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定性質。我們讀書的時候琢磨一個問題要從性質的角度去思考。比如20世紀世紀80年代,“文革”剛剛結束,很多文學家寫文革時候心靈遭受的創傷、靈魂遭受的折磨、精神受到的壓抑,甚至肉體受到的摧殘。這個時期反映這些的作品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有的人把它們叫做“傷痕文學”。後來人們開始反思中國文化中為什麼出現這樣的問題?究竟是人性之惡,還是製度之惡?很多作家認為人性之惡得到了張揚,這樣的作品也出現了很多,大家就把這些作品也作了一個概括,叫做“反思文學”。這都是從性質角度來辨別作品。小說發展到當代有了不同的路線,有些小說是作了陌生化的處理,建立起一個完全不同於現實的場景,比如金庸的武俠小說,其中就沒有製度和紀律,完全按照人品、按照功夫說事兒,總是展示出正義最終戰勝邪惡、所有的傻人都有傻福的情景。也有一部分小說走寫實的路子,比如王朔的作品就是把人放到現實生活中去寫,現在流行的新曆史小說也是如此,《明朝那些事兒》中一開始就寫“朱元璋同誌”,這便是把朱元璋放在當下語境中了。發現這些現象,就是對小說從性質的角度進行解讀的。
第三,論關係。常用的關係有三個:一是因果關係。所謂因果關係,就是兩個不同現象之間的影響關係。比如魏晉時期的玄學為什麼會形成,表麵上看是曆史原因,即社會黑暗的產物,其實深層的原因應是學理原因。早在戰國時期,莊子已經感覺到天性和禮樂之間發生了衝突。天性是自然,禮樂就是名教。具體來說,就是人正在自己製造的矛盾和衝突中生存。這個問題莊子已經意識到了,但他沒有深入討論。魏晉士人在為《莊子》作注的時候重新發現了這個問題,所以,他們就從行為藝術和哲學方麵試圖思考解決,從而導致了玄學的興起,這兩者之間就有因果關係。
二是對立關係。有些現象是對立衝突的,但凡是有衝突的雙方都會有一個共同的背景或者前提,有對立者就必然有統一,統一之中才能有對立。我們寫文章遇到這種情況,就可以使用比較的方法,分析衝突雙方的共同點。
三是總分關係。有些概念的範圍很廣,我們可以先確定其界限,然後在這個範圍之內再具體劃分,總分關係體現了一種統攝的關係。比如山水田園詩,在唐朝,山水田園詩人有兩個代表人物,即王維和孟浩然,但他們兩個也有不同之處,可以進一步區分。再如,提到邊塞詩人,首先就要想到南北朝時期的邊塞詩人、唐朝的邊塞詩人和宋朝的邊塞詩人。
第四,建係統。將各種現象或者概念等分門別類,比如宗派法,後起的詩人從前代哪些詩人中有所學習和借鑒。鍾嶸在《詩品》中提出曹植的詩風受到《詩經·國風》的影響;王粲“其源出自李陵”,把他和李陵劃分到一起,這都是係統的方法。
第五,析隱秀。有些現象是表麵的,有些是深層的,但我們在談論表麵問題的時候,也要注意把深層的現象加以概括處理。我們常說“詩分唐宋”,實際上並不是所有唐朝的詩都是唐詩,唐詩中有一些是宋詩的作法。宋朝人呂本中在《江西詩派宗社圖》中提到江西詩派有“一祖三宗”,“一祖”是杜甫。杜甫的一些詩作,正是宋詩筆法。杜甫以後也有一些唐朝詩人是如此,這就是唐詩中有宋詩。宋詩中也有唐音,如北宋初年的西昆體、晚唐體,北宋中葉的張耒、南宋的楊萬裏、陸遊等都在學習唐人作詩,尤其是陸遊,他的善於幻想是學於李白,語言通俗是學於白居易,筆法嚴謹則學於杜甫。如果能夠把這些內在的現象總結出來,就能看出文學的發展線索。這便是從關係的角度進行思考。
二、研究
讀書思考了,就會有自己的想法,有了想法就像研究研究,那麼,如何去提煉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