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3 / 3)

其次,佛教在一切皆苦的思想前提下,主張普渡眾生,與儒家入世的思想一起,對狂人的社會責任感有很大影響。佛教懷著拯救眾生以出苦海的願望,用慈悲的胸懷向世人展示它的憐憫與同情。認為一切眾生都有自性清靜的佛性,隻因受到欲望的蒙蔽而不能顯露。認為隻有通過對佛教的追求,清除心上所蒙蔽的俗世塵垢,即可具有佛性,達到佛的境界。這雖然與儒家人性皆善,人人皆可成堯舜不能同日而語,——一個是積極有為的入世思想,是對社會高度責任心的表現;一個則要求人對塵世回避,尋求靈魂的自我解脫。——但它們對眾生所具有的憐憫與同情卻是一致的。狂人們接受了這種思想,懷有拯救世人的強烈責任感,它們關切塵世中的癡迷者,向社會敲起警鍾,以佛的慈悲向迷途的靈魂指示著通往理想境地的道路。更重要的是,一些狂人在眾生皆可成佛的感召下,帶著對俗世的厭惡和不滿,投奔進佛的懷抱,由此成為僧狂者,如李贄、濟公等等,皆是。佛的天地因此也成了狂人們躲避世俗纏繞,逃避政治迫害的避難所。

第三,佛教對政治的態度影響著狂人與政治的關係。佛教在萬法皆空和萬法平等的思想指導下,輕視世俗規範,蔑視政權、王權,提出“沙門不敬王者”,“出家則是方外之賓,跡絕於物。其為教也,達患累緣於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於稟化,不順化以求宗。求宗不由於順化,故不重運通之資;息患不由於存身,故不貴厚生之益。此理之與世乖,道與俗反也”,僧侶由塵世走向寺院,跳出紅塵的目的就在於清除塵世中一切欲念對心的幹擾。王權作為世俗權威,已不適用於僧侶,“凡在出家,皆隱居以求其誌,變俗以達其道。變俗,服章不得與世典同禮,隱居,則宜高尚其跡”。與世俗禮教的區別,是僧侶的主要特征之一。敬王者乃世俗之禮,當然就不適用於僧侶身上。中國狂人從佛教對王者的不敬中發現了佛教對傳統思想和世俗政治的衝擊,找到了反抗世俗政權的工具,使它們敢於麵對政治權力的淫威,毫不畏懼地與之抗爭。

第四,禪宗的頓悟成佛說消除了對偶像的崇拜,給狂人以反傳統世俗偶像的影響。佛教發展到唐代,通過與儒道心性論的吸收融合,產生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佛教——禪宗。與傳統佛教相比,禪宗減少了煩瑣的頌經儀式而主張頓悟成佛學說,即佛徒應向自心內求佛性,通過刹那間心的醒悟,完成向佛的過渡。禪宗不再過分要求佛徒們對佛像的禮拜和權威的尊崇及對教規的遵守,而隻強調自我內心的領悟。“汝等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無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萬種法故。”(普濟《五燈會元》卷一)這種簡單的成佛方式,使經院式的佛教走向了民間,世人皆可憑自心的醒悟達到佛的境界。唐以後的狂人,大都受到了禪宗的影響,他們接受了禪宗對佛像、佛規以及權威的輕賤和蔑視,將自我提升到最高層次,承認自心是淩駕於一切法相之上的本源,從而使狂人既敢於向傳統思想提出詰難,又敢於置政權於不顧。他們或者處世俗地位以禪宗的思維方式去抨擊世俗,或者處僧侶地位以佛徒身份為掩護向世俗抗爭,向權威發難,向傳統的思想偶像提出大膽懷疑,這無疑使狂人更具有了不妥協性。

從中國曆代狂人的種種表現可以看出,狂人現象與中國傳統政治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即使隱逸的狂人和醉心藝術的狂人,——無論史家如何強調他們天資卓越,心慕澹泊,——也無法使他們與其所處的政治環境截然分開。中國古代的士人階層在思想意識和心理的潛意識中受到了以儒道釋為主體的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和塑造,可以說,已經具有了狂人的心理基因。但具有了這種心理基因並不意味著必然要成為狂人。真正的狂人行為,都是與政治衝突的結果,沒有政治條件的激發,就不可能出現狂人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