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新瓶裝舊酒乎??清末“官製變革”
從1900年的義和團興起到八國聯軍對華開戰,幾個月之間,中國社會經曆了一場巨大的社會變動。在八國聯軍炮口下逃出北京的西太後,驚魂甫定,為了挽救王朝的傾覆,以皇帝的名義在西安頒布了“預約變法”的上諭,要求大臣去私心,破積習,力行實政。1901年設立督辦政務處,議商變法事宜,以慶親王奕03、大學士李鴻章、榮祿、
王文韶,戶部尚書鹿傳霖為督辦政務大臣,地方督撫劉坤一和張之洞遙為參預。從此一種求生本能終於把一個油幹燈枯的清王朝推上了改革之路。作為“新政”的重要內容之一,前期的政治體製改革包括整飭吏製,裁汰、合並中央和地方的若幹機構。在中央,首先裁撤了各衙門的胥吏差役,停止捐納實官,歸並詹事府於翰林院,裁撤通政使司。在地方裁撤了東河河道總督和雲南、湖北、廣東三省巡撫,以及徒有虛名的漕運總督。同時又創立了若幹新機構,如商部(1903設)、學部(1905)和巡警部(1905)。還有舊衙門改組為新衙門,如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為外交部,班列六部之首。
1906年清政府宣布“籌備立憲”後,政治體製的改造被納入到憲政的軌道。同年9月,清政府頒布改革官製的上諭,派載澤、那桐、徐世昌、袁世凱等十四人為官製編纂大臣,隨即成立了“編製館”,由奕、孫家鼐、瞿鴻E452
三人總司核定。不久,編製館以“厘訂中央各衙門官製繕單”進呈,這個奏折按立憲國製,以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在中央設資政院,司立法之責;裁汰軍機處與舊內閣,設十一部主管行政事務,司法權由法部掌握。這一草案遭到守舊勢力的強烈反對,於是西太後又規定五不議,即軍機處、內務府、八旗、翰林院、太監這些機構要予以保留。同時調整了中央各部:改戶部為度支部,把財政處並入;把太常、光祿、鴻臚三寺並入禮部;改兵部為陸軍部,把練兵處、太仆寺並入;改刑部為法部;工部並入商部;改稱農工商部;改巡警部為民政部;外交部、吏部和學部照舊不變,設郵傳部,專司輪船、鐵路、電線和郵政;改理藩院為理藩部;共計十一部。各部設尚書一員,侍郎二員,不分滿漢。還提出設“資政院”以博采群言;設“審計院”以複查經費及預算事務。其餘宗人府、翰林院、內務府、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等機構,照舊不改。厘定中央官製後,1907年又厘定地方官製。規定一省或數省設立總督,主掌所轄區域的軍事與外交;各省設巡撫,總理地方行政,下設三司,即布政使司、提學使司和提法使司;又設巡警和勸業兩道,以分管警政及農工商業事務。這時地方督撫權力很大,清政府企圖通過改革地方官製,來裁抑地方督撫權力,將各省財政及兵馬之權收歸中央,因而遭到地方督撫如袁世凱、張之洞等人的反對。故此地方官製改革收效甚微。
1907年清政府改考察政治館為“憲政編查館”,以奕03、載灃等人
為大臣。9月又下令在中央設資政院,各省設諮議局,府州縣設議事會。此舉給資產階級立憲派以很大鼓舞,他們紛紛開展請願運動,要求迅速召開國會,一些地方督撫也先後致電清廷定出具體立憲期限,以抵消日趨逼近的革命。立憲派表現出了極大的政治熱情,先後組織了三次規模很大的請願活動。1910年,十七省督撫將軍又聯名上奏,要求立即設立責任內閣,明年召開國會。這給了最高統治集團以很大的壓力,於是清政府宣布在1911年成立新內閣。1911年5月,也就是清王朝行將崩潰之際,成立了第一屆責任內閣,以慶親王奕為內閣總理大臣,那桐、徐世昌為協理大臣,下設外務部、民政部、度支部、學部、陸軍部、海軍部、法部、農工商部、郵傳部和理藩部等共計十部。以梁敦彥、善耆、載澤、唐景崇、蔭昌、載洵、紹昌、溥倫、盛宣懷、壽耆為各部大臣。在這十三名閣員中,滿族占九人,其中皇族又占七人,所有軍政大權均被皇室和貴族所掌握,故時人稱之為“皇族內閣”。
