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版本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2 / 3)

要避免在社員留糧標準上的平均主義。按人口平均提供商品糧較多的生產大隊,口糧標準應該高些。對於從事經濟作物、蔬菜、林業、牧業、漁業等各種生產的缺糧大隊,在他們完成國家的收購任務以後,應該在糧食定銷中給以照顧。他們的口糧標準,一般地應該不低於鄰近產糧區的口糧標準。

二十、生產大隊對生產隊必須認真實行包產、包工、包成本和超產獎勵的三包一獎製。可以一年一包,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兩年、三年一包。包產指標一定要經過社員充分討論,一定要落實,一定要真正留有餘地,使生產隊經過努力有產可超。超產的大部或者全部,應該獎給生產隊。對於超產糧食的生產隊,可以把一部分、大部分或者全部超產的糧食,獎給他們。對於超產棉花、油料等經濟作物的生產隊,也可以適當地提高這些產品的留量。

在正常年景下,由於工作中的毛病,或者勞動不積極,沒有完成包產任務的生產隊,應該少得少分。

為了避免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生產大隊對於原來收入水平較高、現在由於統一分配收入減少的生產隊,可以從包產、包工、獎勵或者發展副業等方麵,加以照顧,使他們的收入也有增加。

二十一、原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所有的山林和生產大隊新植的林木,一般都歸生產大隊所有。國有山林和公社所有的山林,如果國家和公社不便於經營,也可以劃給大隊所有。大隊可以把小片的零星的山林和路旁、村旁的林木,分別劃給生產隊和社員所有。

生產大隊應該把大部分山林,固定包給生產隊經營,使山林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和保護。少數不便於生產隊經營的,可以由大隊組織專業隊負責經營。

生產大隊和生產隊應該根據山林資源條件、國家采伐計劃和本大隊的需要,同時,也根據負責經營的生產隊的需要,確定每年林木采伐的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對於不在計劃之內和不合規格的采伐,生產大隊和生產隊都有權製止。

二十二、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應該根據生產計劃,經常督促檢查各生產隊的生產工作,幫助生產隊及時總結生產經驗、解決生產中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能夠超額完成包產計劃。對於生產困難較多的生產隊,生產大隊應該更多地給以幫助。

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應該推行先進經驗和增產措施,在推行的時候,必須同生產隊的幹部和社員充分商量,由他們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不能強迫他們接受。

二十三、生產大隊為了發展多種經營,適應各生產隊發展生產的需要,增加社會產品,增加社員收入,可以經營一定數量的大隊企業。大隊企業應該遵守農閑多辦、農忙少辦或者不辦的原則。在農忙的時候,要盡可能使勞動力回到生產隊,參加農業生產。

生產大隊興辦的企業和事業,從生產隊占用的勞動力,一般地不能超過生產隊勞動力總數的百分之五,有的地方可以少一點,有的地方可以多一點。

二十四、各生產隊按照包產計劃上交大隊的產品和收入,生產大隊直接經營所得的產品和收入,都由生產大隊在全大隊範圍內統一分配。生產大隊在收益分配中,必須實行少扣多分,使社員增加收入。

生產大隊必須努力降低生產成本,節約勞動時間,提高勞動效率,反對鋪張浪費和濫用勞動力,嚴格控製非生產性開支,減少非生產人員,控製公共積累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從各方麵來提高勞動工分的分值。在生產隊完成三包任務的前提下,要保證分配計劃兌現。

二十五、生產大隊扣留的公積金,在目前時期,一般地應該控製在大隊可分配的總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內。少數經濟作物區、城市郊區等收入水平高的生產大隊,扣留的公積金可以多些。

生產大隊興辦基本建設和擴大再生產的投資,應該從公積金內開支。基本建設用工和生產用工,要分開計算。對於每一個有勞動能力的社員,經過生產大隊社員代表大會或者社員大會通過,可以規定他每年做一定數目的生產性的基本建設工,作為集體經濟的勞動積累。這種基本建設工,一般應該控製在每個社員全年基本勞動日數的百分之三左右,超過這個規定的基本建設用工,必須從公積金內發給應得的工資。

二十六、生產大隊可以從大隊可分配的總收入中,扣留百分之三到五的公益金,作為社會保險和集體福利事業的費用。

生產大隊對於生活沒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殘疾的社員,家庭人口多勞動力少的社員,和遭到不幸事故、生活發生困難的社員,實行供給或者給以補助。這個供給和補助的部分,從公益金內開支。

托兒所保育人員的勞動工分,主要由入托兒所兒童的家庭分攤,不夠的部分,可以從公益金內給以補助。

二十七、生產大隊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嚴格遵守財務製度,防止貪汙舞弊。一切開支都要遵守規定的批準手續,對於一切不合製度和手續的開支,會計員和出納員有權拒絕。一切收支帳目都要日清月結,按月向社員公布。會計員管帳不管錢,出納員管錢不管帳。生產大隊還必須經常督促、檢查和幫助生產隊作好財務工作和物資管理工作。

第五章生產隊管理委員會

二十八、為了提高社員和生產隊幹部的積極性,必須確定和保障生產隊一級的所有製。歸生產隊所有的部分,有下列各項收入和資產:

超產所得的獎勵;

在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經營農、林、牧、副、漁各種生產所得的收入;

在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節約下來的資金;

劃歸生產隊所有的果樹、林木和水麵等資源;

歸生產隊所有的農具;

用自有資金興辦的基本建設、購置的生產資料和其他設備;

包產任務以外利用空隙地和荒山種植的果樹、林木和其他多年生作物;

