以他們狂放的行為表白了他們對社會的抗議,使他們成為真正的“反社會行為者”。
處江湖之遠,意即不在朝廷,沒有一定的政治權力,不能把權力運用為實現自己理想抱負的工具。在中國古代狂人中,明顯地存在著兩種傾向,一是對權力的視而不見,十分淡漠,不僅不去積極地追求,反而即使別人親自委托任用,也不接受,以顯示自己的清高。另一種則是對權力的熱切追求。這種追求不是為了把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而是作為實現有為於世理想的一種保證。處江湖之遠的狂人屬於後者,但又被統治者排斥於權力圈子之外。此類狂人是入世狂人的一種特殊類型。他們都曾使用過權力,並通過服務於朝廷展示過他們治國安邦的才能,在實現他們的社會理想過程中,曾享受過理想實現後的喜悅和滿足。但由於他們最終不能適應君王的需要而被貶斥,遠離朝廷,流落江湖。失落感在他們的心態中尤為強烈。
處江湖之遠的狂人,最大的行為特征是他們雖處江湖之遠,卻心懷朝廷,心中充滿著對國對民的憂慮。在憂患意識和責任感的驅使之下,他們時刻懷有一種為國為民盡力的熱忱,對於那些把持朝政的庸官俗吏特別憎惡,對君王受佞臣蒙蔽十分不滿。強烈的愛與憎交織在一起,卻無法用行動來排解,於是便在流離中盡情地傾訴、吟唱,以詩歌來表達他們真誠而熱切的內心世界。他們訴諸詩中的有理想和向往,有徘徊和彷徨,有深沉的歎惜和不盡的失望,有誠摯的表白和強烈的憤懣。這一切,不是為了別的,全部是為了他們所熱愛的國家和人民,“長太息以掩涕兮,哀生民之多艱”(屈原《離騷》),“窮年憂黎元,歎息腸內熱”(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他們所交付的是一顆赤誠的愛國愛民之心,而他們在流離中如癲似狂的行為則是他們內心痛苦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