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價格越來越高,也成為近期擴容的一個鮮明特點。據統計,1999年新股發行平均市盈率達17.48倍,比1998年高出約20%。與此對應,新股發行價也日益水漲船高,加權平均價達6.17元,比1998年上升近一成。這種市盈率不斷攀升、價格不斷提高的現象,已成為當前新股發行的一個普遍趨勢。據統計,1999年上半年新股發行平均市盈率在15~16倍左右,而下半年的平均市盈率則上升到18~19倍。進入2000年後,新股發行的市盈率更是大幅提高,前3個月統計的平均市盈率達到23.98倍,高於1999年平均水平的37%。這已是相當高的水平了,而在3月26日發行的億陽信通以18.24元的發行價、35.08倍的市盈率創出了中國股市新股發行有史以來的新高,但隨之又被山西神州股份打破紀錄。該股票全麵攤薄市盈率甚至達到了37.70倍。以前備受人們關注的清華紫光發行價也不過11.75元,市盈率也不過22.22倍。而現在翻開新股的招股說明書,絕大多數新股發行市盈率大都在20~30倍之間。
有人認為,新股發行的市盈率提高,有利於縮小一、二級市場的差價,有望將一級市場的部分資金驅趕進二級市場。這種說法顯然太書生氣了。提高市盈率(即變相提高發行價)確實有使一級市場申購資金成本上升、獲利率相應下降、縮小一二級市場平均盈利差距的效果,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囤積在一級市場的資金並沒有明顯退縮,因為這批資金多以追求盈利的穩定性為先,不會輕易介入風險性相對較高的二級市場。況且,即使新股發行的市盈率再高,也並不影響其在二級市場上市時賣出高價,2000年4月份上市的星新材料和中科三環其發行市盈率都在20倍以上,但它們上市後照樣有200%與500%以上的漲幅,特發信息發行的市盈率也不低,上市後照樣翻跟頭。其實,中國人投資,考慮題材的遠比考慮市盈率的多。真要按市盈率來決定投資,恐怕大部分股票會沒有人要。從國際股市來看,東南亞股市的市盈率一般為10~15倍;東京股市為亞洲最高,亦不過40~50倍;香港最優質的藍籌股票,李嘉誠的長江實業股票市盈率為11.8倍,彙豐銀行股票為9.5倍,怡和股票為16倍。美國股市牛氣衝天,但聞名世界的通用汽車股票的市盈率竟隻有8.7倍。依此而論,當前深滬兩市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高達50倍,並且新股發行的市盈率就達到30多倍,有的上市後還暴炒至100倍以上,這還有什麼投資價值?
當然,中國有中國的國情,中國股市有中國股市的特點。但不管怎樣,許多上市公司盲目大幅度提高發行市盈率以籌集更多資金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在透支股票的未來發展潛力,有竭澤而漁的危險,而不問業績、不問成長性的炒作也不利於市場理性投資理念的樹立,而且還可能給市場帶來較多的隱患。因此,最近已有許多證券界人士提出,必須扭轉當前新股發行市盈率越來越高的傾向,應當以較低的市盈率水平發行,以利投資者有較大的獲利空間,同時也有利於市場的穩定發展。為此有人設想,可以根據股票的性質與流通盤大小確定不同的發行市盈率。如流通盤在1億股以上的國企大盤股,新股發行價在10~15倍市盈率之間;流通盤在1億股以下的一般股票,新股發行價在15~20倍市盈率之間;高科技類上市公司的股票,新股發行價在20~25倍市盈率之間。
毫無疑問,擴容,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甚至是痛苦的代價。以美國紐約證交所為例,1920年以前,麵臨第一次大擴容期,20年中,股票種類從幾種迅速擴大到600種左右,債券從20種上升到1100多種,道-瓊斯工業指數基本上在40~100點範圍內波動。1920年到1969年的50年中,股票種類僅增加到875家,沒有大的擴展。1970年到1988年,紐約股市進入第二次大擴容,股票種類從875家增加到1980年的2228家,這時期,股價也出現大調整,道-瓊斯指數基本上在1000點左右波動。但如何將擴容的代價降到最低,既能保證股市的擴容,又能保持股市的穩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至於2000年新股發行的盤子有多大,迄今為止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年初,一些證券界人士預計年內上市公司平均發行規模為每周1~1.5家左右,每股發行價格大約平均在4~5元人民幣,籌資總額大約在400億~500億元。從目前的情況看,這顯然是過於保守了。進入4月份後,每周實際發行新股4隻,4月的最後一周有7隻,而5月份的第一個交易周居然達到10家,其發行數量之多,速度之快,是前所未有的。其發行價格也遠不止4~5元,大都為8~10元。以後是否還會保持這種高速擴容的態勢,現在尚不能肯定,但從種種跡象來看,新股發行速度將加快,規模將擴大。2000年是國企改革最關鍵的一年,大量國有企業需要進入證券市場籌資,一些有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也期望在證券市場獲得融資的機會,尤其是在發行審核製度下,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不再受到額度、地域等因素的限製,隻要通過了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就有了發行上市的資格,這一切都決定了2000年新股發行有提速的趨勢。