立憲派大失所望,在革命風暴風起雲湧之際,紛紛尋找後路,一部分人轉向革命,清政府空前孤立,最後武昌起義的槍聲驟起,把戴在皇帝頭上達二千餘年的皇冠一舉掀掉。清末新政是破落王朝為挽救滅亡而進行的最後一搏,但新政不但沒有延長它的壽命,從某種意義上還加速了它的滅亡。就改革官製而言,主持其政的多為守舊官僚,他們僅有王朝自救意識而沒有改革意識,既無推行憲政的誠意,又缺少推行憲政的能力,他們的落後性多於進步性。新政終因缺乏嶄新的政治人才而漸失民望,不僅無法保持王朝的內在凝聚力,反而使社會益形紛亂,成了王朝的催命符。同時在官製改革中,糾纏著各派政治力量的爭鬥。一方麵中央借仿行憲政之名推行中央集權,另一方麵地方實力派要求實行責任內閣製,以削弱君主與王公大臣的權力;一方麵是宗室貴胄拚命排擠漢族官僚,剝奪漢族官僚的權力,另一方麵則是漢族官僚竭力培植各自的勢力和各種社會關係,與之對抗,結果愈改愈亂、愈改愈糟,從內部加速了清王朝的解體。這是清王朝統治者所不願看到的結局,但又是它一手造成的,曆史確實無情嗬!
官製拾遺
一、官吏回避製度
在我國曆史上,統治者為了澄清吏治,減少營私舞弊的腐敗現象,曾經實行過官吏任職的回避製度,主要有以下幾種。親屬回避:即規定有一定親屬關係的人不能在同一衙門為官。東漢規定地方官員中有姻戚關係的不能擔任職務相仿的官職。魏晉南北朝把回避範圍由姻戚擴大到一般親屬,由地方官擴大到中央官員。唐朝規定祖孫、父子、堂兄弟、叔侄等不能在中央的同一個部、司內為官。宋朝製定了官吏任職的《回避條例》,凡本族的親屬和姻親都要回避。明成祖以後,在曆史上第一個明確規定宗室不能做官,不能參加科舉考試,隻封爵供養。到了清代,親屬回避製已發展得較為完備,康熙三年規定,中央各部院尚書、侍郎以下至掌理翻譯滿漢章奏文書的筆帖式以上,有祖孫、父子、伯叔、兄弟之關係者,不得同時在同一衙署供職。乾隆時更是對之實行了嚴格的規定。地區回避:即規定官員不能在原籍任職。漢代開始實行地區回避,如規定宗室出任地方官時,要回避首都附近的河南、河內、河東三郡。隋朝規定地方官“盡用他郡人”,其中包括縣級的縣丞、縣尉以上官員都應避籍。唐朝也明確規定不許任“本貫州縣官及本貫鄰縣官”。明代的地方回避是把全國分為三個大區,“定南北更調用人”,即不僅不能在本省做官,而且在同一個大區內也要回避。這麼大的地區回避,在我國曆史上是空前的。清代規定總督、巡撫直至州縣佐雜之職,都不得在本籍擔任。
到了乾隆七年,進一步規定地方官須回避原籍、寄籍以及鄰省離本人籍貫500裏以內者。職務回避:是對上述兩種製度的補充,各個朝代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唐開元十一年明令:“要官兒子,年少未經事者,不得作縣官親民。”天寶九年又規定權要子弟,沒有擔任過大縣的縣官,不能擔任中央審理案件的大理評事一類官職,稱為“凡官不曆州縣,不擬台省”。宋代規定,不許地方長官在某一地方長期任職,也不許中央的官員長期擔任某一職務。清代則規定京官三品以上,外省總督、巡撫以上大吏子弟,不得充任禦史,以防利用職權相互指責、彈劾,或泄露機密、操縱監察。曾任鹽商,或祖孫、父子、叔伯、兄弟之近親從事鹽商,都不得任戶部管理鹽政職,以防其利用職權為其本人或近親謀私。雍正之後還規定,京官三品以上,武職副都統以上,外官按察使、總兵以上的大吏之子,不得任軍機章京,以防其掌握軍國機務,把持朝政。師生回避:從唐開始有此規定,如在科舉中,與主考官故舊關係的考生也要像主考官親戚一樣進行“別頭試”。清朝師生故朋回避最嚴厲,規定科舉考試中形成的師生關係,在以後任職中都要回避。我國古代不但對官吏任用實行回避製度,而且對違背回避製度的官吏有相應的製裁措施。如宋朝政府規定,官員到任30日內,要自報有無回避之處,未上任前自報亦可。如果應回避又不自報而直接去任職的,“杖一百”,還不計算他的做官年資。
二、帝王選才看臉相
