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製度
我國古代為保護生存環境,維護身體健康,預防疾病而製定的有關規範和條例。個人清潔衛生,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在先秦時期,人們就已經形成了三日一洗頭,五日一沐浴,天天洗臉洗腳的習慣了。以至官府都每五日給假一天,讓職吏們回家洗頭沐浴,叫做“休沐”,並逐漸形成定製。今天我們使用的排毛牙刷,在元代就已經有了。到宋代時,開始有了供各階層人共同洗浴的“混堂”,並有專門按摩、擦背的服務人員。我國古代很早就有了保護環境衛生的規定。在《韓非子·內儲說上》中有“殷之法,刑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可見,遠在商代我國就有了管理都市街道衛生的法令。周秦時代,法律對在街道上倒灰、拋置汙物的人,仍施以重刑。由於保持環境衛生的需要,掃帚這種簡單的清掃工具,伴隨著中華民族走過了漫長的道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已經成為千家萬戶的習慣。城市的汙水處理也早就引起了人們的重視。早在先秦時代,城市和宮室中就有專用的地下排水管道。秦漢時代,就已經有了廁所。城市裏設有公共廁所,還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到了明清時代,公共廁所的設施已經和現代的公共廁所相類似。至於我國民間保護環境衛生的措施更為獨特。古代人民早就開始用含有碳酸鈣和磷酸鈣的牡蠣殼及草木灰來防疫殺蟲,清潔環境。這種習俗一直在民間沿用,至今民間仍用此法來消滅居室中的蟲鼠。植樹美化環境,綠化庭院,更是古代勞動人民的一項偉大的創造。
醫事製度
我國古代關於行醫、售藥的各種規定。我國早在周朝時,就有了比較健全的醫事製度,並開始有了分科,像掌管飲食的“食醫”,專治民間疾病的“疫疾”,主治腫瘍、潰瘍、金瘍等病的“瘍醫”及獸醫等。“醫師”是當時醫藥界的長官,掌管醫療政令,每年年終進行考核。凡接受治療的患者,都要建立醫療檔案,死者要報告交待。春秋時,齊國政治家管仲幫助齊桓公施政,曾在京都創建收容聾、啞、盲、跛等殘疾人的機構,供食宿、提供醫療,這便是我國最早的醫院了。漢初設太醫令丞,隸屬於少府。後漢時,設掌管醫事的太醫令一人,下轄計員醫、藥丞三百多人。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凡官府各部均設置官醫。隋代時,太醫令改屬門下省,門下省設尚藥局,並創辦了當時最高的醫學教育機構——太醫署。唐也設太醫署,分醫學與藥學兩大部分。醫學部設醫科、針科、按摩科及受佛教與道教影響而形成的咒禁科。藥學部設藥園三頃,學生主要學習中藥的種類、栽培、采集、加工、貯存、配方、禁忌等知識。隋唐時期,醫院已遍及全國各地,並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隔離醫院。宋代的醫事製度比隋代有所發展,設有太醫局和翰林醫官院。太醫局以培訓醫療方麵的人才為主,翰林醫官院設大小方脈、眼、產、口腔、腫瘤等科。另設禦藥院,由尚藥局掌管皇家藥物。宋代的民間醫藥設施發展也很快,於公元1076年(宋神宗熙寧九年)在京都開設了我國第一個由政府經營的“官藥局”,稱“賣藥所”,並很快擴展到全國各州縣。官藥局的組織結構已相當嚴密,有專門人員監督成藥的創造和出售,由專人管理藥材的收購和檢驗;還有人專門從事藥物的炮炙配製的研究工作。
同時對藥局內人員的職責及賞罰,也做了明確規定。元代疆域廣闊,在中外醫藥交流的影響下,創辦了一些阿拉伯式醫院。明初設有提舉司,後改為太醫院。在地方設有惠民藥局,府設提領,州縣設官醫,凡軍民有疾病,均予醫藥。明清時,製藥業已相當發達。從明代起,還在全國許多地方設立了藥物集市。
宮殿建築製度
我國古代建築宮殿時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成書於戰國時代的《考工記》
中,記載了當時宮殿建築的規劃,認為宮殿的基本製度應該區分“三朝”
(即舉行重大儀式和政治活動的外朝,處理日常政務的治朝和起居生活的燕朝),要“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就是說,整個宮殿的布局應該是前朝後寢,左祖(宗廟)右社(社稷)。這一製度不斷被曆代帝王沿用,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並規範了曆代宮殿的結構和布局,並不斷得以完善。例如明、清的故宮可以說是宮殿建築的典型,它在南北中軸線上依次布列了天安門、端門、午門、太和門、太和殿、中和殿、乾清門、乾清宮等五門三殿。午門以外稱“外朝”,太和門內與太和殿之廷為“內朝”,是皇帝舉行重大典儀的地方。乾清門內和乾清官之廷為“燕朝”,即《考工記》中的“寢”。太和殿與乾清門之間依次建有中和殿(皇帝舉行大朝前做準備的地方)、保和殿(皇帝舉行酒宴和親自舉行朝考的場所)。乾清宮和它後麵的交泰殿,坤寧宮是皇帝和皇後起居的場所,兩側便是東西六宮,為嬪妃們的住所。其後還有乾東五所和乾西五所,是皇太子們居住的地方。宮殿的色彩曆經演變,宋、金以來,逐步用白石台基、紅色牆柱門窗,黃綠各色的琉璃屋頂,簷下則用金、青綠等色彩畫,從元明起漸成定製,使宮殿建築達到了社會內容、工程技術與藝術效果的高度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