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酒肆與酒令(4)(1 / 3)

這樣的對子難度很大,沒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是弄不出來的。在一般場合,應出些容易對得來的對子。

7.急吟

“隋長孫鸞侍郎,年老口吃而禿,賀若弼造急口令弄之,曰:‘鸞老頭腦好,好頭腦鸞老。’使之回環急誦,以為笑。今之急口本於此。”

此令好似今天的繞口令。繞口令亦可作為酒令,每人輪說,錯者罰飲。如:

牛郎戀劉娘。班長管班幹部。

8.射覆

白居易《無題》:“分曹射覆臘燈紅。”射,猜。覆,遮蓋,隱藏。用相連字句如詩文,成語、典故等隱寓某一事物為覆,射者猜度,用同樣隱寓該事物的另一詩文,成語、典故等揭迷底。若射者猜不出或猜錯及覆者誤判射者的猜度時,都要罰酒。

如《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寫探春和寶釵射覆,探春覆了個“人”字,又覆了個“窗”字。寶釵看見席上有雞,便射著她是用“雞窗”、“雞人”之典,就射了一個“塒”字。探春知識她射著,用了“雞棲於塒”之典。

9.花名暗令

“令官宣令曰:‘二月桃花放,九月菊花開。一般根在土,各自報時來。’坐客各報花名,須有時辰者方免飲。如李花是子時,柳花是卯時之類。不合格者皆飲。此為暗令。”

所謂花名有時辰,即花名中含有地支。李花的“李”字中含有“子”字,為地支的第一位。柳花的“柳”字中含有“卯”字,為地支的第四位。所以為合格。現再舉數例:

辛夷花(辛)卮子花(巳)茱萸花(朱)酴醿花(酉)月季花(子)蓮花(申)

10.鳥名貫穿

鸕絲鳥撚線,十組妹去買繡鴛鴦。

啄木為舟,杜宇撐來裝布穀。

畫眉年少,告天不嫁白頭翁。

11.花間兩姓令

鬱李金錢山查

這裏舉的三個例子都不帶花字。按此例,仍可補舉:

金梅萬連鳳仙月季玉蘭紫荊扶桑秋葵山丹(以上所引姓氏可參見《中國古今姓氏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

12.飛禽擇木令

“各說樹名:桃、李、梅、杏之類。令官宣言:‘一個鳥兒飛往李樹上去了。’認李者忙應:‘飛往杏樹上去了。’隨意可飛。應遲者罰酒。”

酒令的趣味

——助興娛樂——

此類泛指文詞以外的遊戲。如籌令。籌,即酒籌,用竹簽製成。本為飲酒行令時用以記數的酒具,明清時代則又在上麵刻畫酒令的具體名目,用來抽簽行令。又如酒牌令。牌,本為牙牌,上麵刻有不同顏色的點子,並各有名號,可以與詩詞曲文配合行令。清代宮廷又發明了紙製的畫有人物的酒牌,根據每張紙牌上的人物身份及事跡,規定相應的飲酒方法。又如骰令,以搖骰子為令,又稱雙陸令。又如拳令,以猜拳為令。其他如投壺、藏鉤等,不一而足,名目繁多,行來也頗富情趣。

投壺

設特製之壺,賓主以交投矢其中,中多者為勝,負者飲。

投壺在上古時代即用於宴會之上,鄭玄說:“投壺者,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也。”據《禮記正義·投壺》記載,投壺之前,主客之間要請讓三次才能進行。投壺時,專有管計數的人麵東而立,如果主人投中一次,就從裝著記數的竹簽的器皿裏抽出一支,丟在南麵;如果客人投中一次,就把竹簽丟在北麵。最後由記數的人根據雙方在南、北兩麵上得竹簽的多少來計算勝負。兩簽叫“純”,一簽叫“奇”。舉例說,如果主人共得十支簽,報數時稱“五純”;如果客人共得九支簽,報數時稱“九奇”結果,主人勝客人“一奇”。如果雙方得竹簽數相等,叫作“均”,報數時稱“左右鈞”。

《左傳·昭公十二年》載:“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為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這種帶有政治色彩的投壺,是無樂趣可言的。

猜物

把某物藏起來,使在席之人猜測所藏之處。猜中者勝,猜錯者飲。

1.藏鉤

把某物藏在眾人之中的一人手中,令人猜之。此法最初起於漢昭帝的母親鉤弋夫人。“昭帝母鉤弋夫人手拳而有國色,先帝寵之。世人藏鉤法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