古時考生在進士及第以後,為了進一步篩選人才,帝王還要當麵殿試複審。殿試是考策問,要求考生對當前國策用筆試形式陳述自己的見解。此外,王者可以親自看一看考生的儀表、臉相。視臉相之重要甚至不亞於其人的學問識見。如果甲進士有一張田字臉,而乙進士有一張國字臉,那麼帝王會優先選擇哪一種人呢據史書記載,漢時文帝曾下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要他們推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武帝也曾下詔天下求“茂材異等”。很明顯,漢文、漢武要求的是包含有不同思維形式的優異人才。我國傳統說法,謂“相之大概,不外八格”。所說八格,就是包括田字臉、國字臉等的八種不同臉型。古人是把不同臉型作為窺視人們外在品貌與內在思維的直覺窗口。八種臉型中,型思維寬廣開闊,有一張四方形的臉形;A型思維深沉嚴謹,有一張長方形的臉形。如果選用前者,這種人有開創性,善於協調閣僚之間的關係,但稍欠深度。選用後者,這種人有深度,但欠缺開創精神,也不善協調人群關係。國字臉者介於兩者之間,包括有A型、型的性狀,既有深度又有廣度,也就是既賢良方正,又善於直言極諫,這正是帝王所優先選用的人才。
三、品階勳爵公孤
“品”:是古代職官製度中最常見的用以表示官員職務高低的標誌,起源於曹魏時期“九品中正”的官僚選拔製度。當時,將士人按才能分別評定為九等,叫做九品,以後將官員的尊卑也分作九個等級,也叫九品。北魏時又進行更細致的區分,先將每品分為正與從,即正一品、從一品到正九品、從九品,正四品上階、從四品下階一直到九品上階、從九品下階。這樣,就由最初的9個等級發展為30個等級,其中分品分階,一般合稱“品階”。這種等級區分在唐、宋時期被沿用,隻是武職是從正三品起就分上下階,形成為文職分30等“品階”、武職分32等“品階”的製度。隋與明、清,則隻保留九品之中分正從的辦法,不再分上下階,而且文職武職一致,成為整齊劃一由正一品到從九品的18個等級。隻有九品之內的職務才叫“官”,當時稱為“流內”。九品之外叫“流外”,或叫“未入流”,就不是“官”,而是“吏”了。“階”:是與“品”有關或者說由品派生的另一套等級,始於唐代。是將種種散官稱號進行整理和補充,明確其等級,專門用作標誌一個官員身份級別的稱號,使人一見到或一聽到這一稱號就能明白該官員的品級,這種稱號就稱為“階”、“階官”,或仍叫“散官”,其實也就是幾品幾品的代稱。按從一品到從九品下階的次序排列如下: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議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朝請郎、宣德郎、朝散郎、宣議郎、給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宋元明清各代,均繼承了階官的製度,隻是階官的名稱與設置的多少有不同而已。“勳”:也是始於唐代,其來源仍是前代所加的各種榮譽性的散官虛銜。唐代除規定了一套上述的階官製度外,又利用過去的散官虛銜搞了一套授予有功勳的臣僚的榮譽性稱號,叫做“勳”,通稱為勳官,共十二級(或稱十二轉):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若以“十二轉”相稱,則最低的武騎尉為第1轉,最高的上柱國為12轉。宋、遼、金、元均沿襲了唐代的勳官製度,其名稱也基本如唐製。清代廢除了勳官製度,將“勳”與“爵”合而為一。“爵”:比較常見。在所有表示官員地位高下的稱號中,爵的起源最早。據《禮記王製》記載:“王者之製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鄭注:“祿,所受食;爵,秩序也。”可見爵就是貴族官僚的等級。最早的爵位等級是戰國時的秦國,商鞅變法時將過去的爵位加以整頓,明確規定為20級。由20級至1級分別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嫋、上造、公士。其中,第1到第8級是民爵,第9到20級才是官爵。漢代封爵無明確的製度,但事實上隻有王侯二等,皇子封王,異姓封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直沿用縣侯、鄉侯、亭侯的名稱。在隋唐時期,除少數例外,隻有皇室才能封王,異姓功臣則封公、侯、伯、子、男等若幹等級的爵位。唐代的爵位是:郡公、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縣侯、開國縣伯、開國縣子、開國縣男。宋代爵級基本如唐製,明代的爵位最簡單,隻有公、侯、伯、子、男五種。
