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英雄挽歌
從重建到崩塌,這一時期的茶馬互市劃出了一條起伏跌宕的命運軌跡,無論怎樣,茶馬貿易製度在這個朝代走完了它全部的曆程。隨著經濟交往活動更加自由、平等地開展,民間貿易市場的活躍,商家強有力的介入,官方主導的茶馬互市喪失了話語權,在新的時代氣候下,茶馬互市的故事已如一行行碑文,鐫刻在古老中國已然翻動的每一冊頁中。
縱觀清朝的茶馬貿易,從整體上來看,傳承千載的茶馬貿易製度消弭不在,其互市的主客觀條件喪失殆盡,屬於茶馬互市發展中的凋敝和衰落期。但是細細分析,它的內部仍然不是平靜的,呈現出曲線狀的發展走勢,其發展經曆了盛與衰的波折和變動,存在較大的浮動和反彈,也有清晰的發展線索和輪廓,根據時代條件的不同,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清初和乾隆時期。
清朝初期,受到局部地區戰事的影響,茶馬互市活動開展得較為平順,其交易的具體程序盡量保持和明代一樣,又根據自身發展,具有了一定的變化。具體表現在,在官茶、貢茶、商茶三種茶葉的分類中,增加了商茶的比例,以適應當時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萌芽的時代氛圍,順應民間自由貿易的潮流。具體規定是,商人從事茶葉的販運和交易,需交納50%的稅,商人持引購買,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將茶葉運送至指定地點,餘下的就可以自行處理,當時茶葉以篦為單位,一篦為10斤,商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自由地選擇購買額。在一定程度上,雖然放寬了貿易的流通,但是在各個環節仍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的色彩,仍然是在政府的主導和監控下,有條不紊地進行,商人在貿易的各個環節享有的優惠政策有限,靈活性和主動性差,信息不暢通,這些都阻礙了茶馬互市走向更為廣闊的市場。可以說,這一時期的茶馬貿易仍然是政府直接壟斷和經營的,直接進行調控和參與的,充分保證了官方的利益。這種變化直接導致西北地區茶馬互市的繁榮,新疆、青海、寧夏、甘肅等邊陲省份,僅憑茶葉和馬匹兩種單純的物質,在祖國的西北地區演繹了一段經濟貿易和文化交流、融合的佳話。
《西寧府新誌》卷十七記載,“雍正十三年,軍需告竣,番民以中馬為累,請詳奉文停止”。
軍備方麵的諸項事宜都已籌備妥當,各少數民族定期交納額定的馬匹,完成納馬任務而寢食不安,出台具體的法律條文予以停止即可。這段話雖顯不出神采飛揚、激情萬丈的風格,但從一個側麵表明了統治者對於茶馬交易的態度,比起前代,不再有得而複失的惱羞成怒,不再有驚慌和偏執,對於茶馬互市眾誌成城的政治口號已經顯得過時,關於茶馬交易的各種疑難雜症仿佛在一夜之間不治而愈。這種可有可無的態度,反映了在新的曆史環境下,官方壟斷性質茶馬互市的冷淡。各民族之間經過長時間的交流、合作,經貿方式從單一走向開放和敞亮,從單一大宗物品的交換到方方麵麵生活日用品的需求增長,交流合作的範圍更廣、更深,強度更大,茶馬互市開始褪去昔日的光環。
在這個時代,茶馬互市劃出了怎樣的命運軌跡呢?
