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 當雄羅和她的女兒
要說,藏語當雄羅就不是個人名。就像人們喊美國人叫美國佬、英國人叫英國佬一樣,是對一個特定地區所有人的稱謂,不一定是指某一個人呢!我第一次見到“當雄羅”這個名字,是在全縣十年來大案要犯名單上。真正見到這個時年五十多歲牧羊人,那是在地區公安處看守所牢房裏,是我到監獄來提審她的。
早在兩年前,縣軍管委員會以殺人罪對當雄羅宣布逮捕,先在縣看守所關押了一段時間過後,因為這裏沒有女看守,轉來地區看守所代為羈押。又因為缺少證據,長期結不了案,就這樣一直把她擱在牢裏不放。同時被逮捕的還有她的那個年輕美貌啞巴“妻子”。
“兩口子”在被逮捕入獄之前,誰也不知道這老夫少妻同樣都是女人;群眾相信兩人是父女關係,荒唐至極的執法者認定這就是一對“狗男女”。也就是說,辦案人員當初壓根就沒有對兩人的身份底細開展過調查,在完全不了解,根本沒有接觸,也沒有訊問,不掌握兩人的基本情況下,就稀裏糊塗先把人逮捕起來。直到要把她們收監羈押前搜身檢查這會,這才發現兩人之間一下子變成了同性戀者。就算是這等荒誕無稽,也沒有引起執法者的幡然醒悟,絲毫沒有警覺警惕法律的神聖嚴肅性,那是嚴格到來不得一絲一毫的虛假。權力機關舍不得把到手的母女兩個放還,倒口間一口咬定“母女是同案犯”,當要對她們興師問罪,實行無產階級專政。
無法無天時代,極“左”路線怪胎孕育生成的畸形兒,他們總以為地在上、天在下,把思維方式方法顛倒起來進行邏輯推理,那就不僅僅是可恥可悲,而是缺乏人性,顯失人道,是良知的泯滅!這些人隻是考慮到一時難予定案,這女兒又是個啞巴,她還有個七八歲的兒子一個人在家裏無人管理,先把其取保候審放出來。
我反複看過她們的案卷,材料不多,更無一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更離奇古怪的是,如此重大的案件卻沒有發案時間、地點、殺人手段和凶器,僅僅隻有受害人和這兩個重大嫌疑對象。所有的材料上都反映出人們最早隻是懷疑,辦案人沿著這條懷疑索道打開思路,大膽發揮,海闊天空不著邊際想象,主觀臆斷得出當雄羅“兩口子”殺人的結論。毫不掩飾講,這全然不是在辦案,而是在編故事,寫小說。催人淚下的動人事跡,感人至深的離奇情節,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摯愛,和人性不滅的無量功德,在辦案人員戴著有色眼鏡的眼裏,全一下子變成了青麵獠牙的魔怪,個個在張牙舞爪,成為殘酷草菅人命的活生生事實依據!
我第一次提審,才知道她的真實名字叫索南旺姆,已經有幾十年沒有人叫她這名字了。這裏的人壓根兒就不知道她是個女子,也不知道她會有這樣個名字。生產隊的戶籍冊上,她是父親,一家之主,名字叫當雄羅。根本沒取過名的女兒,就叫她啞巴。也就在這時,才弄清楚索南旺姆是青海藏胞,原籍在青海省玉樹州囊謙縣,小時候隨父母漂泊到當雄縣,淪為當地部落頭人的奴隸。她僅知道自己出生在冬天裏,屬虎相,應該是1926年出生的人。其生成驍勇強悍的性格,亦如她的屬相老虎那樣勇猛暴躁,自小和父親練就一手好槍法,騎術也不差。二十五歲時,她在部落裏賽馬跑了個第一名,被頭人的兒子頂替掉。就因為咽不下這口氣,惱恨得她一時性起,失手打死了頭人的兒子闖下大禍,為保住一條命,不得不連夜偷了一匹馬、一杆獵槍,帶上獵狗逃出部落。聽人說羌塘無人區裏,隻要有槍有狗就能夠安身立足。為了行動方便起見,她這就喬裝打扮成一個男子,憑借著頭上日月星辰的指引,一路往西逃亡。要是從這兒說起,她可真的是個貨真價實、不折不扣的殺人在逃犯呢!
她剛開始走向漫長的逃亡流浪生活,在沿途還能夠碰到一些牧民帳篷,靠半乞討半狩獵過日子。在經過那曲時,碰上這個無家可歸乞食的小啞巴。她那時又瘦又小,看上去就是五六歲的樣子;究竟是多少歲?連她自己也搞不明白。這樣呢!她就隻好收下她做了自己的女兒,用馬馱上她往無人區腹地一步步趨來。愈往西行人煙也就越來越少,最後就隻有她們母女兩人了。從此,她們完全成了野人,山洞就是家,吃野生動物肉,穿它們的皮。在艱難漫長的歲月裏,那匹馬先離開她們而去。接下來是獵狗一個個老死,死得一個不剩。母女倆相依為命,不停在這方無人的天地裏轉悠著,隻知道草地綠了黃了、天氣冷了熱了;日出追趕黃羊野兔,日落鑽進山洞睡覺。就這樣,也不知道度過了多少年?自己身處何地?最後,她們來到的這塊地方,偶爾間總算能碰上一兩個深入羌塘來的采藥者,或者獵人。從這些人嘴裏她才知道,自己已經來到了阿裏的噶爾本康托地區。藏語“康托”,就是人們泛指的世界之頂。這些見到過他們母女倆的人,也隻稱呼她叫當雄羅,相信她就是個男子。這名子,便在以後的日子裏叫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