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總體與實踐》序(1 / 2)

劉習根博士的《總體與實踐》原為作者在我指導下完成的博士學位論文,現納入“實踐哲學的傳統與創新”叢書出版。作為該叢書的學術主持人和該書作者的指導教師,在此向讀者寫幾句推薦的話應是責無旁貸的事情。

首先,該書所探討的總體與實踐的課題非常值得關注。

實踐可以是個體性的,比如修身;也可以是集體性的,比如齊家;還可以是總體性的,比如治國、平天下。修身雖是個體性的,但並不容易。不過,相比之下,齊家無疑更難。可是,跟治國、平天下相比,前兩者又都不算什麼了。可見,總體性實踐肯定是最難的實踐。

總體性實踐之難,在於像國家、天下這種總體既事關重大,又遠遠超出了每個人的直觀視域,人們隻能靠語言等符號去把握,其方式是:根據直觀視域之內的事實,利用符號的普遍性和可推導性,在意識中邏輯地構造出總體。但這樣一來,符號所把握到的總體和客觀存在的總體之間是否一致就成了懸疑的事情。這種情況下,如果再根據符號所把握的總體去進行總體性實踐,後果就很難逆料了。

因為總體隻能通過符號去把握,而符號係統的構造必須借助邏輯推導,所以對總體的把握往往表現為符號的邏輯化係統,即西方傳統中的那種理論,尤其是哲學。就此而言,西方哲學所把握的總體對於我們反思總體與實踐的關係就具有典型意義。

該書的主要內容正是梳理和反思西方關於總體與實踐的哲學學說的基本類型和曆史脈絡,對於讀者了解這個領域的概貌具有參考價值。

其次,該書對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的相關思想采取了一種學術化的態度。

目前國內馬克思主義學科的著述有一個普遍的特征,即不管講什麼,最後都落腳到對馬克思或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辯護上來。這跟宗教的護教差不多。當然,護教也好,意識形態辯護也好,自有其信仰方麵的合理性和價值。但是,毋庸諱言,它們跟從學術上弄清事情的真相並不自動就是一回事。

跟上述做法不同,該書對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采取了一種自覺的學術態度,或者說采取了一種跟對柏拉圖、康德、黑格爾等非馬克思主義哲學家並無兩樣的態度,亦即基於文獻和史實的分析—批評態度。這樣做有助於揭示真實的問題,發掘真實的學理。

在總體與實踐的問題上,馬克思提出了改變世界的主張,這等於把總體和實踐統一起來,堪稱總體性實踐哲學的最激進形態。對此,人們以往都給予高度評價,並長期遵照執行。如今看來,正是這種主張把以理論把握實踐的衝動發揮到了極致,並導致了嚴重的曆史後果。因此,馬克思的總體觀和實踐觀最值得認真反思。

該書的一個可貴之處正是在於對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的有關問題作了較為深入的解剖。

再次,該書在學理上對我關於理論思維和工程思維的區分有所推進。

我在《理論思維與工程思維——兩種思維方式的僭越與劃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其修訂本已納入這套叢書即將出版)中提出了兩種思維方式劃界的主張。我的基本觀點是:由於實踐所涉及的事物及其屬性充滿異質性,因而任何一種理論都隻能合乎邏輯地把握到實踐個例的某一方麵的屬性,而不可能把握到其所有屬性,這種情況下,用理論思維從事實踐隻會適得其反。為此,我主張理論思維和工程思維劃界,即用理論思維研究理論,用工程思維設計工程,二者分工而互補。在我這本書中,工程思維被定位為實踐思維中最具建構性特征的一種下屬的思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