歸生產隊所有的耕畜和它們繁殖的幼畜,固定給生產隊使用的耕畜所繁

殖的幼畜或者幼畜的分成部分。

所有這些資金、物資、農具、設備、林木、水麵和牲畜,都歸生產隊全權支配,公社和生產大隊都不能調用。在有必要進行適當調劑的時候,必須取得生產隊的同意,實行等價交換。

二十九、生產隊在管理本隊生產上,有一定的自主權、在保證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它有極因地因時種植;有權安排農活;有權決定增產措施;有權選留和管理本隊的種;有權調整本隊的勞動定額;在不妨礙水土保持,不破壞森林、草原和牧場的條件下,有權在本隊範圍內,開懇荒地、經營荒山和充分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土地;有權利用農閑時間經營各項副業生產。在決定這些事情的時候,生產隊管理委員會,一定要充分同社員商量,特別要聽取有經驗的農民的意見,重要的事情,還要經過社員大會討論通過,決不能由少數人任意決定。

三十、生產隊在發展農業生產中,應該以發展糧食生產為主,同時,根據自然條件和曆史習慣,積極發展棉花、油料和其他經濟作物的生產;並且綜合利用勞動力,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和農作物的副產品,積極發展畜牧業、林業、漁業和其他副業生產。

在經濟作物集中產區的生產隊,應該以種植經濟作物為主。

在山區和半山區的生產隊,要切實培育好和保護好山林,防止破壞,並且積極地植樹造林,因地製宜地發展用材林、經濟林和薪炭林等項生產。

三十一、生產隊必須認真保護和繁殖耕畜,特別要注意養好母畜、種畜和幼畜。

生產隊應該采用民主推選的辦法,嚴格選擇飼養員。飼養的方式,可以集中喂養,可以小槽分散喂養,也可以個人包養。對於耕畜的喂養、繁殖和使用,應該建立嚴格的責任製,應該保證飼草飼料的供應,並且及時防治各種疫病。

對於保護、喂養、繁殖、使用耕畜和防治耕畜疫病成績良好的單位和個人,都應該給以獎勵。如果因為管理、飼養或者使用不善造成耕畜死亡,應該追究責任,給有關人員以適當的處分。

注意培養獸醫,適當提高他們的勞動報酬。

三十二、生產隊為了便於組織生產,可以劃分固定的或者臨時的作業小組,劃分地段,實行小段的、季節的或者常年的包工,建立嚴格的生產責任製。畜牧業、林業、漁業和其他副業生產,耕畜、農具和其他公共財物的管理,也都要實行責任製。有的責任到組,有的責任到人。

對於勞動積極,管理負責,成績顯著,或者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小組和個人,不管本隊是不是超產,都應該給以適當的獎勵。由於勞動不積極,管理不負責,沒有完成生產任務的小組和個人,本隊超產不能受獎,本隊減產應該多賠。

三十三、生產隊應該組織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參加勞動。對於男女全勞動力和半勞動力,都要經過民主評議,根據各人的不同情況,規定每人應該完成的基本勞動日數。在規定女社員的基本勞動日數的時候,要照顧到她們從事家務勞動的實際需要。生產隊還要組織一切能夠從事輔助勞動的人,參加適合他們情況的勞動,並且按勞付酬。

三十四、生產隊對於社員的勞動,應該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付給合理的報酬,避免社員和社員之間在計算勞動報酬上的平均主義。

生產大隊應該幫助生產隊,製訂各種工作的定額,實行定額管理。在製訂工作定額的時候,要根據各種工作的技術高低、辛苦程度和在生產中的重要性,確定合理的勞動工分標準。農忙期間,農業勞動的報酬,應該高於平時。農業、畜牧業中有技術的勞動的報酬,應該高於普通勞動。手工業、林業、漁業、鹽業等事業勞動的報酬,應該按照和農業勞動不同的標準計算。

凡是有定額的工作,都必須實行按件記分。對於某些無法製訂定額的工作,可以按照實際情況,評工記分。不論男女老少,不論幹部和社員,一律同工同酬。

每個社員每天的勞動工分,都要記入他的工分手冊。社員的工分帳目,要定期公布。

三十五、生產隊必須認真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避免社員和社員之間在分配上的平均主義。

生產隊必須爭取超產,節約勞動力和生產費用,努力提高社員實作工分的分值,增加社員的收入。

生產隊從包產中所得的收入,要全部分配給社員。包產以外經營其他各種生產的收入,扣除生產費用以後,可以全部分配給社員,或者大部分配給社員,扣留一小部分作為自己的積累。

生產隊包產以外增產的糧食,超產獎勵所得的糧食,出售經濟作物所得的國家獎售的糧食,除了經過民主討論決定可以留下少量作為本隊的儲備糧以外,應該按勞動工分進行分配。

不論是超產或者減產的生產隊,都應該在分配給社員的總額中,提取一定的數量,獎給生產特別好的社員或者作業小組。

對於工作積極、辦事公道、有顯著成績的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幹部,可以從超產部分提出一定數量的現金和實物,進行獎勵。獎勵多少,由社員代表大會或者社員大會評議。

三十六、在生產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凡是要辦食堂的,都辦社員的合夥食堂,實行自願參加、自由結合、自己管理、自負開銷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這些食堂,都要單獨核算,同生產隊的財務分開。

生產隊對於社員辦的食堂,應該給予可能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在經濟上不應該有特殊的待遇。對於參加和不參加食堂的社員,生產隊都應該同樣看待,不能有任何的歧視。

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口糧分配到戶的辦法,可以在收獲後一次發,也可以分期發。

三十七、生產隊必須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製度。一切財務必須公開,定期公布帳目。管錢、管帳、管物資,要有專人負責。屬於生產隊所有的或者由生產隊負責保管的糧食和其他農副業產品,都要認真管好,防止貪汙、盜竊和損失。應該有一個副隊長分管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