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代狂人在尋求實現自我價值的道路上,對道家的價值取向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們無不被道家思想所吸引,在確立價值觀時,無不受到道家無為價值觀的影響。狂人與社會最尖銳的衝突就表現在道德規範對人的自然本性的約束和限製,而道家的價值觀就在於要求每個個體以無為來逃避有意識的道德活動對主體自由的損害。道家對非倫理道德環境的追求,為狂人在與社會發生衝突而遭到指責或迫害時找到了避難所。而對虛靜恬淡心境的提倡則使狂人在失意後找到了自我安慰和自我解脫的心理方法。在對社會規範的共同意識上,狂人與道家有了相通之處。
儒道兩家的價值取向使中國曆代狂人備受了雙重價值塑造的困擾。儒家有為的價值追求使狂人力求實現自己的社會理想,做一個於國於家都有所貢獻的人,但卻受到社會的拒絕,因而在其心理上便有了強烈的被冷落感。這樣,理想與現實的矛盾促使狂人對社會產生不滿而進行抨擊,為自身遭際鳴不平,造成了他們與社會的尖銳衝突。道家虛靜恬淡寂寞無為不受道德規範約束的價值追求,使狂人妄圖超越於世俗規範之上而去追求自由。內在心理對自由的追求與外在現實社會規範的種種製約在狂人心理意向中產生巨大反差,勢必會造成狂人對道德規範的批判和衝擊,表現在行為上的便是蔑視禮法,輕視世俗,放蕩不羈,超越於世俗之上,孤立在社會群體之外,因而不能被社會所容忍也就成為必然的了。
狂人們在有為價值觀上對社會群體的輕視,世俗稱之為狂妄,在無為價值觀上對倫理規範的衝擊和破壞世俗稱之為放蕩,狂妄與放蕩構成了狂人外在人格的主要表現。狂妄和放蕩來自於兩種價值體係,卻共同表現在同一主體上,因而作為主體的狂人在心態上則是矛盾的,痛苦的。狂妄是對世俗社會的憐憫和不滿,是有為價值的結果,放蕩是對世俗社會的蔑視和衝擊,是無為價值的結果。他們既希望有為於社會,施展自身才智,實現濟世的理想,又希望自身追求自由的天性不被扼止,真正成為自身的主宰。兩種追求相互矛盾,共同的表現又與社會發生衝突。內在和外在的矛盾交織在一起,使得狂人們在有為和無為之間做痛苦的抉擇,其結果,往往是有為不成,無為亦無望,隻能在痛苦和磨難中終其一生,以其悲壯的結局顯示出其作為狂者的偉大品格。
佛教雖然不是中國的本土文化,但它經過與中國固有的儒道思想的鬥爭排斥和吸收融合,終於被中國固有文化所接受,構成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塑造中華民族性格的重要意識形態。佛教與儒道思想有許多相似之處,對中國狂人特別是唐宋以後的狂人具有重大影響。
首先,佛教作為一種出世思想,與道家思想一起影響著狂人脫離世俗社會。佛教認為世界一切皆苦,“三界無邊,猶如火宅”,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人生都是苦海,但世俗中人卻處苦海而不醒悟,不但不能真正體認人生皆苦的實存,反而在欲望的驅使下,辛勞奔波,苦心追求。然而一切虛妄的追求都是徒勞,世間一切皆如過眼煙雲,隻有苦海無邊才是真實的存在。佛教找到苦的根源在於欲望。因此,要求人們滅欲,丟掉對外在的一切追求而返歸到人的本心本性中,超塵脫俗,達到涅槃境界。這與道家的“坐忘”境界十分相似,即都要求精神主體擺脫外在因素對主體的限製而使之完全獨立自存。道家的途徑是離形去智,使形如槁木,心如死灰。而佛教的途徑則是禪定,即:使主體的本心本性達到不死不滅,不動妄心。狂人們正是受佛教的這種超脫方式影響,努力壓抑因各種因素而激起的妄動,在行為上,離群索居,努力擺脫塵世煩擾以達到自我的根本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