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寧夏文化廣告業發展研究報告(1 / 3)

文化廣告業的發展水平直接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達程度、科技進步水平、綜合經濟實力、社會文化質量和自主創新能力。改革開放以來,寧夏文化廣告業得到快速發展,廣告總量保持著平均每年兩位數的高速增長。截至2009年年底,寧夏廣告經營單位達到1461家,廣告經營額4.37億元,從業人員9317人。目前,寧夏有國家一級資質廣告企業1家、二級6家,自治區一級資質廣告企業10家、二級10家。文化廣告業整體水平迅速提升,基本具備為寧夏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提供全方位和較高水準服務的能力,已成為寧夏推動品牌創建和創意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

一、“十二五”期間文化廣告業發展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任務

堅持市場導向、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的工作方針,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並重,堅持文化廣告業協調、健康、可持續發展,逐步構建文化廣告業公共服務管理體係,積極調整和優化文化廣告業產業結構,全麵提高文化廣告業的專業水平和整體競爭力,保護消費者和廣告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文化廣告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自治區文化廣告業發展的主要目標

加快行業結構調整,促進文化廣告業向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國際化方向發展,提升廣告策劃、創意、製作、代理、發布和全麵服務水平。

以具備綜合服務能力的強勢媒體集團,高水平、高效益的廣告企業為行業中堅力量,以廣告傳播、戶外廣告、品牌代理等專業化程度高的中小廣告企業為基礎,加大扶持發展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廣告產業體係。確保廣告經營額逐年遞增比率高於當年寧夏GDP的增長率,力爭2015年,寧夏廣告經營額達到10億元。

(二)新時期促進寧夏文化廣告業又好又快發展的主要任務

做大做強大眾媒體廣告。鞏固報業、廣電、出版發行等傳媒集團的廣告經營優勢,形成競爭力強、誠信度好的大型綜合性廣告媒體。積極開發網絡及新媒體廣告市場,促進廣告媒體市場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形成銀川、石嘴山、吳忠三大板塊具有較強實力的廣告媒體集群,輻射和帶動全區廣告媒體發展。

推行現代企業製度,引導廣告產業結構調整,盡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主業突出、特色明顯、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的廣告企業。

科學規劃,積極發展戶外廣告。利用戶外廣告美化城市環境、突出城市風格,從總體上優化城市形象,充分發揮戶外廣告作為城市名片的作用。按照綠色廣告、環境保護的理念,遵循與城市規劃建設協調一致的原則,鼓勵開發使用新技術、新材料的新型戶外廣告媒體。

發展高水平廣告策劃設計和形象設計行業。以廣告創意設計為核心競爭力,提升廣告服務的附加值,鼓勵興辦廣告創意、設計服務業或建立廣告創意、設計和製作園區,盡快提高寧夏廣告創意、設計、製作水平。

緊密結合寧夏產業發展的特點和趨勢,保持並拓展優勢行業廣告。大力發展廣告會展業,依托寧洽會、回商大會、穆斯林用品節、中國寧夏國際文化藝術旅遊博覽會、寧夏園藝博覽會、中國西部(銀川)服裝服飾藝術節、銀川國際摩旅節等一係列交流平台,提升文化廣告業會展服務的品質和能力。繼續發揮房地產、汽車、金融、通信、商業零售等產業領域的廣告服務優勢,積極培育與廣告緊密相關的信息谘詢、市場調查、公共關係、營銷策劃、品牌管理、形象設計等領域,形成“大廣告”的合作經營模式。

積極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公益廣告。充分發揮公益廣告在構建和諧社會、弘揚社會主義良好道德風尚和傳播先進文化等方麵的積極作用,使公益廣告發布量占寧夏廣告總體發布量的3%以上。

建立文化廣告業人才培養教育機製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製度,優化廣告人才成長環境,全麵提高寧夏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二、加快促進寧夏文化廣告業發展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

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則,盡快完善發展寧夏文化廣告業的相關政策和地方立法,針對寧夏文化廣告業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趨勢,盡快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完善廣告市場準入與退出、廣告活動規範、廣告市場管理等方麵的規章製度。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精神,將文化廣告業納入寧夏相關領域重點扶持的行業,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作用,完善廣告服務產業鏈,突出寧夏文化廣告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更好地服務於寧夏經濟社會發展。同時要從以下幾個方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依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深入研究廣告活動主體的新構成、新特點和新趨勢,取消各種不利於文化廣告業健康發展的準入限製。對申辦一般性廣告企業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其注冊資本不受限製。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設立廣告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的70%。

培育文化廣告業龍頭企業。積極推進廣告企業實施戰略整合,進行跨行業、跨地區、跨媒體和跨所有製的資產重組。從人才、資源、資金、技術等方麵進行橫向聯合和專業協作,促進廣告資源優化配置和集約化經營,促進寧夏文化廣告業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有較強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龍頭企業。

培育大型專業廣告企業。支持實力強、服務優、信譽好,具有競爭優勢的廣告企業通過參股、控股、承包、兼並、收購、聯盟等方式,組建股份製企業或廣告集團。凡是母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控股子公司2個,集團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達到1500萬元的廣告企業,均可申請設立廣告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