清代的爵位分為兩個係統,一是皇族的爵級,分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10級。二是皇族之外的爵級,則分為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9級。讀古籍時還會經常遇到另一類表示古代最高級榮譽的虛銜??“公”與“孤”。“公”與“孤”:是古代的“三公”與“三孤”。“三公”起源很早,文獻記載周代就有兩種“三公”:一種是太師、太傅、太保,一種是司馬、司徒、司空。後世沿置作為朝中德高望重的最高級官員的榮譽性稱呼。“三公”之製到西漢才真正明確,以朝中執政的三巨頭丞相、太尉、禦史大夫、或者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為“三公”,而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之上的虛銜。自漢以降,太師、太傅、太保這“三公”一直作為最高榮譽的虛銜,直到明清。所謂“三孤”即少師、少傅、少保,是僅次於“三公”的榮譽性虛銜。起源於漢代,西晉以後將其發展為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北魏、北齊仿晉製沿設,隋以後相沿不變。這樣,自隋唐以來,我國曆代都有“公”“孤”係列的12種名義,計有: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四、成語典故中的“宰相”
山中宰相南朝陶弘景隱居山中後,朝廷每有大事,必定遣人詢問他,時人稱之為“山中宰相”。今泛指那些不在其位而謀其政的人。伴食宰相唐朝盧懷慎與姚崇同為宰相。盧自以為才能不及姚崇,遇事推諉,不敢負責,時人稱之為“伴食宰相”。後指那些吃飯不幹事的高官達人。弄獐宰相世人皆知唐朝宰相李林甫“口蜜腹劍”,卻不曉他還是個別字“專家”。一次,李在寫信慶賀親戚生了孩子時,將“弄璋”(古稱生男曰“弄璋”,璋為玉器)寫成了“弄獐”(獐為野獸)。後遂以“弄獐宰相”來戲稱沒有文化的權貴了。模棱宰相唐代小有名氣的文學家蘇味道,曾對人說:“處事不欲決斷明白,若有錯誤,必貽咎譴,常模棱以持兩端可矣。”故世號“蘇模棱”。武則天聖曆初年,蘇味道官居相位,處事更加圓滑,人稱“模棱宰相”。青詞宰相明世宗信奉道教,好長生術,宮中每有齋醮,就命詞臣起草祭祀文章。這些文章用?筆寫在青藤紙上,謂之“青詞”。而李春芳、嚴訥、郭樸、袁煒等詞臣均以進獻“青詞”邀寵,卒至拜相。因此,時人稱他們為“青詞宰相”。後諷刺那些升官階梯並非正路的人。棉花宰相明朝大學士(宰相)劉吉,精於營私,不知理國,屍位素餐,無所建樹,因此屢遭諫官彈劾,但他憑借逢迎皇帝、勾結宦官、粉飾自己等手段,把彈劾他的諫官一個個都排擠打擊下去,竟使他在內閣呆了整整18年,因此被人稱作“棉花宰相”??所謂“棉花”,是取其“耐彈”之意。後泛喻那種巧於仕宦的官僚形象。丹青宰相唐朝畫家閻立本,工於寫真,朝野馳名,大受高宗賞識,於公元669年拜為右相。但他終是個藝術家,“無宰相器”,缺乏政治才幹。
當時,大臣薑恪因作戰有功被升為左相,時人評論說:“左相宣威沙漠,右相馳譽丹青。”於是,閻立本被稱為“丹青宰相”。驅驢宰相唐武則天時,才能平庸的王及善,官居右相,後又改為文昌左相,時人說他是“鳩集鳳池”。他在位期間,無所作為,隻作出一條規定:各部官員不準騎驢上班。為了實施這條規定,他派人終日驅逐,有時還要親自參加,於是得了一個“驅驢宰相”的外號。三不開宰相五代後唐末帝李從珂時,馬胤孫為相。此公的為政之道是:“入朝印不開(不理政務),見客口不開(不談國事),歸宅門不開(不接見士大夫及下屬官員)。”因此,時人稱他為“三不開宰相”。三旨宰相北宋神宗時,王06E居相位16年,無所建樹,隻起了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