毫無疑問,中國的新股發行還明顯帶有政府計劃管理和宏觀調控的特點。以前對於新股發行采取額度管理的辦法,每年確定一個發行總額,再將發行指標分配到各個省市區。從1998年開始,中國證監會已取消每年新股發行額度的提法,開始根據二級市場承受能力,動態調節擴容的規模和速度。從這個方麵來看,管理層也絕對不會不顧市場的承受能力,而打開閘門讓新股像洪水一樣地撲向市場,而會掌握好適當的節奏與時機。作為投資者,我們不能忽視新股發行的壓力,但也沒有必要過於恐慌。我們應該相信,有了10年證券市場管理經驗的管理層,是完全能夠較好地把握股市擴容與股市穩定之間的關係的。
配股:籌資還是“圈錢”?
對於股民來說,最害怕的還不是新股的發行,而是配股。
已上市公司的配股,幾乎每天都在進行。配股融資已經逐漸成為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再融資手段之一。1998年上市新股106隻,而實施配股方案的上市公司有153家,配股融資為343.7億元,分別比1997年增加40.4%和43.0%。另外,1998年度上市公司配股融資占股票市場總融資的比例為40%,明顯高於1997和1996年的31.9%和30.2%。1999年發行新股98隻,而實施配股的上市公司有117家,平均發行價格新股為6.17元,配股為8.39元。
進入2000年,配股方案更是如暴風雨般鋪天蓋地湧向股市。據統計,滬市先期披露年報的349家公司中,當年淨資產收益率在10%以上者185家,符合配股條件的約110家,年報中已有62家提出配股預案,比例達56%。也就是說半數以上具備配股資格的公司都準備進行配股。特別惹人注意的是2000年配股價要比往年高得多,62家提出配股預案的公司中,平均配股價8.56~12.2元,有6家公司配股價上限在20元以上。配股價格最高的為22~28元,最低的也有5~6.5元,以1999年業績計算的配股市盈率超過50倍的也不少見,最高的竟達到54.17倍。由此我們清晰地感覺到上市公司的配股公司增多、配股價高企和配股比例加大的現象已愈演愈烈。
配股問題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也是讓廣大投資者最傷腦筋和最不滿意的問題。雖然從理論上說,配股是證券市場以穩定的資金來源支持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製度。通過配股,上市公司可以籌集資金投資於擴大生產規模、技術改造、產品開發、進行購並以調整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但投資者卻普遍認為,現在的上市公司配股,已基本上淪為上市公司向股民圈錢的一種手段。因此,每當麵臨配股,投資者便左右為難:配吧,又得掏錢,掏完錢,還不知道股價怎麼走;不配吧,配股除權之後,每股的價格低了,手裏的股票就要縮水。因此,配股著實成了投資者眼中的“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根據一項調查,隻有8%的投資者認為目前上市公司推出的配股價比較合理,高達92%的投資者都認為上市公司定的配股價太高,大大超出了他們的承受能力。投資者普遍認為高價配股方案讓人膽寒,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把他們當成了圈錢對象,根本沒有把他們當成股東。證券市場猶如“血庫”,而上市公司眼中的股民則成了這個血庫源源不斷的不需任何補償的供血者。盡管有些公司並不很缺錢,甚至將以前“圈”來的錢放在銀行裏吃息,但看見別人配股,也認為不配白不配,都來分享股民的“免費午餐”。投資者還認為現行配股方式不合理,即允許上市公司大股東放棄或部分放棄配股權,卻讓社會公眾股東高價配股,承擔上市公司可能投資不慎的風險。一旦配股資金投入產生好的效益,大股東又往往決定不分配,甚至連續幾年都不分配。因此,分紅少,配股價格卻很高,股市似乎成了上市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地方,“雞肋”的感覺讓投資者處於十分被動的境地。
在《證券法》頒布以前,配股政策製定的惟一依據就是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公司法》。進一步可操作性的規範性文件是1993年12月17日的《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暫行規定》,具體規定了配股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配售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原有總股本的30%;配售發行價格不低於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該公司財務報告中每股淨資產值。1994年的131號文,對配股條件又進行了細化,明確指出了公司3年連續盈利的水平為“淨資產稅後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於10%”,這是首次將3年連續盈利的指標數字化。至此,10%的淨資產收益率成了許多上市公司保配股的生命線,因此也出現了一些上市公司拚湊利潤甚至弄虛作假以達標的現象。
