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1 / 3)

道德既集中於理智,同時屬於理智的事體也道德化了。自然主義和人道主義間惱人的廢時失事的鬥爭也從此息滅。

這些一般的考察可以再詳細地講講。第一,研究和發見在道德中取得和它們嚐在自然科學中所占的同樣的地位。評哲學的改造價、證明、成為實驗的,重大的事情。

”理性“,在倫理學上永遠是尊稱的用語,在境遇的需要和條件,障礙和資源,和規定改良方案詳細探究的各種方法內實現了。幽遠而抽象的一般性助長過早的結論,”關於自然的預想“.人們歎息地認為惡果是自然的災異,不幸的運命。但將論點移到分析特殊事情去,研究便成為分所應為的,敏捷的觀察自亦無可規避。

過去的決定和舊時的原理都不能完全賴以繩墨行動的進程。

在一定場合樹立一個目的,所費心力無論怎樣大,總不是終局的,必定還要仔細留意改善其反用的結果,在結果尚未證實它是正當以前,目的隻可作為未完成的一個假定。錯誤不複成為無可躲避的可悲的偶然事,或應贖應宥的道德罪孽,而是不當地運用智慧的方法的一個教訓,和改善將來途徑的一個教訓。他們是修正,發展和整頓的一個指示。目的是會成長的,判斷的標準是會上進的。人必須發展他的進展著的標準和理想,正如同他必須認真地利用他所已掌握著的那些。

這樣,道德生活就不至陷於形式主義和古板的因襲,而成為圓活、生動、而日進無已。

其次,需要道德行動的各場合彼此均有同等的道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如果一個特殊情境的需要和缺欠說明健康的增進為其目的和善,那末在這個情境中,健康就是最終至上的善。它決不是別種東西的手段。它是一個終極的和內在的價值。這在經濟狀態、生活法、實業、家政--一切在固定的諸目的的名下,已成了隻有第二義的、工具的價值而被看作劣等和無關緊要的事物等等--也適用這個道理。無論什麼事物在一個特定情境中既是一個目的和善,它就和其他任哲學的改造何情境的其他各善具有同等的身價、品位、尊嚴,因而值得同樣周到的注意。

第三,我們應當注意把形式抅泥學(Phariseism)根除以後的結果。我們因慣於把這個看作故意的偽善,就往往忽略了它的知的前提。在眼前實在的情境中求行動的目的的那個見解是不會對於一切事件都用同一判斷尺度的。當那情境的一個因素是一個有教養、有才學的人的時候,他的見解會比蠢鈍而沒有修養經驗的人高的多。把文明人所用道德判斷的標準適用於野蠻人,誰都曉得是悖理的。無論評判個人或集團都不可用他們是否得到一固定的結果為標準。隻可根據他們的活動所指著的方向來評判。所謂壞人,無論他原來是怎樣好,就是業已開始墮落而漸漸變成不好的一個人。所謂好人,無論他原來在道德上是怎樣好,就是趨向改善的一個人。這樣一個概念,令人嚴於律己而寬於待人。它拋掉了根據對於一定目的的接近程度而下判斷的那種傲慢。

第四,生長、改善和進步的曆程較之靜的收成和結果更為重要。所謂”善“並不在於已被定為不易的目的的”健康“,而在於健康所須的進步--連續的進程。

目的已不複為將要到達的終點或界限。它是改變現存情勢的活動曆程。生活的目標並不在於已被定為最後決勝點的”完全“,而在於成全、培養、進修的永遠的曆程。誠實、勤勉、節製、公道和健康、富有、學問一樣,如果作為固定的目的看,雖似是可以占有的,實則並非可以占有的東西。它們是經驗的性質所起變化的方向。隻有生長自身才是道德的”目的“.

這個觀念對於罪惡問題和對於樂觀主義與悲觀主義間的哲學的改造爭論的意義雖是過於廣泛,不能在這裏詳細討論,但也可以大略涉獵一下。罪惡問題已不複成為神學的和形而上學的東西,而被視為減少、緩和以至於除去人生罪惡的實際問題。

哲學已無須再負責設法證明罪惡隻是外觀的,不是實在的,或苦心擬定方案去否定它們,或更壞的去替它們辯護。它肩起別的責任,要竭力貢獻方法,幫助我們揭發人間疾苦的原因。

悲觀主義是使人癱瘓的學說。它既宣布了世界是罪惡的大本營,認為發見特殊罪惡的救治策的一切努力都成為無用,從而把改善世界的一切企圖都從根摧毀。整個樂觀主義,企圖否定罪惡而獲得的結果,也同樣是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