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長沙(1)(1 / 3)

城市頭銜:星城、星沙、湘城、屈賈之鄉、楚漢名城、瀟湘誅泗、革命搖籃文化特色:湖湘文化長沙作為城市的名字,有文字可考的記載,是從一隻鱉開始的。《逸周書·王會篇》所載獻物中,已有“長沙鱉”的名目。鱉在長沙被稱為水魚,這帶有透明的肉質裙邊的背甲類爬行動物,烹製的“紅煨甲魚裙爪”,在湘菜中頗負盛名。有鱉必有水,有水必為魚米之鄉,長沙商周之初便有此物貢獻,可見其時已是人煙彙聚、物產豐茂的所在。長沙名稱的由來,曾有多種說法。有人說古人按星宿分野,與軫宿“長沙星”對應的這片地方就叫長沙。相傳“長沙星”司人間壽命,故又稱長沙為“星沙”、“壽沙”。此外,還有“沙長如米”、“長沙洲”等說法。但究竟哪種說法真實可靠,卻不得而知。不過,長沙多沙是事實。在網紋紅土之下,是寬廣的沙石層;南郊何紹基墓附近的山巒,實際上是一座沙山,隻不過上敷數米厚的表土;有人察看過一個采沙現場:10數米高的岩層截麵,竟有8個沙層,厚薄不均,赤橙黃白等顏色各異。

其實,“長沙”這兩個字,古往今來,隨著時間的變換、朝代的更迭,不同時期含義並不相同。它是州域之邑,是郡治,是國家,是王城,是州、路、府、縣,是城市,是省會,而“長沙”作為治所,亦有別名,楚時稱“青陽”,秦時稱“臨湘”,唐代稱“潭州”。

傳說長沙在堯帝以前,屬三苗國。禹分九州島,長沙在荊州境內。周時為楚南重鎮。

秦王掃六合之後,在全國立36郡,期間分出黔中郡東南部,立為長沙郡,自此長沙作為獨立的郡治存世,漢封長沙國,都城為臨湘,從劉邦所下詔書看,轄地含今湖南大部及鄂贛粵桂的部分地區。王莽新朝時長沙為填蠻郡,東漢複長沙郡。隨後三國鼎立,兵來將往,城頭變換大王旗,千餘年來,或封王置郡,半壁偷安;或開朝立代,號楚割據;明清兩朝的長沙府轄11縣和茶陵州。長沙設市為1933年。

長沙作為楚漢名城,已不複存在,作為國務院公布的全國24座曆史文化名城之一,它存在於文化裏,那便是遺址、大量出土的器物,以及典籍史誌的承載,理學、文學的記錄。

而真實的年代在地下掩埋著,時間越久,埋得越深。說楚漢名城無楚無漢,那是因為現在已經是2003年。一個城市越是有悠久的曆史文化,越難尋它的曆史痕跡。可一旦發現,卻會引來世人的矚目和震驚。國內現還留存的古代建築,多為明清遺存;宋代已屬鮮見,唐代的磚塔更是鳳毛麟角。或許隻有石雕留存久遠些,可石窟中的佛像有些也已麵目不清。

遠古的城市,和今天的城市相較,隻不過是彈丸之地。古文中稱“三裏之城,七裏之郭”,三裏之城加上外圍的城牆不過也隻有七裏而已。

關於楚漢舊城的位置及規模,唐初《括地誌》載“吳芮故城在潭州長沙縣南三百步”。(隋唐每步5尺,每尺約30厘米,三百步約當現在的500米)。從已考定的位置看,故城應在現長沙的五一路一帶。長沙市文物工作隊曾考察過五一路廣場的地下商場及貿易大廈開挖的地基。

發現古水井16個,古遺址文化層厚約2米,內含從戰國到明清各代遺物,堆積豐富,有戰國時期的缽、豆、罐,以及大量的漢代筒瓦及雲紋瓦當。考古學家黃綱正先生經過多年的實地考察,推定長沙楚城東西長約680米,南北寬約580米,小得難以讓人相信。但湖南多處發現的春秋時期古城址,多未超過長沙的楚城,隻有桃源采菱城大於長沙楚城,相傳為楚平王出巡時所築,不過南北長830米,東西寬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