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
【注釋】
將:這裏是用作時間副詞,是指將要發生的,可引申為如果。
去:離開、離去。
計:計較,衡量。
以:通已,已經。
聽:聽從。
勢:這裏是指形勢、態勢。
佐:輔佐、輔助。在這裏指有助於。
外:指外部的客觀存在的環境和形勢。
權:權且、權宜。
【譯文】
如果能夠聽從我的計謀,用它去指揮作戰,一定會取得勝利,我就留下。如果不能聽從我的計謀指揮作戰,一定會失敗,我就離去。
有利的計策己被采納,就要為作戰造成一種態勢,這是有利於輔助對外的軍事行動的。
【原文】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注釋】
詭:欺詐。
道:是指途徑,這裏意思是方式、方法。
示:這裏指加以偽裝的顯示,表露。
用:這裏指用兵打仗。
【譯文】
用兵打仗是一種詭詐的行為,需要運用各種欺騙敵人的方法。能打而裝做不能打,要打而裝做不想打,明明是要從近處行動而裝做要在遠處進攻,要在遠處進攻而裝做要在近處行動。
【原文】
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注釋】
實:實力,這裏是指軍事上的實力雄厚。
撓:挑逗。
卑:卑下、低下,這裏是指鄙視。
佚:通逸,安逸,這裏指的是部隊得到休整。
勝:奧妙,佳妙,這裏指的是軍隊取勝的方法。
傳:傳授。
【譯文】
對於貪利的敵人,就要用利引誘他,對於處於混亂狀態的敵人就乘機攻取他,對於實力雄厚的敵人,就要注意防備他,對於兵勢強大的敵人,就要暫時避開他們的鋒芒,對於容易衝動暴躁的敵人就要用挑逗的辦法去激怒他,對於鄙視我方的敵人,就要設法使他更加驕傲,對於休整充分精力旺盛的敵人,就要設法使他們勞累疲憊。對於內部團結的敵人就設法離間分裂他們,要在敵人沒有防備的時候,突然發起進攻,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采取行動。所有這些都是軍事家用兵取勝的奧妙,是不可事先加以具體規定的。
【原文】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注釋】
廟算:古時興師作戰,國君在祖廟舉行儀式,商討作戰計謀,稱之為廟算。
得算:算:計算原為記數用的籌碼,得算多指計算周密,勝利條件多。
【譯文】
在開戰之前,“廟算”能夠勝過於敵軍的,是因為謀劃縝密,取勝的條件充分;在開戰之前,“廟算”不能夠勝過於敵軍的,是因為謀劃的不夠縝密,取勝的條件不夠充分。謀劃縝密,勝利的條件多,可能取勝;謀劃不周,勝利的條件不充足,戰爭就會失敗,更何況是不去謀劃,一點勝利的條件都沒有呢!我們根據這些來觀察,勝負便會分明了。
【戰例】
臥薪嚐膽,十年生聚,十年教訓
吳越之戰,是春秋末期位居長江下遊的兩個諸侯國吳和越之間進行的最後一次爭霸戰爭。自公元前506年開始,持續至公元前475年,曆時共三十多年,中經吳伐越的槜李之戰、越伐吳的夫椒之戰、笠澤之戰和姑蘇圍困戰,最終以吳的滅亡和越的勝利而告結束。
公元前514年,闔閭登上吳國王位,即任用逃亡到吳國的原楚國貴族伍員(伍子胥)和齊國的孫武,改革內政,“立城郭,設守備,實倉廩,治兵庫”,擴充軍隊,加強戰備,並製定了“西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的戰略方針。其時,定都會稽(今浙江紹興)。當時的越國,領土狹小,人口稀少,經濟文化發展相對落後。
楚為聯越製吳,積極扶植越王允常,從而使越力量迅速壯大。公元前510年,吳國進攻越國,兩國爭戰就此展開,雙方你來我往,開始了長期的拉鋸戰。
公元前506年,闔閭率軍攻楚。次年春天,允常乘吳國內空虛,出兵襲擊吳都姑蘇。吳王急忙抽兵回救,允常自知力不能敵,遂在大掠之後主動撤兵而還。公元前496年,允常病死,子勾踐繼位。吳王為“南服越人”,遂乘勾踐新立之機,率軍攻越。雙方對陣於槜李(今浙江嘉興縣西南)。勾踐見吳軍容嚴整,組織敢死隊連續幾次發起衝擊,均被吳軍擊退。在此情況下,勾踐迫使犯了死罪的囚徒,列為三行,持劍走到吳軍陣前,一起舉劍自殺。吳軍將士被這一瘋狂舉動所震懾,紛紛擁上看個究竟,吳軍陣勢因而大亂。越軍乘機發動突然襲擊,大敗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