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槍炮的糧草——彈藥(3)(1 / 2)

破甲彈的品種很多。早期使用的破甲彈,多采用旋轉穩定方式,即彈丸繞自身軸線旋轉。但由於旋轉影響射流的穩定性,使破甲威力下降,因此現代破甲彈便采用不同方式消除旋轉的影響。其中一種常用的辦法就是用滑膛炮來發射破甲彈(後來線膛炮也能發射,並使之不旋轉)。彈體不旋轉或微旋,而以尾翼穩定彈丸的飛行,這與前麵提到過的長杆式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道理一樣,它們都比由線膛炮發射的旋轉穩定的同類彈丸威力強,而且能擊穿夾心餅幹似的多層複合裝甲。坦克炮常配用的長鼻式固定尾翼破甲彈,是一種破甲威力大,飛行穩定好的反坦克彈藥,現已被廣泛使用。

另外,近年來出現的反坦克子母彈和製導炮彈,可以說是破甲彈的表兄弟,因為它們都是按照破甲彈的作用原理來破壞坦克的。

幾種比較典型的破甲彈彈丸:

一是筒式破甲彈彈丸。

有的破甲彈采用筒式穩定裝置,其特點是沒有尾翼片,它依靠彈丸尾部的圓筒達到穩定。它一般與杆形頭部結構配合使用,既適用於超音速飛行,也適用於亞音速飛行。在破甲子母彈的子彈中,有的還使用飄帶柔性穩定裝置等。

二是法國105毫米G型旋轉破甲彈彈丸。

少數破甲彈還采用旋轉穩定裝置,為了克服彈丸高速旋轉時破甲威力的下降,常在彈丸結構上采取一些減旋措施。例如在彈體內裝滾珠軸承,發射時,彈體高速旋轉而聚能裝藥不旋轉或微旋。有些線膛炮發射的尾翼穩定破甲彈,可采用活動導帶環結構,使彈體隻產生低速旋轉,既消除了高速旋轉對威力的不利影響,又保持了彈丸的密集度。

達姆彈——極其殘忍的子彈

達姆彈,英國製造的一種槍彈,又俗稱“開花彈”、“榴霰彈”、“入身變形子彈”,是一種不具備貫穿力但是具有極高淺層殺傷力的“擴張型”子彈。子彈本身口徑不一,多半由步槍發射,其所造成的傷口是子彈口徑的好幾倍。

輕則殘廢重則喪生的達姆彈

達姆彈的名稱來源於它的產地,英國設在印度加爾各答附近的達姆小鎮的兵工廠。

達姆彈出現的時間是1897年,由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設計。

克萊上尉把7.7毫米槍彈去掉尖端被甲,裸露出鉛心,就成了威名赫赫的達姆彈。此後出現了眾多不同型式、不同口徑,具有類似性能的槍彈。如:彈頭殼尖端刻有十字切口或數條縱向裂紋的達姆彈,彈頭前部開一縱孔或再在孔內放一細薄金屬管的達姆彈,用鉛或其他材料製成無彈頭殼的軟彈頭的達姆彈等。

由於達姆彈的彈頭尖端沒有包覆而露出鉛心,子彈射入人體後鉛心擴張或破裂,因而擴大了創傷麵,造成對人員的嚴重傷害。

若在100米距離以內被達姆彈直接命中,頭部中彈者100%死亡,四肢中彈者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中彈者100%死亡,右胸中彈者70%死亡,腹部中彈者70%死亡。

禁而不止的達姆彈

1899年海牙公約的第三項聲明《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聲明》,明文禁止“進入人體後易於膨脹或變扁的彈頭”。歐洲議會屬下的一個特別委員會在1998年提出的報告中指出:擴張型彈頭的殺傷力較強,致命率也比較高,對中槍的嫌犯來說,幾乎等於不經審判而執行死刑。

但是由於這種子彈的超強威力以及威懾力,各國軍隊對此置若罔聞。

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就被英國警察使用具有達姆效應的特種彈誤殺。

而美國根本就沒有相關法令禁止擴張型彈頭的使用,因此不論是打獵或是自衛用途,都可以看到這些彈頭的身影,而且幾乎所有執法單位都在使用,各大軍火公司也推出許許多多不同設計的擴張型彈頭,以滿足市場需求。加拿大長久以來一直將具有達姆效應的擴張型彈頭歸類為爆炸物,完全禁止使用。但在執法單位的強烈要求下,1996年通過將中空彈尖包覆型改列為管製使用的爆炸物,有限度開放,僅供治安單位使用。

溫徹斯特的“黑爪”是溫徹斯特武器彈藥公司在20世紀90年代初研製的具有可控的優良膨脹性能,同時又兼顧了對目標穿透作用的一種特種空尖彈。

該彈自成係列,除了各種口徑的手槍彈外,還有步槍彈用的型號。之所以叫“黑爪”,是因為這種彈頭是黑色的,射入目標後被甲會均勻地向後翻開成6瓣,就像6個帶有倒鉤的爪子,彈頭直徑最終膨脹到口徑的兩倍左右。

就對有生目標組織的破壞能力而言,該彈超過了以往任何一種槍彈。

這種子彈射入人體後,由於鋒利的被甲邊緣會切割和撕裂經過的所有肌肉組織,所以這種彈頭形成的傷道非常可怕,在取出彈頭時必須要連纏在彈頭表麵的肌肉一並切除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