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性工作(3 / 3)

反對禁娼的觀點在本次調查中是相當多人的看法,這一調查結果出乎我的預料。

一位農村中年男性講了自己對於賣淫的觀點,他主要從性工作的社會功能和國家增加稅收收入的角度來評價的。他說:

我認為這個行業應當讓它存在。因為社會有這個需要。社會應當從道德、健康方麵給它定個位。國家可以收稅。既然禁止不了,為什麼不讓它正當發展下去呢?我自己從不接觸這個行當,但我對它沒有偏見。國家掃黃我認為沒必要,因為現實社會當中有這個需求。應當讓它成為一個正當的行當。有的婦女不想通過別的方式謀生,有的男人想用這種方式消費他的一部分財富,政府不必管。男人如果想從事這個職業,想做男妓,也可以讓他做,國家不用去管。可以高收稅,作為國家的一個收入。這個行業越公開化,帶來的負麵影響越小。人是有尊嚴的,要麵子的。你越壓他,他越逆反。你別壓製他,讓他可以隨便做,大部分人還是會把它當成一個低檔行業。總之,公開比不公開好。

一位城市青年男性是從解決貧困人口生活來源的角度和減少性犯罪的角度反對禁娼的。他說:

應當允許這個行業的人選擇,咱們國家太困難,這樣可以解決一部分人的生活問題。我認為色情行業應當合法化。一方麵解決經濟問題,使從很窮的地方來的人可以養活自己,補貼家用;另一方麵可以解決社會問題,使強奸變態的人少一點。

一位城市中年女性則是從女性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角度和道德選擇比較方麵為性工作辯護的。她說:

我從不歧視賣淫的人。我覺得他們比小偷好,至少他們不是不勞而獲。我心裏覺得賣淫是一種職業。有的人通過手組裝零件掙錢,有的人靠身體一部分器官來獲得利潤求生存唄。用手勞動就很光榮,用另外的器官勞動就被批判,被人瞧不起。我想不明白。不管做什麼,雞也好,鴨也好,隻要道德不壞——我指的是為人壞,不正直,利用別人,人性壞——雖然出賣肉體,但是隻要他是善良的,能同情別人,他的道德就是好的。如果說出賣身體換取金錢就是道德不好,沒有理由能說服我。他能提供服務,就是因為有人需要,那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事。如果一個雞或者鴨明知自己有性病、艾滋病還賣淫,那就是道德不好。有的人能通過其他技能謀生,可是也有的人長得好,身材好,又不想付出艱苦的勞動,想吃得好,穿得好,又不願費勁,那完全是他個人的選擇。有的人寧肯餓死也不願賣淫,這也完全是個人的選擇。不能說哪個好,哪個不好。如果一個窮人寧可把孩子餓死也不賣淫,她的道德就高尚嗎?我覺得她應當用自己的身體換回飯來讓孩子活下去。隻要是他覺得沒有受欺負,這樣做對得起自己,不吃虧,不受侮辱,自己感覺挺好的,別人就不該批判他。賣淫不是什麼不道德。有些人認為賣淫不道德,是因為自己不敢幹,嫉妒人家,沒那個膽量去賣淫。他們看到別人不像自己朝九晚五那麼辛苦就能掙來錢,不是沒有嫉妒心理。

一位中年男性這樣談到女人做這一行是不是吃虧的問題:

如果我老婆被人挑逗,我就覺得她吃了虧。如果妓女出賣身體換來金錢,她自己就不會感到自己吃虧。無論是雞為男人服務,還是鴨為富婆服務,為同性戀服務,隻要他提供服務換回錢,就與吃虧不能相提並論。

有人將性工作者按工作動機分為兩類,一種是出於主動的,為了掙錢;另一種是出於被動的,為生活所迫。認為對這兩類人應當有不同的道德評價。一位中年女性說:

作為女人,我感覺有些人是拿這個掙錢,另外有些人是被家庭條件差逼迫的不得不做的。她沒有別的生活來路,那是沒辦法。要是因為墮落,道德就不好了。隻要你有生活來路就不該幹這個。

有人的對策觀點是建立在對國外賣淫政策的以訛傳訛的基礎上的,據我所知,對國外的這種誤解可能相當普遍。一位城市中年女性說:

我覺得在中國賣淫就算罪,在外國就不算罪。所以現在開放了,賣淫就不應當算罪,應當辦窯子。一位生理女性心理男性的易性者的觀點比較複雜,他說:

如果讓我去賣淫,我覺得受欺負。我不喜歡利用自己的身體去換錢。我看到我喜歡的人,就會跟他上床,那感覺與賣淫的感覺不同。可是對於那些不覺得受欺負的人,我認為就沒有問題。我覺得這種想法與男女無關。我從來不願讓人摸我。碰我一下我都受不了——老子是買方不是賣方。但是我並不歧視賣方。

有一位老年男性是從安全角度考慮問題的,他雖然同100多位女性有過婚外的性關係,但是從來不碰性工作者,他這樣說:

我有這麼多的朋友、情人,但從沒找過小姐。我不搞一夜情,因為它有兩重的不安全,一個是怕性病,再一個是怕中了別人的圈套,你正做半截,闖進來一個人,說是她丈夫。

這位老年城市男性從自身的經曆中總結出中國現行反賣淫法當中的階層性質,他的看法應當說是比較符合實際情況的:在法律的執行過程中,遭受懲罰的多是下層人士,上層人士是比較少為他們性質相同的行為受到懲罰的。這當然不是反賣淫立法的初衷,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它不由自主地演變成一個有階級偏見的不公平的法律。他說:

我認為賣淫的有兩種人,一種是生活所迫,農村小姑娘,幹累活不願意,就幹這個了。大部分都是這種情況。另一種情況是她也需要。有的人甚至不要錢。但是我認為在中國開妓院不可能。政治上放寬之後,也會隻許做,不許說。也許叫女人俱樂部?香港不就是這樣嗎?其實法都是給底層人製定的,到五星級飯店,這些事就不管了,三星級以上就不管了。社會沒有公平,隻要有窮有富就沒有公平。我要是去個破招待所,找個100塊、最多150塊的小姐,人家肯定抓我。所以我從不找小姐,找個女朋友不挺好嗎?現在對做這一行的,你不進貢就抓你,你進貢就不罰你。是權大還是法大?還是權大。

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上,從長遠的目標上看,性交易製度是一定要消滅的,因為它是男女兩性在經濟上的不平等地位的產物。到兩性平等完全實現之日,就是性交易徹底消亡之時。正如恩格斯所論述的那樣,除非婚姻不再在任何意義上是一紙不自願的、以經濟利益為主要依據的契約,婚姻就隻可能繼續是賣淫(比如,以性換取金錢和商品)製度的一個變種。隻有結束了男性在經濟上的統治地位之後,隻有在婦女以絕對平等和獨立的姿態進入經濟領域之後,性愛才不再是基於某種形式的經濟強製的物物交易。(米利特,189)

在性工作問題上,女性主義的目標應當分為策略(短期目標)和戰略(長期目標)兩個層麵:從策略上,應當爭取性工作的非罪化,以將傷害減到最少(拿非法化使性工作者受剝削與非罪化相比,兩害相權取其輕);從戰略上,應當爭取提高女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地位,以最終消滅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