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奮起直追
德國的科研有三支力量,即政府、企業和科研界。以人力和物力投入而論,企業界占首位,相當於全部科研投入的一半,而聯邦政府的投入僅占大約1/5。然而,政府的方針政策對整個科研的發展具有指導意義和決定作用,因而在這三支力量中,政府是關鍵。
1.加強對世界科技發展中長期趨勢的調查和預測,為製訂正確的科技政策提供可靠依據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德國政府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於1993年發表了第一個《德爾斐報告》,對今後30年的科技發展新動向作出預測。1995年,政府又同日本合作進行了第二次調查,就八個重要科技領域未來的發展趨勢向900位著名專家提出了130個問題,然後根據他們的回答編寫了第二個《德爾斐報告》,引起國內外科技界的廣泛重視。同年5月,政府還組織四個研究所就德國的科技水平及其在世界上的地位開展了全麵調查和評估,這一係列調查不僅使德國科技界人士更快、更多、更好地了解到世界科技發展的新動向、新潮流,而且為政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2.提出科技發展綱領
德國政府1996年提出了發展科學技術、促進技術革新的行動計劃,加強自己知識經濟的基礎。這一行動計劃的實施分以下幾個步驟。首先,加強人們知識經濟意識,從而使人們積極參與,至少應熱情支持發展科技的思想和行動,為科學發明和技術革新創造好的社會氛圍。其次是盡快把科技人員的科技成果同企業家的積極性和果敢精神結合起來,變科技成果為生產力。為此,政府、基金會等有關方麵要為發明創造行為,為原型產品的研製,提供財政支持,使發明家、革新者能在不承擔或少承擔風險的情況下進行發明創造和技術革新。最後是加大資金投入。德國科學研究協會和馬克斯-普蘭克等科研機構今後幾年裏的預算將每年增長5%。為支持信息、通訊設備等高科技領域的科技進步和技術革新項目,聯邦政府已投入10多億馬克,1998年再增加5億多馬克。
3.選擇正確的科研方向
目前美國和日本把科研投入的重點放在生物技術、微電子技術、信息技術、電腦技術等關鍵性高科技領域。而德國卻把重點(1997年投入590億馬克)放在改進傳統工業的傳統工藝上。這就選錯了方向。德國當局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並著手發展生物技術,力爭盡快改變目前的落後局麵,並表示要在至遲下世紀初成為歐洲生物技術大國。政府投資2億馬克,促進生物技術的發展,其目標是奪取世界生物技術領域的領先地位。與此同時,德國還積極參加歐洲航空航天技術的開發工程。
4.強調科研同生產相結合,采取措施促進企業的科研,尤其是扶助資金不足的中小企業開展科研活動
在科研領域,尤其是在應用科研領域,政府積極支持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讓市場去檢驗企業的科研成果,從而使企業的科研活動更加接近生產的需要。
從90年代開始,針對企業的科研投資相對下降的狀況,政府大聲疾呼企業增加投資,同時通過直接資助和稅收優惠兩種方式,鼓勵企業進行風險投資,或興建技術密集型企業。
1995年,政府又開始實行旨在提高中小企業科技水平的《公元2000年產品》方案。方案規定,到1999年,政府將投資4.5億馬克來幫助企業縮短產品開發過程,減少生產流程,增強對市場的反應能力,加快向生產全球化方向發展。為此,政府還將另外投資9億馬克,資助技術型中小企業開展科研活動,更新技術設備,提高勞動生產率。
5.政府承擔基礎研究,同時加強對投資需求及其風險較大的高科技領域的投資
基礎研究是一國科技水平的標誌,又是應用研究的基礎,但投入多,短期收益少,故必須靠政府投資。德國的基礎研究領先於美國和日本,政府在最新發表的科研報告中把維持這一領先地位列為今後重大任務之一。此外,政府積極主持開展有關環保、生態和氣候等方麵的預防性研究,同時大力支持信息技術、生物工程、核聚變、航天等具有長遠戰略意義的高科技領域內的研究工作。
(三)大力發展信息技術
鑒於信息技術在經濟增長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德國政府1995年投資10億馬克,推動信息技術的發展。1996年1月,政府通過了《信息2000》報告,製定了德國進入信息社會的規劃。到1997年底,政府完成了統一的《多媒體法》的製定,以解決信息社會帶來的一係列新的法律問題,消除現存的法律障礙,為進一步發展信息技術開放綠燈。
“電子商務”是一個隨著時間與計算機技術的變化而不斷更新的概念,我們暫且將它理解為“通過電子通信的方式所完成的交易”。商務活動的成功取決於整個交易過程的縮短和對市場及用戶需求的迅速反應,而這正是電子商務所能夠帶來的優勢。以電子數據交換為開端的“電子商務時代”隨著因特網及內部網的飛速發展及廣泛應用已經到來。目前每天在網上完成的商品、服務及資本的交易額已達到30億馬克,預計到2001年將達到每年5000億馬克的水平。遺憾的是,在德國,這種新的貿易手段目前僅由一些大公司或大的行業集團所采用,而廣大中小型企業在采用這種新技術麵前還顯得猶豫不決。因此德國人認為,促進大量中小型企業采用電子商務手段來提高生產效益,開發新的市場,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政府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這事關德國作為一個傳統的工業化國家向高新技術國家轉變的重大問題,在結構性調整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此,在1997年11月18日德國經濟部及教研部共同宣布了促進中小型企業進入電子商務領域的方案,1997年12月1日又共同宣布了促進成立電子商務能力中心的方案。
電子商務可以說是因特網中最重要的應用領域之一。由於網絡的跨國界和即時的特性使得網上貿易方式與傳統貿易方式相比是革命性的。它對世界市場的重新劃分具有重大影響。由於電子商務手段的引進,社會的經濟和就業市場的麵貌正經曆著巨大的變化。除了我們傳統意義上理解的由企業和企業間及企業與用戶間所構成的“供應方”與“使用方”的關係之外,企業與政府間也可以構成這樣的關係,比如“電子報稅”或是企業向政府申報有關企業的經濟及管理方麵的數據。銀行及保險公司是電子商務中又一重要角色,因為在電子貿易中所涉及的金融方麵的問題往往都要用到銀行所提供的收付款網絡。德國政府認為這個動態過程為德國的中小型企業開辟了一條新的途徑,使它們可以在迄今尚難企及的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時政府也可以通過電子的手段提高辦公效率並減少企業的負擔,提高對經濟的整體調控水平。在這個過程中創新型企業將不斷出現,新型市場將不斷出現,新的廣告、銷售策略將會不斷湧現出來。
除了因特網應用這一個方麵外,其他的信息及通信手段也可以用在電子商務上,如利用窄帶領域(文字係統)、電視(遠程購物)、脫機係統(如用刻在光盤上的樣本進行的銷售)、公司的內部網絡(如遠程服務)、局域網(公司內部信息交換或是與供貨商之間的信息交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