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寬待婚姻(1 / 3)

曆朝曆代,在婚姻中受約束最多最緊的是婦女,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嚴重地束縛著婦女的思想和言行。唐朝也不例外,前幾章多有涉此的例子。但是,比較而言,唐朝在婚姻的製度和習俗方麵是比較寬鬆開放的,婦女在愛情和婚姻上的自由選擇相對較多。

從大環境看,唐朝李氏家族受北方風俗影響,婦女地位較高。《顏氏家訓》說:“鄴下風俗,專由婦人主持門戶,訴論爭曲直,請托工逢迎,坐著車子滿街走,帶著禮物送官府,代兒子求官,替丈夫叫屈,這是鮮卑的遺風!”又說:“夫婦之間,你我相稱,不講婦人敬夫的禮節。”高祖李淵母獨孤氏,太宗母竇氏,外祖母宇文氏,高宗母長孫氏,玄宗母竇氏,都是胡族。唐初有武後、韋後、太平公主專權,這是北朝家庭女權伸張的表現。

同時,李氏家族人倫觀念也不重。太宗納齊王元吉(玄武門政變被太宗殺死的同母弟)妃楊氏,後來還要立她為皇後,被魏征勸止;高祖從父兄之子謀反被殺,其姬亦入侍太宗。武則天為太宗才人,高宗立為皇後。中宗(高宗之子)的皇後韋氏私通武三思(武則天之侄)。玄宗年六十而納其子壽王妃楊氏為貴妃。這些亂倫醜聞,朝臣並不怎麼議論,正統如杜甫、韓愈等人詩中也少提及,長於諷刺的白居易還為玄宗奪媳婦的醜事打掩護,說什麼“楊家有女初長成,……一朝選在君王側”,似乎是從民間選美。

再一點,唐朝科舉製開放以後,很多非世族出身的中下層知識分子進入中央、地方各級政府,這對門第觀念是巨大的衝擊。

生活在這種大環境和文化氛圍中的唐代婦女,受禮法約束較弱,有較多的自由選擇和自主擇偶的機會,成為一種社會風氣。這在第六章《女性風采》中有很多詩證。本節試從婚姻觀念方麵看唐人如何寬待婚姻。

貞節曆來被認為是婦女的美德。從一而終,烈女不嫁二夫宋代以後更是被吹得天花亂墜。在《新唐書》裏還辟專卷為四十七名“烈女”寫了傳記。但在唐代現實生活中人們多數不把它看得很重。就說再嫁吧,在唐代則很普遍,皇家還帶頭。比如太宗有二十一女,夭折三人,有六女再嫁,占三分之一。高宗女太平公主,武則天所生,逃婚一次,嫁了三次人。玄宗有二十九女,夭折六人,再嫁者九人,占百分之四十弱。再嫁的情況有三種:一是丈夫病死了,二是丈夫犯罪判了死刑或徒刑,三是感到丈夫不如意。

崔顥在《邯鄲宮人怨》中敘述了一個受寵宮人出宮嫁人的故事。

邯鄲陌上三月春,暮行逢見一婦人。

自言鄉裏本燕趙,少小隨家西入秦。

母兄憐愛無儔侶,五歲名為阿嬌女。

七歲豐茸好顏色,八歲黠惠能言語。

十三兄弟教詩書,十五青樓學歌舞。

我家青樓臨道傍,紗窗綺縵暗聞香。

日暮笙歌君駐馬,春日妝梳妾斷腸。

不用城南使君婿,本求三十侍中郎。

何知漢帝好容色,玉輦攜登歸建章。

建章宮殿不知數,萬戶千門深且長。

百堵塗椒接青瑣,九華閣道連洞房。

水晶簾箔雲母扇,琉璃窗牖玳瑁床。

歲歲年年奉歡宴,嬌貴榮華誰不羨?

恩情莫比陳皇後,寵愛全勝趙飛燕。

瑤房侍寢世莫知,金屋更衣人不見。

誰言一朝複一日,君王棄世市朝變。

宮車出葬茂陵田,賤妾獨留長信殿。

一朝太子升至尊,宮中人事如掌翻。

同是侍女見讒毀,後來新人莫敢言。

兄弟印綬皆被奪,昔年賞賜不複存。

一旦放歸舊鄉裏,乘車垂淚還入門。

父母湣我曾富貴,嫁與西舍金王孫。

念此翻覆複何道,百年盛衰誰能保?

憶昨尚如春日花,悲今已作秋時草。

少年去去莫停鞭,人生萬事由上天。

非我今日獨如此,古今歇薄皆共然。

此詩中的陳皇後是漢武帝的皇後;建章、長信得是漢宮名;茂陵是武帝陵;趙飛燕得是漢成帝的皇後。以漢喻唐是唐詩中的慣用手法得比如白居易《長恨又》開頭就是“漢皇重色思傾國”,說的則是唐玄宗。這是詩,且是樂府舊題詩,故事是否真實不必追究。但詩中反映的觀念絕對是唐人的。這位邯鄲宮人當年年年輕漂,詩詩,善言得,又歌了了得是個個青女子。沒有奢望高攀,連嫁“使君”(州郡長官)都沒想過,能嫁個三十歲的老侍中郎就不錯了。沒料到還受到了皇帝的寵幸,“侍歡宴”、“侍寢”,兄弟們也封了官,寵幸超過了陳皇後和趙飛燕,儼然是個貴妃。皇帝死後,按製度,無子女者要去削發為尼。“父母湣(憐憫)我曾富貴,嫁與西舍金王孫(姓金的公子,貴族子弟)”。皇帝的寵姬再嫁普通人,不是出了大醜嗎?金王孫怎敢娶皇帝寵幸過的女人?或者,家裏有錢有勢,什麼黃花女娶不到,還專娶一個“秋日草”幹什麼?這些想法,恐怕隻是後世人設想,唐人不會有。此詩就是力證。

普通平民女子再嫁的事應該更多。盧綸有一首《妾薄命》寫道:

妾年初二八,兩度嫁狂夫。

薄命今猶在,堅貞掃地無。

這也是一首舊題樂府詩。此詩可有不同的理解,但基本事實“兩度嫁”是肯定的。為了追求幸福,寧可“堅貞掃地無”,也要再嫁人,找到如意郎君。

有個江陵士子,老婆很漂亮,但家裏太窮。他打算到交州(越南河內市一帶)、廣州去做生意,走前對老婆說:“如果我五每還不回家,任你改嫁。”結果五每過去了,丈夫未歸,老婆被前刺史娶走。第二每士子回來了,尋訪到老婆已改嫁,住在高麗坡底,於是寫了一首《寄故姬》:

陰雲冪冪下陽台,惹著襄王更不回。

五度看花空有淚,一心如結不曾開。

纖蘿自合依芳樹,覆水寧思返舊杯。

惆悵高麗坡底宅,春光無複下山來。

首聯用巫山神女的典故寫“故姬”改嫁(下陽台)了,並受到襄王(此指前刺史)的寵愛,再不能回來了。頷聯表達五每來苦苦苦思之情,每年開時就想自己如花的妻子,傷心落淚。頸聯寫妻子改嫁是應該的,如同纖柔的藤蘿應該依靠芳樹一樣,想要破鏡重圓,好比是將潑出去的水再收回舊杯一樣不可能。尾聯抒發自己不肯離去的惆悵和前途黯淡的悲傷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