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布拉斯公司研製出一種新式無人機——“法卡奧”“法卡奧”無人機的最大起飛重量為650公斤,可搭載150公斤重的載荷,飛行半徑為2500公裏。尤為引人注目的是,作為同一公司的旗下產品,“法卡奧”無人機可與“阿斯特羅斯”火箭炮聯合作戰,為“阿斯特羅斯”裝備的300毫米口徑遠程製導火箭彈指引目標。
在南美各國中,巴西的國防工業最為成熟,“阿斯特羅斯”火箭炮就是巴西軍工業的典型代表。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阿斯特羅斯”已成為一種能滿足遠、中、近程火力壓製任務的綜合化裝備,並具備了遠程精確打擊能力,未來還可與無人機配合作戰,發展前景十分可觀。由此不難看出,巴西軍工企業已將模塊化火箭炮係統作為其重點發展項目,這種集中力量培植優勢產品的模式,有利於巴西製造的武器裝備搶占國際市場。
巴西是南美最大的國家,其武裝力量包括巴西陸軍、巴西海軍和巴西空軍。巴西軍隊為拉丁美洲最大的一支部隊,所有的軍種皆受巴西國防部管轄。巴西空軍是從陸軍和海軍的航空師合並而來的。兩者的航空部隊皆轉移他們的裝備、設施和人員至新成立的部隊。現在大約700架飛行器和66020位人員在巴西空軍中服役,更有7500位平民受雇於空軍,從而使它成為南美大陸上最強大的空軍。巴西海軍為負責海上行動及保衛巴西領海的單位。在所有軍種中,巴西海軍的成立日期最早,與其他拉美國家相比,巴西海軍規模最大。巴西海軍有一艘27307噸級航空母艦聖保羅號(原法國海軍福煦號),一些美製和英製巡防艦,少量自製的護衛艦,柴電動力潛艇和許多巡邏艇。巴西陸軍負責陸上軍事行動,是一支擁有190000位戰鬥人員的有生力量。
最早的火箭炮——110毫米特種火箭
德國人對武器有著異乎尋常的嗅覺,火箭炮的理論和技術依據出現之後,德國人就已經開始了對火箭炮的研究。110毫米特種火箭就是其研製的最早的一種火箭炮。
一戰後德國人的火箭研究
中國人發明的火箭武器經波斯人傳到歐洲,在19世紀歐洲各列強的戰爭中得到成功運用。德國現代火箭的先驅赫曼奧伯澤和戈達得在1910年就開始進行火箭的基礎研究。一戰後,德國盡管經曆了政治動亂、經濟蕭條和通貨膨脹,但絲毫沒有影響他們研究火箭的執著。1925年,奧伯澤和戈達得繼續固態火箭的研究;1928年,弗利茲馮歐佩爾把火箭技術用在他的“歐寶”汽車上;1929年,火箭助推的飛機開始試飛;1931年,溫克勒發明了液態火箭,更是把德國的火箭技術推向世界領先的地位。當然,對由於戰敗受《凡爾塞條約》限製的德國國防軍來說,發展用火箭為推力的投射武器,能避開對德國研製生產包括常規火炮在內的各種武器所做的嚴格限製;經曆過1915年4月22日化學毒氣戰的舊帝國軍人,也感覺有必要發展一種反應迅速、大口徑、遠射程的投射武器用於未來的化學戰。德國國防軍和蘇聯紅軍在拉帕洛協定下,秘密地交換和分享了雙方在火箭領域的資源。
德軍火箭炮的進化
在具有軍事革命思想的德國國防軍軍官的眼中,火箭炮具備結構簡單、造價低廉,在短時間內可向敵方陣地投擲大量的大口徑彈藥,射擊後能迅速地由車輛牽引離開陣地的優點。但是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水平,其射程近、彈道不穩定、命中精度差,發射時產生大量煙霧、容易受到敵方反製,這使得火箭炮在德國軍備重整中處於比較尷尬的境地。
從1929年開始,德國國防軍武器發展部在炮兵專家貝克博士的領導下,開始研製以火箭為動力的武器,這標誌著德國在這一領域領先其他國家6~10年。在庫美多夫炮兵靶場火箭研究站,兩位日後對世界火箭科學作出巨大貢獻的年輕尉官沃爾特多姆貝格印和馮布勞恩開始了火箭發動機的研製。一開始,德國人決定采用旋轉來控製火箭飛行穩定,而不是像蘇聯人那樣通過火箭尾翼來實現。其實英國和瑞典早在19世紀70年代就研製過旋轉穩定的火箭彈,但都不太成功,主要問題是誤差太大。庫美多夫火箭研究站研製的第一種火箭彈彈徑110毫米,編號為“110毫米特種火箭”,重15千克,發射管采用長3250毫米的長方形框架,用電點火器點火,最大射程4500米。計劃每個化學作戰營裝備18架這種發射裝置。不幸的是,德國研究人員碰到了同樣的精度問題,火箭的彈著點散布超過了軍方的要求。因此該彈隻試製了很少的數量,未進入量產裝備部隊。
就在110火箭彈進行研製期間,德國國防軍空軍的赫曼戈林團等單位開始作為試點,裝備編號為“35式煙霧發射器”的發射裝置,準備代替舊式的100毫米迫擊炮,用於發射化學武器。該裝置由一個可拆為三部分、類似榴彈炮的發射裝置和一個小拖車構成,可由炮兵拖著進入陣地,每個炮組由4名炮手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