所有記載茶馬交易曆史的冊籍都在戰火中焚毀,產茶的四川等地,仍然被侵略者占據,茶葉不能自給自足。牧馬機構被完全摧毀,昔日戰馬如雲的景況隻能出現在夢中,即使重新恢複這些機構,放牧的馬匹也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國家百業待興、舉步維艱,關於監牧的一切都不容樂觀,使人憂心忡忡。
這是清朝初期的情況,一切被戰火焚毀,百業俱殆,各項經濟指標處於低穀,牧監毀棄,戰馬無存,茶園荒蕪,畜牧事業一蹶不振,遠遠不能滿足清朝的戰馬需求量。因此統治者們沿襲明製,“沿明製酌定”茶馬互市製度,大力整頓茶法馬政,因俗變通,因地製宜,將明末混亂的茶馬貿易製度進行大張旗鼓地重建,取得一定成效。
《清世祖實錄》卷十五記載,西部各少數民族負責指揮、宣慰、招討的大小官吏,按照舊例應該在洮、河、西寧等處茶馬司交易貨物,以通貿易,現在仍然要遵循舊有製度,原來的官員,可以到京都授予職務,一切和行政管理相關的內容,全都沿襲舊有的體製。
清代初期的茶馬貿易也不是完全照搬照抄前代,而是根據現實需要,做了細微調整,以便能更好地發揮作用。比起前代,主要的異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茶馬司的恢複:
清初設陝西洮岷、河州、西寧、莊浪、甘州等茶馬司。世祖順治元年至聖祖康熙四年,茶馬政策仍舊執行明代製度。順治元年茶馬交易比率為:每1篦茶重10斤,馬12篦,中馬9篦,下馬6篦,易馬每年定額11088匹。順治十三年新茶換回足夠的馬匹,往年囤積的舊茶就折價充做餉銀。如果新茶不夠,陳茶加倍,用2篦折1中馬。順治二年派遣茶馬禦史一員,管理陝西五茶馬司,給茶中馬發給莊浪等營堡,進行基本的騎操等軍事訓練。
茶馬司在承明舊製的基礎上發展,五大茶馬司各就其位,充分保證清初馬源的供需和補給。
茶馬禦史,亦稱“巡視茶馬禦史”,清代茶馬司官名。《清史稿·食貨誌·五》:“司茶之官,初沿明製。陝西設巡視茶馬禦史五:西寧司駐西寧,洮州司駐岷州,河州司駐河州,莊浪司駐平番,甘州司駐蘭州。”
從中可以看出河隴地區在清代茶馬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金牌製度的廢黜,清代將各番族談茶色變,具有一邊倒性質的金牌製度廢除,采用更為寬鬆的民族貿易政策,民間貿易渠道暢通,促進了各番族易馬的積極性。
《清史稿》中茶法一章也曾說,戶部曾給皇帝彙報,在陝西、甘肅之地易番馬,明代就有頒發金牌勘合的方法,在特殊時期發揮過巨大的作用,現在大可不必,定其價值,直接規定相應價格進行買賣。這符合商品經濟的規律,更進一步地做到了公平、公道,等價交換。招徠各少數民族前來購買,如果有官吏縱容屬下收買私茶,進行暗箱操作,或者變相抬高茶葉價格,依法交禦史處理。
《清世祖實錄》卷十九中說得更清楚,明代初年曾用金牌作為茶馬交易的憑證,持牌者有強令交易的特權,到永樂十四年,已經停止。現在我們貴為天朝上國,各個少數民族慕其恩義、畏其軍威,都一心歸順,不辭辛勞,千裏迢迢地進貢最好的寶馬,排在一起就像是名貴華麗、燦若雲霞的絲織品一樣,令人賞心悅目,根本沒有沿用金牌征馬的必要。
明朝時期,那種一家歡喜一家憂的易馬弊端似乎一去不複返。
三是嚴厲打擊私茶。《再申私茶之禁以疏官茶檄》記載,甘肅的茶葉銷售事務,欠賬比較多,問題日益突出,主要是營銷、流通的範圍擴大,而相應的買賣手續卻停滯不前。還有私茶猖獗,偷稅漏稅司空見慣,官茶沒有不壅滯、發黴的道理。研究以前的案例,都有緝拿嫌犯的行為,對舉報者重金賞賜,並明文規定對茶葉通過私下渠道流通、冒充軍隊人員、謊稱執行公務、借機夾帶私茶的行為,嚴懲不貸。現在到處都是,明目張膽、成群馱送,這是以前不能想象的事情,而重視私茶管理,加以打擊的典型案例幾乎沒有。清政府對於那種故意壓低價格,偷稅漏稅,破壞市場秩序,視法律條規如無物的行為,有一例處理一例,顯示了打擊私茶,確保官方茶馬貿易成交的決心。