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屠官之官(1 / 3)

老慶記多年經營,已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體係,其中尤以袁世凱的北洋派最為顯赫,勢力不可小視。瞿鴻□想扳倒奕劻和袁世凱,以一己之力顯然不夠,政治上需要有奧援,他所挑中的人選是屠官之官岑春煊。清末政壇有“三屠”:袁世凱動輒殺戮,時稱“屠人”;張之洞花錢如流水,時稱“屠財”;岑春煊性好參劾,時稱“屠官”。

岑春煊,字雲階,廣西西林人。此人來頭不小,是名臣之後。其父名叫岑毓英,是同治、光緒年間頗為有名的人物,原本是西林縣的一個秀才,鹹豐六年(1856)時統率鄉勇赴雲南助剿回匪叛亂有功,由縣丞升至知府,自此發跡,官至雲貴總督。光緒十五年(1889)卒,贈太子太傅,賜諡襄勤。岑春煊年輕時在京城結交權貴子弟,尚紈絝之風,黃金結客,車馬盈門,與瑞徵、勞子喬並稱“京師三惡少”。戊戌變法期間,岑春煊聞訊趕赴京城,與維新派人士康有為等諸多往還,曾上書條陳變法事宜,受到光緒激賞,任命為廣東布政使。陛辭時,年輕的皇帝再三叮囑他“到任後切實整頓吏治,肅清盜匪,如有其他意見,盡可隨時陳奏,不必顧忌觸怒總督,凡事俱可有我與爾作主”。

布政使俗稱“藩台”,主管一省財賦與民政,明代中葉以後,各省添設巡撫,到了清代,巡撫之上又設總督,藩台地位漸低,成了夾在總督、巡撫之下的戴亮藍頂子的正三品官員。岑春煊的頂頭上司是兩廣總督譚鍾麟,此人字文卿,湖南茶陵人,年輕時有賢能之名。隻是他出任總督時年紀已老,子弟用事多通錢財,加上廣東素為膏腴之地,天高皇帝遠,更多了許多見不得人的事。按照官場通行規則,下級對上司一般都是唯諾恭謹,看上司的眼色行事,生怕越雷池半步,岑春煊卻不是這樣,他生性孤傲,敢作敢為,加上有京城臨行前皇帝的一番話,更是壯了膽子,上任不久就與譚鍾麟發生了衝突。

《樂齋漫筆》是岑春煊晚年寫的一本回憶錄,在這本書中,他將自己與總督譚鍾麟相抗的情形敘述得十分生動:時有道員王某,素為總督譚鍾麟所信任,但此人向來貪贓枉法,魚肉百姓,有因索詐而斃命者,百姓苦不堪言,攝其氣焰,皆不敢作聲。岑春煊上任後,親自查實了王道台的惡行,寫了報告呈送給譚鍾麟,要求嚴懲。譚總督搖頭不允,指責岑春煊:“你是新官上任,不可亂來。”岑春煊曆數王某罪狀,說道:“今天非得撤了他的官不可!”譚鍾麟一聽,氣得臉色通紅,拍著桌案怒吼起來,不料氣憤過頭,慌亂中碰掉了價值不菲的名貴金絲眼鏡,落在地上摔成了碎片。這樣一來,譚總督更是火冒三丈,身子也發起抖來。岑春煊絲毫不怯陣,也拍著桌子大吼:“蕃司乃朝廷大員,所言乃公事,即有不可,總督也不應無禮至此!”說罷將那頂鑲嵌亮藍頂子的烏紗帽摘下,往桌上一丟,拂袖而去。第二天,遞了個請病假的報告,在家休息不上班了。

譚鍾麟畢竟是塊當官的料,事後一想,這樣處置似乎不妥,委托臬台上門做岑春煊的思想工作,話中隱含有道歉之意,岑春煊卻不買賬,一門心思抗爭到底。上下級關係處理不好,工作難以開展,朝廷隻好將岑春煊調到甘肅任布政使。岑春煊到任之後,依然抓住這件事不肯放手,一告到底,沒過多久,譚總督終於丟了烏紗帽,告別官場回家養老。

岑春煊對上司尚能如此,參劾手下的官吏更是不留情麵。有個南海縣官呈報上來的監獄案犯數量不符,岑春煊找他談話,他竟然回了一句:“各省都是這麼做的,也不是我一人如此。”岑春煊一拍桌子:“你這是什麼話?別人這麼做得,你就這麼做不得!”二話不說,將縣官撤職,讓他休息三個月看後果。又有一次,岑春煊想參劾一個官員,偏偏有個叫李準的道台不識時務,站出來小聲為被參的官員說了幾句話,岑春煊一瞪眼:“他是罪大惡極,你幫他說話,也要小心你的腦袋!”李道台驚慌失措,連連說:“下官該死,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