1999年3月,證監會頒布的《關於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以前的配股規定作了補充和修訂,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增加到9條。其中第一條是以前法規中從未出現過的“上市公司必須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和財務獨立”,這主要是針對國有企業改製不徹底的弊病,實際上關係到法人治理結構問題。一些上市公司和集團公司的總經理由一人兼任,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內幕交易層出不窮,必須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另外,把淨資產收益率每年10%改為三年平均10%,但任何一年不得低於6%,考慮到上市公司因一年達不到標準將失去三年的機會,而企業的經營業績不可能不受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所以將標準定為每年不低於6%,這是一個基本的回報率。配股申請不予核準的情形也增加了兩條:“以公司的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公司的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占用,或有重大關聯交易,明顯損害公司利益”。這主要是因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相互擔保,而一些地方政府和銀行也要求上市公司為其他企業擔保,由此可能引發債務連鎖反應,危及上市公司的正常運營。
由上我們可以看出,配股政策是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有關內容,根據配股中的實際情況,不斷進行補充和完善的。其指導思想是規範上市公司配股行為,防範風險,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雖然有這些政策與法規,但當前上市公司的配股行為卻極不規範,配股目的也並非明確,以至配股成為當前股民最為反感的行為,有的股民隻要一聽到某家上市公司準備配股,就開始找機會出逃。為什麼一項被視為給老股東權益的東西反而成為人們的負擔呢?這不能不值得我們深思。
綜合分析,當前上市公司配股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配股條件方麵存在一定的缺陷。如除淨資產利潤率外,對其他重要的財務指標如資產負債率、每股稅後利潤、應收賬款周轉率及流動比率等尚未有約束規定,這在一定的程度上造成上市公司為了達標,不惜代價利用關聯交易,突擊報表重組等短期手法實施利潤操縱,助長了其不規範甚至違法行為的發生。其次,對配股比例與上市公司業績增長之間關係、配股定價的計量依據等問題均未作出明確規定,隨意性較大。第三,配股審批機製的市場化程度尚不足。就當前配股體製來說,上市公司能否配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監部門能否審核同意,而作為直接參與配股的廣大股東來說沒有發言權,這在一定程度上易發生大股東操縱以及二級市場認配不足的情況,最終影響公司配股成效,使承銷商承受很大的風險。
2.配股募資投向改變較多,挫傷投資者信心。1998年以來,上市公司配股募資投向變更公告頻頻見諸報端,引起廣大投資者的極大不滿。有關統計表明,配股募資投向變更多於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投向。1998年的年報顯示,擬在1999年配股的148家公司中,有92家披露的董事會和注冊會計師對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說明和專項報告,其中募集資金基本按照承諾投入的僅有43家,占47%,沒有按招股說明書或配股說明書的承諾使用的49家,占已公布前次募集資金使用說明公司的53%。上市公司配股資金投向改變過多,從本質上違背了當初對廣大參與配股投資者的承諾,雖然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改變募資投向都經過股東大會通過,但廣大中小投資者沒有決策權,最終還是損害了這些投資者的權益和信心,而且有可能影響募資投向的使用效率,從而影響市場穩定。資金投向的頻繁變更本身就表明上市公司在投資立項時的不嚴肅,不是為項目求資金,而是為募資找理由編項目。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使得上市公司可以不從市場的角度和企業自身經營發展的角度去考慮對資金的需求。由於能夠輕易通過配股實現在二級市場上的募資,配股資金投入產出比的嚴重失調就可以說明上市公司對輕易到手的“銀子”並不珍惜,企業往往容易陷入保配一募資的怪圈中,如個別企業在利用配股資金收購一項目後,半年後又將其賣出,配股資金變成了企業利潤,又保留了其配股資格,如此循環,企業何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