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從情場到官場(2 / 2)

有趙啟霖這樣的榜樣在前頭引路,效仿者紛至遝來,對此事尤為不平的是鐵麵禦史江春霖,字仲默,福建莆田人,以敢於參劾權貴而知名。此人經常對同僚說:“平生誌不在高官,能為禦史,盡言責,素心足矣。”這位直言敢諫的禦史上了一道奏折,就親王載灃、大學士孫家鼐之“徹查”疑竇及供詞之支離恍惚指出其中六點可疑之處:

買獻歌妓之說起於天津報紙,王益孫是天津富商,楊翠喜是天津名妓,如果是二月初即買為使女,如此大事,近在咫尺的天津報館何至於誤登?這是疑點一。天津購買使女的身價隻有數十金,至百金已極少見,而王益孫用三千五百元買一使女,比常價高出幾十倍,愚不至此,不合情理,可疑者二。楊翠喜乃天津當紅名妓,正在走紅賺大錢,如何肯屈身當使女?可疑者三。據王益孫稱,他購買的楊翠喜隻是普通人家的養女,而楊翠喜則自稱在天仙茶園唱戲,二人供詞互相矛盾,不知信誰,可疑者四。名妓楊翠喜脂粉不去手,羅綺不去身,明明是擺在廳堂供人欣賞的花瓶,可是王益孫卻稱將其買回家服役,不知所役何事?可疑者五。坐中有妓,心中無妓,這等境界豈是一個鹽商富豪能夠達到的?而日買為使女,內可欺,天可欺乎?可疑者六。

奏疏的結尾,江春霖對天津鹽商王益孫嚴厲參劾:“伏查《大清律例·戶律》內載,‘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仗六十,並離異。’兵部候補侍郎中王益孫,以職官而納歌妓,顧獨逍遙法外,未免落人物議。若非照娶樂人律科斷,不惟國法未申,實無以塞都人士之口。”這一段話很機智,王益孫本來隻是一鹽商,為了攀附權貴,出錢買了個官名,沒想到清律中有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仗六十,並離異”的條款,正好被鐵麵禦史江春霖抓住了把柄,要想不遭懲罰,須得如實供出真相。這種策略,實質上是逼王益孫就範,進而將那把從情場燒到官場的火引進奕劻的慶王府內。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也隻好丟卒保車。載振倒也知趣,頗識時務,寫了份辭呈,先是對鬧得沸沸揚揚的歌妓楊翠喜一事主動作檢討,將自己狠狠責罵了一通,然後寫道:“思維再四,輾轉傍徨,不可為臣,不可為子,唯有仰懇天恩,準予開去禦前大臣、農工商部尚書要缺,以及各項差役。願此後閉門思過,得長享光天化日之優容……”慈禧太後看了這個折子,也還滿意,遂開缺了載振的各項差役,讓他去閉門思過。

對於江春霖的奏折,慈禧也沒敢掉以輕心,她知道這道奏折背後潛藏著一股政治勢力,這股勢力以軍機大臣瞿鴻□為龍頭,包括了一大批敢於參言的官員,針砭時弊,批評權貴,是慈禧所認可的諍臣,對維護大清王朝的統治大有裨益。認真看過奏折後,思考再三,還是以皇帝的名義發下諭旨:禦史趙啟霖官複原職。

上諭、奏折以及幾篇時評文章在天津報紙上刊登出來,關注這一事件的目光更多了。主辦報館的負責人叫汪康年,字穰卿,浙江錢塘人,政治主張與瞿鴻□較為接近,在官場上走的也是瞿鴻□的路子,少不了幫著搖旗呐喊。對這件事,當時有人這樣評論說:“以翠喜一身,時而台榭,時而官府,時而姬,時而伶,時而妾,時而婢,極卻曲迷離之況……以一女優,而於一代興亡史上居然占有位置,而牽動一時之政局者,當數楊翠喜矣。”一時間,由楊翠喜案引起的政治暗潮波濤洶湧,奕劻成了眾矢之的,心中甚為惶恐。誰都看得出來,夾雜在諭旨、奏折中的那些文字,隱隱含有慈禧太後對慶親王的不滿,奕劻失勢於太後,也就意味著他政治生命的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