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漢以來,珍珠飾品更是迅速普及,帝王將相、達官貴人無不以珍珠裝飾為榮,於是捕珠業開始興起,許多漁人甚至以捕珠為生。漢朝開始區分采珠區,將珍珠產區分為南北兩地。北地以東北的牡丹江、混同江、鏡泊湖等地的淡水珠為代表,史稱北珠,南地以廣西合浦地區北部灣海域所產的海水珠為代表,史稱南珠。
北珠為淡水珠,主要產於中國東北的吉林、黑龍江一帶淡水河流中。清朝康熙年間,常熟人徐蘭曾征戰於吉林、黑龍江等地,親眼看到北珠的開采盛況,著有《塞上六歌》,並在《采珠序》中寫道:“嶺南北海所產珍珠,皆不及北珠之色如淡金者名貴。”
徐蘭所說的北珠,由於人們的濫采而最終滅絕。但在大清帝國之前,北珠一直是曆代王朝的專享貢品。北珠一度盛產於東北三省,以鬆花江、嫩江、愛琿河等水域所產的質量最佳。再就是牡丹江,由於珠多物美,曆來就有“珍珠河”的美譽。
北珠的采珠史可追溯至後漢,幾乎和《後漢書》上所載的“合浦珠還”同一時間。早在三國時期,人們即知美珠多出於夫餘國,夫餘國即東北。遼時小國鐵離曾用珍珠、貂皮等物品和遼國易貨貿易。此後的渤海國,也以珍珠向漢室朝貢。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朝貴已重尚之,謂之北珠”。據《梵天廬叢錄》記載:“牡丹江上遊,寧安城南,其餘巨流中皆有之”。
北珠顆粒碩大,顏色鵝黃,鮮麗圓潤,晶瑩奪目,“實遠勝嶺南北海之產物”,因而備受皇室賞愛。
北珠的采擷史到清朝達到鼎盛。東北是滿人的故鄉,北珠作為故鄉寶珠備受達官貴人的青睞。為滿足供應,皇室特別設置了專門機構——珠軒——對采珠進行管理。珠軒在產地設珠櫃,負責對珍珠進行管理與收購。珠櫃在行政上隸屬當地最高行政長官,業務上直接受命於珠軒。
清朝曾在吉林的烏拉設衙門,置官員專司捕珠業。每年四至九月,總管便派人沿鬆花江流域捕蚌。水深時,捕蚌者用大杆插入水底,抱杆而下,取蚌出水後,在采珠官監督下,剝開貝殼驗看有否珍珠,往往是百蚌不能獲一,由此可見采珠之難,珍珠之珍貴。
對所采之珠,要在采珠官員的監督下包裝密封,由總管和駐軍首領共同挑選,顆粒大者進獻朝廷,顆粒小者棄之江河,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朝廷對采到大珠者給予獎賞,獎賞往往是按照珠的成色賞以綢緞布匹,或折算成銀兩。如果是有罪之人,可以減免刑罰。吉林長官往往將捕珠之事直接向朝廷奏報,四月,上折奏報的是捕珠者已經啟程,九月上折奏所的則是捕獲珍珠的數目。清廷往往將這些得之不易的北珠按照大小鑲綴在各級王公將官的頂戴上,珠之大小、多少即代表其地位品級的高低。
“大地沆瀣清淵淪,光涵璣鬥潛效珍。”北珠的地位之隆,我們大約可以從乾隆皇帝的上述詩句中看到。
南珠為海水珠,曆史上盛產於廣西合浦縣的北部灣海域。這裏風浪較小,且流水相激,鹹、淡適中,水質上好,水溫適宜,特別適宜珠母貝的繁衍。古時有白龍、楊梅、青嬰、平江、斷望、烏泥、珠沙等七大珠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