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情況:一寨有兩姓者,也不聯合。如梗寨有潘姓和張姓,共69戶,361口人。全寨劃一隻龍舟,人手也顯不充裕。但他們還是以氏族為單位,各做了一隻龍舟,各劃各的。偏寨有張、王二姓。僅王姓有一隻龍舟,也不許張姓劃龍舟。
第五種情況:一個婚姻集團一隻龍舟。如長灘,分上下兩寨,上寨有龍、潘、郭、李、楊、張六姓,下寨有劉、薑、吳、楊四姓,兩寨各有龍舟一隻。各寨不同姓氏之男子都可以參加劃龍舟,但不許開親(通婚)。上下寨之間可以開親,每寨都有各自的遊方場,上寨青年可以到下寨去遊方交朋友。下寨亦然。
2·獨木龍舟文化圈內各寨間的關係
第一,宗族關係:如塘龍和場壩之吳姓同宗同祖,解放前亦在一起祭祖,楊家寨與平敏的楊姓亦然。同姓同祖者不開親,同姓不同祖者可開親。這是因為他們漢姓雖同,但苗姓不同。
第二,婚姻關係:苗族實行比較嚴格的氏族外婚製。有同宗族不開親,結拜兄弟亦不開親,怨家之間不開親,服飾、方言不同者之間不開親等幾種情況。即使本寨為不同氏族的幾姓雜居,如人口比例懸殊過大,也都不開親。如芳寨劉姓與其他姓就不開親。除此之外,各寨之間都可結成婚姻集團。
第三,結盟關係
苗族在曆史上有過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氏族公社和以地緣關係為基礎的農村公社。這種農村公社的社會組織稱為“議榔”、“鼓社”、“理老”。這些社會組織的功能以鼓社司法,議榔立法,理老調節,來維持村寨人民的生產生活的正當利益和保護社會的安寧,防禦和抵禦外來的侵犯。議榔又分地緣性的。如一個村寨的議榔;有跨地緣性的,如聯合鄰近的村寨或更多的村寨,稱為聯合議榔,亦是為維持社會安寧的有如軍事聯盟組織,一旦安全遭受威脅時,立即召集全聯盟成員,組織抵抗力量,全力投入戰鬥。
以上情況至今仍有殘留。如芳寨之劉姓與塘龍之吳姓、楊壩之劉姓。三寨結為異姓兄弟。遇事協同行動。
(三)龍舟節前的準備工作
1·生產方麵的準備工作
龍舟節(大端午)五月二十四開始。在此之前,必須把秧插完。若插不完,別人就要笑話,認為他們是懶漢。節前的一個星期,就有人把鑼鼓掛在船廊上敲,提醒全寨人抓緊插秧。敲鑼鼓者,一般都是插完秧的人家讓小孩去敲。其他未插完秧的人家一聽見鑼鼓聲心就急了,大人就教育兒女說:“聽鑼鼓敲響了,快把秧插完,好過龍船節”。
2·鼓主的準備工作
鼓主是每年龍舟節中的核心人物。既要組織劃龍舟,又要招待水手、親戚和全寨男子,準備工作異常繁重。首先,他家準備好上百斤糯米,幾缸米酒(約七八十斤),雞鴨魚肉等足夠的食物,一般都要花費二三百元錢。同時還要買二三十斤桐油,在龍舟下水前刷一次油。龍舟節前一天。還要挑選水手、鑼手、掌舵的、撐篙的,做好賽前準備工作。
3·群眾的準備工作
節日前,婦女要染布、捶布,為全家大小準備好衣服。這裏的苗族喜穿自織自染的藏青色家織布。一到五月,寨中到處可見晾著新染的家織布,可241聽見嘭咚嘭咚的捶布聲。未婚青年的衣服也要母親準備。這裏人認為,男人穿的衣服不好,這家的女人臉上無光。姑娘們若沒有銀飾,就要到不靠江邊的地方去借。劃龍舟的小夥子也要準備好馬尾鬥笠。這種鬥笠用很細的竹蔑編成,過去用馬尾做襯,現在用尼龍絲做襯,鬥笠上還有銀飾,每個值二三十元錢。小夥子劃龍舟戴這樣的鬥笠、銀飾和腰帶,是給別人看的。不戴鬥笠上船,就會覺的丟人。所以,小夥子若家貧做不起鬥笠,也要到親友家去借。姑娘們的銀飾還要送到銀匠那裏去洗得光亮如新,壞了的也要修理。所以銀匠晝夜加工,趕在節前交活。
過節吃用的東西也要準備好。一般人家也要準備兩缸(約三四十斤)米酒,包比端午節還要多的糯米粽子,肉、鵝、雞、鴨也不能缺少。所以節前最後一個場日(五月二十日)特別熱鬧。這天,趕場的姑娘特別多。他們一方麵選購自己過節需要的衣物,另一方麵和意中人約好過節時期相會的地點。
龍舟競渡
1·龍舟的綁紮安裝
龍舟刷完桐油晾幹後,一般在五月二十日左右就下水了。寨中有經驗的男子用蔑條把母舟和子舟捆綁在一起,然後將龍頭安裝在母船首,用鉚楔套合,用竹蔑捆紮。
2·比賽出發前的祭祀儀式
五月二十四日,龍舟出發前,各寨都要進行祭祀,析求神靈保護龍舟平安。但所祭神靈與儀式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