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早本有個時期寫寶玉湘雲同偕白首,後來結局改了。於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全抄本),但是不愜意,結果還是把原來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來,後回添寫射圃一節,使麒麟的預兆指向衛若蘭,而忽略了若蘭湘雲並未白頭到老,仍舊與“白首雙星”回目不合。脂批諱言改寫,對早本向不認賬,此處並且一再代為掩飾,所以才會造成太虛幻境預言湘雲早寡,與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衝突的局麵。
與湘雲白頭偕老,自然是沒有出家。如果晚年喪偶後出家,那是為了湘雲,不是為了黛玉了。第二十二回來自極早的早本,其中寫寶玉填了詞,“自己又念一遍,自覺無掛礙,中心自得,便上床睡了。”庚、戚本句下批注:“前夜已悟,今夜又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墮落無成也。”在這最初第一個早本裏,顯然寶玉後來並未出家。可見出家的預兆在三十、三十一回,兩次都是寶玉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說:“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一次向襲人說,可見這兩段也是後添的。
脂本的研究及探討(6)
繼續回歸到脂本研究的話題上來,第六十三回寫群芳夜宴,湘雲便抓起骰子來……注雲:“在席各飲三杯送春。麝月問怎麼講,寶玉愁眉忙將簽藏了說:“咱們且喝酒。”看到這裏,大家卻有些疑惑了,為什麼麝月問怎麼講,寶玉卻愁眉忙將簽藏了,而且還不肯解釋。要知道寶玉可是最愛人前賣弄學問的,而且先前抽的簽也都釋意了,此簽卻寫得隱晦,不肯明說。其實這簽寫的是送元春啊!
我為什麼敢肯定是元春呢?第五十八回寫到“誰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並且送靈慈孝縣,約有一月光景。”所以在第六十回趙姨娘見家中無人,便乘機生事找碴。隻是她罵賈環之語:“趁這會子撞屍的撞屍去了,挺床的挺床,吵一出子”,與五十八回所表的老太妃之死顯得十分突兀。“撞屍”原指死了親人近乎瘋狂的舉動,用來形容賈府人追悼老太妃絕對用不上,而“挺床”是指“停床易簀”的風俗,指人死了從炕上移到床上停放,也隻能是指自家人。
所以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之死,原文應該是元妃之死,而後文賈母等入朝隨祭送靈,應該是給元妃辦喪事。元妃死前應該還有托夢於父母,警告他們要留個退步等文字,這些可以從元妃的判詞“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與“故向爹娘夢裏相尋告”看出。“喜榮華正好”說明元妃應死在家族興旺之時,而五十八回所處的時期正是賈家最為興旺的時期,因為元妃在前一年剛剛省親。脂本第十八回的批注為我們提供足夠的證據,十八回元妃臨別說:“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靡費”。下麵有批注“不再之讖”。
可見早稿應該是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擬省親,次年開春逝世。所以說五十八回的喪事應該是給元妃辦的,而直到我們公認的最早的脂批本“甲戌本”的時候(也有紅學家稱之為一七五四本),就改去五十八回元妃之死與元妃托夢,卻沒有改掉五十九回、六十回,所以才會出現趙姨娘那句突兀的罵詞。隻有元妃死後,梨園戲子也就解散了。所以五十八回寫將十二個唱戲的女孩派遣各處,是為了接應元妃死後之文,而作者在改了元妃之死後,才將“托夢”之文加到沒有什麼功勞的秦可卿身上,這樣才使得她有了資本加入十二釵之列。
為什麼要延遲元妃之死?因為元妃如果先死了,然後賈家犯了事,依例治罪,顯得皇帝不念舊情,元妃尚在,就是大公無私。書中寫到皇上總是小心翼翼、歌功頌德的,為了逃避**的威脅。元妃不死,等到母家獲罪,受刺激而死,那才深刻動人。
另外,五十九回也沒有改掉賈蓉妻,仍舊有“賈母帶著賈蓉媳婦坐一乘馱轎”。因為作者甲戌本以前雖然寫了賈蓉續娶一事,卻在甲戌本定稿時刪了,但是卻沒有刪去這句話。這也就是為什麼“綺園”(脂本的一位批者,應該為曹氏子弟)在庚辰本五十三回,文中那句“一時賈珍進來吃飯,賈蓉之妻回避了”的後麵有批語:自可卿死後,未見賈蓉續娶,此回有“蓉妻回避”語,是書中遺漏處。這的確是作者遺漏之處,綺園也察覺到了,隻是他不知道作者在核定甲戌本以前的早稿時給遺漏了。作者的原稿是寫了賈蓉續娶一事啊!
綜上所述,六十三回出現的簽注雲:“在席各飲三杯送春”。顯然是送別元春的,但是這一日卻是寶玉的生日(按四月二十六日來算),所以寶玉將簽藏了,生辰之日諱談元妃之死。他也不想為此簽勾起大家的悲傷,掃了宴會的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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